利润与“社会责任”没有冲突
“人民重于利润”的口号再次响彻华盛顿和全美各地。然而,这一回的口号不是来自简·方达(Jane Fonda)或伯尼·桑德斯(Bernie Sanders)(尽管两人都使用该口号多年),而是来自于商业企业本身。从美国商会到商业圆桌会议,我们都听到,私营企业已经“发现”“社会责任”而不是盈利能力才是经营企业的关键:
“美国梦依然健在,但处于分崩离析当中,”摩根大通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和商业圆桌会议主席杰米·戴蒙(Jamie Dimon)表示:
“这一新声明更好地反映了公司现在能够和应该采取的运营方式,”强生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商业圆桌公司治理委员会主席亚历克斯·戈尔斯基(Alex Gorsky)补充道:
我们从苹果公司蒂姆·库克(Tim Cook)和摩根大通杰米·戴蒙等商业领袖那里听到的新言论,似乎与乔·拜登总统竞选以及“大复位”峰会“重建更美好世界”(BBB,Build Back Better)的口号一致,看起来成了彼尔德伯格俱乐部一众精英追赶的时髦。这个观点似乎是这样的: 资本主义释放出无法控制的力量,在创造新财富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如空气污染和水污染、还有气候变化等等问题,使一些人富裕的过程,也意味着其他许多人陷入了贫困。
在这种观点下,利润本身就是从社会榨取财富,“负责任的”企业试图通过确保“利益攸关方”不被忽视来缓解这种状况。(要定义“利益攸关方”有点困难,因为享有资格者的名单似乎在不断扩大。)因此,通过一些有别于赚取利润的追求,企业就成为了“负责任的企业公民”。
尽管商业圆桌会议上所有昂然自得的成员,都在为这个私营企业所谓“新发现”的角色自吹自擂,但有几件事是合乎情理的。首先,2021年的企业高管在“我们想成为受人尊敬者”的赌注上,已经落后了一个多世纪。一个多世纪以前,进步主义者试图让“大企业”受人尊敬,并动摇自19世纪末以来一直风靡各媒体的“强盗大亨”形象。
这样的描述是否被合理是另一回事。伯顿·福尔松(Burton W. Folsom)在《强盗大亨的神话:美国大企业崛起的新视角》一书中有力地论述了那个时代,指出了“市场企业家”和“政治企业家”之间的区别。不幸的是,当今何为“受人尊重”的商界思潮并没有做出这种区分。相反,假设所有的商业成功都源于企业行使“权力”(进步主义者并不打算准确地使用这个词),将国家权力与企业拥有的所谓市场权力混为一谈。尽管前者可以夺走你的生命而不必负责;后者取决于消费者变幻无常的念想和决策。
米塞斯在《官僚主义》中写道:
米塞斯的话很重要,因为这些话远离了标准的进步主义信条,即企业在不拥有国家行动者所保留的法律特权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正常的商业行为从社会中攫取财富。光是生产商品并加以销售这种行为,按进步主义者的说法,就可以解释为一种强制性㩴取,因而具备胁迫和暴力的特征。(例如,黑人活动人士杰西·杰克逊(Jesse Jackson)就经常把正常的商业行为称为“经济暴力”。)
相反,进步主义者将国家行动称为“行动中的民主”,暗示这种对于商业企业的监管行动,是为了保护人们免受私营部门的掠食。但不知何故,他们完全没有意识到到:“我们的民主”是由拥有枪杆子的人管理的,他们并不惮于用枪来对付无辜者。国家是人民意志的体现;私营企业助长了向我们施加的暴力。
如果有人下结论说:市场体系(这一体系对立于兰德尔·霍尔科姆(Randall Holcombe)所说的政治资本主义)中的企业,在一种不能对买卖双方实行强制而必须依靠自愿性契约和信任的环境中运营,那么用关涉暴力的术语来描述其活动的俗见就显得不太合适。尽管如此,我们的主要机构,从教育到媒体,从宗教到政府,都把市场描绘成强制性的和剥削性的,以牺牲他人的福祉为代价来获取利润。
尽管麦喀士(Karl Marx)声称利润是对劳动力财富的不公正剥夺,但大多数对私营企业的现代批评,都不如麦喀士所做任一项分析那么系统,坦率地说,也没他那么复杂。尽管如今的反资本主义(尤其是美国精英所持的反资本主义)以缺乏严谨思考为特征,但我们仍然需要提供一些答案,以便应对他们的反对意见,即使我们知道通常的被怀疑者无意诚实地处理其他思考体系。
那么,反利润的典型理由是什么呢?一些批评人士声称,利润带来了更高的价格,这是吉米·卡特(Jimmy Carter)政府在20世纪70年代末制定工资-价格-利润指导方针时所深信不疑的。事实上,任何利润率超过6%的公司都可能被宣布没资格获得联邦政府合同。我在2004年处理这个反对意见时写道:
首先要记住的是,利润的产生不是因为企业要价过高,而是因为企业家成功地找到了降低潜在成本的方法。穆瑞·罗斯巴德(Murray N. Rothbard)在《人、经济和国家》一书中写道:
彼得·克莱因在《资本家与企业家》一书中指出,在市场体系中,不确定性是盈利的必要条件:
反资本主义的批评家们会在这里猛扑过来,声称贪婪的资本家为了获得利润而给要素所有者(尤其是劳动力)支付了“酬不抵劳的”工资。(最有可能的是,批评者会声称,企业主还收取了“不公平”价格,但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他们都会这么说,“不公平”既是前提假设也是最后结论,这是典型的“乞题”非形式谬误。)然而,这一论点有一个重大缺陷,尽管批评者永远不会超越他们自己的反资本主义假设(因为所有进步主义者知道资本主义导致了贫困),但他们假定了企业家在事前就知道劳动力“定价过低”。然而,正如克莱因和罗斯巴德所指出的,由于企业家在不确定性的舞台上运营,他们只能够推测至少有一些要素的定价过低了,对于此他们也只能事后才能确切地知道。
此外,由于企业家也会遭受损失,在这样的情况下,要素(包括劳动力)所有者就会出现过高报酬。(有人怀疑,批评资本主义的进步主义者是否会要求劳动者在冒险创业的企业亏损时返还他们的意外之财。)
请再次注意,资本主义的批评者认为,资本主义天生具有剥削性,除非政府介入,迫使雇主支付“公平”的工资,否则雇主将迫使雇员以低于标准的工资水平工作。基督教社会主义刊物《旅居者》(Sojourners)宣称:
如果上述说法是正确的,那么大多数人将以每小时7.25美元工资工作(除非各州或地方有更高的法定最低工资),劳动力供求关系不会对人们的收入产生影响。换句话说,他们认为工资与经济现实无关,只不过是数字而已。
(有人怀疑,《旅居者》杂志的任何业者,在面对最低工资的真实和种族主义历史时是否会改变主意——实施最低工资正是为了减少上述少数族裔工人的就业机会。极具讽刺意味的是,《旅居者》认为,尽管20世纪上半叶的进步主义者憎恨少数族裔,希望少数族裔从美国社会当中消失,但他们莫名其妙地强加和勒令推行那些使他们所憎恨的对象受益的经济政策。)
如果相信显而易见的东西——在不受限制的自由市场中,价格会向市场参与者发出准确的信号——那么利润就不会通过损害他人而获得。就其本质而言,市场包括各方同意的自愿行动,从定义上讲这就是非剥削性的。自由市场体系中的利润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企业家对未来消费者的选择做出了正确的预测,并根据自己的信念采取行动。这不是利润凌驾于人民,而是利润造福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