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收入准则下运输费处理方式的案例研究

2020-10-14 
本文基于荣大二郎神等公开信息编制,主要研究新收入准则下运输费用的会计处理问题。下面我们...

-这是荣大专项研究系列(小报告)的第4篇文章-

本文基于荣大二郎神等公开信息编制,主要研究新收入准则下运输费用的会计处理问题。下面我们将从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实务案例出发进行详细、全面的解读。

一、相关法规

新收入准则应用指南(2018)

在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的同时,约定企业需要将商品运送至客户指定的地点的情况下,企业需要根据相关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点判断该运输活动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通常情况下,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而只是企业为了履行合同而从事的活动,相关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相反,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后发生的运输活动则可能表明企业向客户提供了一项运输服务,企业应当考虑该项服务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二、实务案例

(一)由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的案例

1、中集车辆招股书(申报稿)(港股拆A股上市(创业板),2018年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

点击查看原文:荣大二郎神链接

2、百克生物招股书(申报稿)(科创板)

点击查看原文:荣大二郎神链接

(二)在销售费用中核算的案例

1、和辉光电招股书(申报稿)(科创板)

点击查看原文:荣大二郎神链接

2、三孚新科招股书(申报稿)(科创板)

点击查看原文:荣大二郎神链接

3、博众精工招股书(申报稿)(科创板)

点击查看原文:荣大二郎神链接

4、瑞能半导招股书(申报稿)(科创板)

点击查看原文:荣大二郎神链接

5、英科环保招股书(申报稿)(科创板)

点击查看原文:荣大二郎神链接

6、厦坞新能招股书(申报稿)(科创板)

点击查看原文:荣大二郎神链接

(三)关于运输费的问询案例

1、凯赛生物(已注册):一轮问询

问题27: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中占比较大的主要为物流运输费的销售包装费以及仓储费。请发行人:(1)说明是否存在计入成本的物流运输费,如何区分计入成本和销售费用的物流运输费,相关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回复如下:

点击查看原文:荣大二郎神链接

2、恒誉环保(已注册):二轮问询

问题11:主营业务成本中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1-6月运保费分别为:150.45万元、744万元、214.66万元。依据发行人及保荐机构首轮问询29题的回复,在客户最终验收完成后,生产环节最终完成,设备从仓库或外协厂运送到客户现场进行安装调试,是生产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是为完成装备制造所必须发生的费用。目前公司计入成本的运输费主要是此环节的费用,因此运输费计入项目成本是合理的。请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内运输费用的相关会计核算,报告期内其他项目的成本中是否包含运输费用。请申报会计师对将运输费用计入生产成本而非销售费用是否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规定发表意见。

回复如下:

点击查看原文:荣大二郎神链接

三、总结分析

1

2017年-2019年旧收入准则下

根据凯赛生物和恒誉环保的问询回复分析,对于运输费用计入销售费用或是营业成本的主要划分依据在于该活动发生的时间节点与生产环节之间的关系。凯赛生物运输费用发生在生产环节之后,属于销售环节阶段,因此将运输费用确认为销售费用;反之,恒誉环保认定其运输费用发生在生产环节之中,因此将运输费用计入生产成本。

2

2020年新收入准则实施后

市场中大部分申报企业对于之前在销售费用中核算的运输费没有进行调整,少部分申报企业将其调整至成本核算。(中集车辆、百克生物)

3

综述

建议根据案例中的问询回复思路,考虑在旧收入准则下是否调整运输费的分类,核心问题在于论述运输费用与生产环节之间的前后关系;同时,对于新收入准则,建议结合履约成本的定义考虑运输费用与履约义务之间的关联性。

作者:杨晓旺

编辑:杨晓旺

声明:以上内容均为数据资料查询结合市场动态分析的结果,不具有证据和依据的法律效力,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交流,不属于公司正式对外提供的文件。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