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农药市场发生了哪些变化?请看这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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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北方农资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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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北方农资记者李娟

在极端气候、农产品价格下跌等大环境影响下,2016年全球农药市场不容乐观;随着百草枯水剂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禁止在某些农产品上使用,农药科学安全使用意识逐渐增强;新出台的农药管理政策、法规更为严格,对农药生产、使用者产生较大影响。

  2016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依然是行业关注热点,减量增效、科学合理用药成为实现零增长目标的关键举措;统防统治、植保一体化稳步推进,植保无人机迎来良好发展前景;在行业形势低迷境况下,近年来农药企业走得比较艰难,全球并购频繁成行业议论焦点,抱团取暖成为抵御外界压力的必然选择。

2016年农药市场发生的这些新变化对行业发展会产生哪些影响?记者梳理今年农药市场发生的大事件,希望为农资行业人士提供有益借鉴。

农药广告禁打“无效退款”标识

事件: 

 《农药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原1995年3月28发布的《农药广告审查标准》同时废止。

  《标准》明确,未经国家批准登记的农药不得发布广告。农药广告内容应当与《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登记公告》内容相符,不得任意扩大范围。农药广告中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说明有效率;违反安全使用规程的文字、语言或者画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等。

【点评】 

 《标准》中规定,农药广告不得贬低同类产品,不得与其他农药进行功效和安全性对比;不得含有评比、排序、推荐、指定、选用、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不得使用直接或者暗示的方法,以及模棱两可、言过其实的用语,使人在产品安全性、适用性或者政府批准等方面产生误解;不得滥用未经国家认可的研究成果或者不科学的词句、术语;不得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承诺;农药广告的批准文号应当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

对违反标准发布广告的行为,《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农业部检出349个不合格农药产品

事件: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药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5〕7号)要求,2015年下半年,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和新疆等21个省(区、市)农业部门组织开展农药市场监督抽查,重点抽查蔬菜、果树、茶树、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等作物所用农药产品,共抽查农药样品2106个。

  经检测,合格样品1757个,合格率为83.4%;不合格样品349个,不合格率为16.6%。不合格样品中,涉嫌假农药(标明有效成分未检出或擅自加入其他农药成分)212个,占抽检样品总数10%。

【点评】 

此次抽检出的不合格农药产品呈现出一些特点:单剂产品质量高于混剂产品,杀菌剂产品质量好于除草剂和杀虫剂产品,玉米和水稻所用农药产品质量高于其他作物,生物农药和烟剂农药产品质量合格率偏低。

主要问题表现在:标称有效成分未检出,抽检中标明有效成分(或其中一种有效成分)未检出的产品有79个,占不合格产品的22.6%。擅自添加其他农药成分,产品中擅自添加其他农药成分的达150个,占不合格产品的43.0%。有效成分含量低于标准要求,产品中含有标明的有效成分,但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的产品有181个,占不合格产品的51.9%。标称生产企业确认为假冒产品,抽检中标签标称生产企业否认其生产的产品有237个,涉及150家农药生产企业。经检测和判定,在237个产品中,合格的68个、合格率为28.7%,不合格的169个、不合格率为71.3%。

再推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

事件:  

农业部对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细化实施方案,力争推进农药减量增效。

  2016年,农业部从四个方面推进农药减量增效:一是推进统防统治提高防治效果减量,结合实施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和小麦“一喷三防”补助等项目,扶持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统防统治。二是推进绿色防控控制病虫危害减量,推广应用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三是推广高效节药植保机械提高利用率减量,推广自走式喷杆喷雾机、无人机等高效节药植保机械。四是推广高效低风险农药优化结构减量。

【点评】  

中国目前是世界上化肥、农药总施用量最高的国家,约占世界总消费量的30%。年均农药施用量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5倍。与此同时,因化肥、农药过度使用带来的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日趋严峻,由其引发的资源、环境、生态等问题突出,给农业可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中国不仅农药使用量大,使用效率也比较低,有数据显示中国农药和化肥实际利用率不到30%,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从发达国家走过的路来看,农药减量化使用是国际惯例。欧盟发达国家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就立法开展农药减量行动,2006年农药减量计划成为欧盟强制性政策。荷兰农药使用量从1985年的2万多吨下降到2012年的5778吨;瑞典、丹麦通过实施农药税控制农药使用量增长。韩国1999年颁布“环境友好农业支持法案”,提出到2010年农药使用量减少50%。

京津冀植保一体化稳步推进

事件:  

今年,天津市农口系统继续加快推进京津冀现代农业协同发展步伐,确定围绕天津打造京津冀菜篮子产品供给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农产品物流中心区等重点建设工程,力争在种植业战略合作方面实现较大突破。

【点评】  

京津冀植保一体化发展主要在五方面实现战略合作:种业发展方面,建立京津冀一体化农作物品种审定机制,对主要农作物实行统一审定,确立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认定、鉴定)互认制度。植保植检协作方面,建立京津冀植物疫情和重大农业有害生物联合防控工作机制,统筹布局监测区域、监测点,统一植物疫情除治技术规范,三地共建绿色防控基地。

农药联控监管方面,开展京津冀联合检查、交叉抽检,在案件查处、宣传培训、农药风险监测、实验研究等方面加强合作。土肥水协作方面,依托京津冀土肥水协同发展创新联盟,共同打造一批土肥水高效利用示范园,推介一批土肥水企业和技术产品。农技推广合作方面,京津冀围绕农作物育种、小麦高效节水等课题联合开展科技攻关。

欧盟批准草甘膦续展登记

事件:  

欧盟委员会对是否同意草甘膦欧盟续展登记进行表决,最终以374票支持,225票反对,102票弃权的决议延长草甘膦在欧盟继续登记使用7年,并通过7年时间寻求草甘膦替代产品。

  此次决议比原建议的15年减少8年,并且不允许公众使用,仅限专业人员使用。

【点评】  

草甘膦自1971年商业化之后,经过40年实践检验,被普遍接受为广谱、速效、低毒、无残留的非选择性灭生除草剂。目前草甘膦在致癌性、致突变性等方面备受争议,不同研究机构给出完全相反结论。此次,欧盟延长草甘膦登记使用7年,低于原建议的15年且仅限专业人员使用。

相关人士认为,能够在农药使用谨慎的欧洲延长登记时间显示草甘膦的安全性,从这方面考虑草甘膦不存在被快速淘汰风险。此外,困扰草甘膦使用的另一问题——杂草抗性日益严重的问题也通过“草甘膦+其他除草剂(2,4-D,麦草畏,草铵膦等)”复配方式来解决,而非研发新体系,故未来草甘膦仍将被广泛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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