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时评|延长产假至三年?实操性不大
王红妮
国家三孩政策公布之后,“延长产假至三年”的话题登上了热搜,也反映出大家希望政府尽快配套相关支持措施的热切期望。乍一看这个提议很有吸引力,也很容易引起大多数育儿家长的共鸣,可是再仔细一想,这个提议的可行性似乎很小。
先来了解一下现行的产假规定。2012年4月28日国务院公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其中第七条明确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2015年,“全面两孩政策”实行以后,响应政策,不少省份调整了产假时间。其中,河南省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也就是说,女职工可以在享受国家给的98天产假之外,再增加三个月产假。
再比如山东省,2019年3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依法增加女职工产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
近期,三孩政策公布之后,提议“延长产假至三年”也反映了社会的普遍期待和呼声。3岁之前正是幼儿最需要人照顾的年龄段,从幼儿身心发展的角度来看,妈妈亲手带孩子无疑是最好的安排。从现实的角度来说,目前很多家庭都是老人帮忙带孩子,或者雇用保姆帮忙,假如再生育三胎,恐怕孩子的姥姥、奶奶加在一起也无法兼顾。
是否可以“延长产假至三年”?首先反对的可能是用人单位。产假期间是否需要为职工支付工资?是否继续缴纳五险一金?这对企业来说,可能是沉重的负担,女性求职可能会变得更难。另外,女性在三年产假之后如何回归职场? 现代社会发展进步这么快,对于职场女性来说,三年之后回归岗位可能会严重脱节,跟新换了一份工作差不多。
所以笔者认为,这个提议出发点虽好,但是实操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