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的“诛一夫”思想
我们切不可将“一夫”这个词的定义,与婚姻法的“一夫一妻制”等同起来,因为这个词最早出现在《孟子》一书中。
孟子不仅强调“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而且还在回答齐宣王的问话时这样阐述:“伤害别人的人叫做'贼’,伤害礼义的人叫做'残’,残贼这类人被称为'一夫’。”还进一步阐述道:“待民善者谓之天子,待民恶者谓之一夫。”
百度图片:齐宣王与孟子问答
孟子认为,待人民不善的人,就是“一夫”,而非真正的合法统治者;这样的独裁者,是要遭到人民仇视的。
“民贵君轻”和“诛一夫”,是孟子的“民本思想”的突出体现。
什么是“民本思想”?就是指“民是社会之根本,政治应当有利于民”;唯有了民,那么民的生活才可以得到真正的保障,社会才能安定,统治阶级才能实现自己的统治。
孟子的“民本思想”,显然与孔子的“君权神授、敬天奉神”的思想,泾渭分明。显然,这是历史的一大进步。因为,孟子所主张的“王道”,与孔子思想的最大区别就在于此。
在“针对危害社会、危害民众的统治者”方面,孟子认为,他们是没有了合法性的。
所以在齐宣王问,“像'汤流放夏桀、周武王诛杀商纣’,这样臣弑君的做法是否正确”时,孟子严肃地回答:“我只听说有诛杀独夫民贼商纣的事,可没有听说过有弑君这样的说法。”
于此可见,孟子认为失掉民心的夏桀、商纣,他们就是“独夫民贼”,就不再是什么“君”。这也正是孟子“民本思想”的一种突出体现。
之所以会令后世人深感遗憾,是因孟子的这一观点,在君主集权制下的封建旧中国,并没有得到重视,更不用说去实践了。
历史上十分突出的记载,应当是明朝初年朱元璋封禁“孟子思想”。
具体地讲,就是朱元璋下令,“不得说君主不仁义,不得说统治者奢欲贪享,不得说批评穷征暴敛,不得说反战争,不得说暴君可诛,不得说民贵君轻,不得说人民有权温饱”;甚至连“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这样的封禁条令,竟多达85条。
显而易见,朱元璋一生大搞文字狱,倘若倡言“诛一夫”的孟子活在朱元璋时代,恐怕已够资格列入那85个“光天之下,圣人垂则”中的大案之一了。
到了大清王朝,其文字狱之多,就更不在话下了。
比如重臣年羹尧,因为他引用《易经》中的“朝乾夕惕” 时,不慎将其倒装为“夕惕朝乾”。于是惹怒了高宗弘历(乾隆),以为年羹尧是欺君。后经多方斡旋,年羹尧方才有惊无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