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口水域防范商渔船碰撞小贴士
谨防商船渔船碰撞
航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航行安全
春季来临,随着大批渔船出海作业,长江口水域船舶通航密度明显增加,商渔船碰撞风险明显加大。对此,吴淞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认真开展防商渔船碰撞安全提醒,及时做好渔船密集水域的预警预报,加强长江口水域大量商渔船的提醒和交通组织,全力防范商渔船碰撞危险,筑牢长江口水域水上交通安全防线。
长江口区渔船渔网分布水域,请注意避让。
01
商渔船碰撞事故案例
案例一:2017年12月21日2239时左右,在长江口南报告线以南约2海里处,中国籍油船“HLY1”与江苏灌南籍渔船“苏灌渔XXX”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苏灌渔XXX”当场沉没,2人死亡、2人失踪。
安
全
案例二:2020年3月6日0302时,在长江口灯船东北方向约25海里处,一艘中国籍散货船“崇和XX”轮与浙江舟山籍渔船“浙普渔XXX”发生碰撞。事故导致渔船“浙普渔XXX”轮沉没,7人失踪。
安
全
02
导致商渔船碰撞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商船方面
01
商船船员大多在外海航行,遇到的渔船密集区较少,运用良好船艺避让渔船的经验较少。
02
商船驾驶员未按照避碰规则驾驶,疏忽大意,未能保持正规的瞭望,对与渔船之间的碰撞危险估计不足。
03
商船大型化使得船舶操纵能力受到限制,未能在较早的时候采取有效避让渔船的措施。
04
对不同类型的渔船号灯号型不清楚,对不同类型渔船的作业方式了解不足。
安
全
渔船方面
01
渔船船上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足,在航道、锚地等水域撒网作业,增加了与商船碰撞的风险;航海设备大都比较落后,缺乏必要的助航设施。
02
商渔船之间的沟通联系不畅,特别是中国沿海渔船船员大都英语水平有限,与外国籍船员之间沟通困难。
03
渔船船员多数对《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等公约法规不熟悉。
04
渔船普遍存在不按规定显示号灯号型的情况,对船舶判断其动态存在影响。
安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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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商渔船碰撞事故
商船应该怎么做
01
优化航行设计
在设计航线时应当了解所航经水域的渔区及周围的水文气象环境,尽可能使用海上的习惯主航路,充分考虑尽可能避开渔船密集区域,以避开或者减少与渔船的相遇。
02
加强驾驶值班
如果航行在渔船密集水域时,特别是在长江口水域航行时,船长应该在驾驶台亲自指挥操船,船头应该加派瞭头,尤其是在夜间航行时,要熟知不同类型渔船作业时所显示的号灯,并充分利用良好的船艺避让渔船。
03
加强航行瞭望
商船在航行期间,要严格遵守避碰规则规定,保持正规瞭望,以安全的航速行驶,对渔船尽可能的采取早让、宽让;在锚泊期间要密切关注渔船动态,谨防被渔网包围。
04
做好信息收集反馈
商船应当有效守听交管中心(VTS)、海岸电台等播发的安全提醒信息,了解渔船动态,发现不按规定停泊、航道内作业等存在碍航的渔船,应谨慎驾驶,并向海事或渔业主管部门反馈相关船舶信息。
安
全
渔船应该怎么做
01
强化作业期间值守
渔船应当遵守相关海上避碰规则,加强值班,严禁“抢船头”航行,特别是在晚上航行、作业期间,要按规则正常开启号灯,主动与商船沟通联系。
02
避开航道及锚区
渔船应当充分了解水道、航路的分布,尽可能的避开商船习惯航路和船舶流密集区,航经长江口水域时,应从绿华山东侧绕行,避开南北槽和长江口定线制水域,特别是避开长江口A、B警戒区水域。
03
强化安全责任意识
渔船船员应当增强自身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加强避碰规则、船舶定线制、商船航路和锚地等有关知识的学习提升自身业务技能水平。
04
选择开阔水域作业
渔船在长江口水域进行捕鱼作业,建议在东经122度50分以东水域进行作业。
安
全
敲黑板:渔船知识要熟知
01
从事捕鱼的船舶,不论在航还是锚泊,应显示规定的号灯和号型。
02
船舶从事拖网作业,即在水中拖曳爬网或其他用作渔具的装置时,应显示:
(1)垂直两盏环照灯,上绿下白,或一个由上下垂直、尖端对接的两个圆锥体所组成的号型;
(2)一盏桅灯,后于并高于那盏环照绿灯;长度小于 50 米的船舶,则不要求显示该桅灯,但可以这样做;
(3)当对水移动时,除本款规定的号灯外,还应显示两盏舷灯和一盏尾灯。
03
从事捕鱼作业的船舶,除拖网作业者外,应显示:
(1)垂直两盏环照灯,上红下白,或一个由上下垂直、尖端对接的两个圆锥体所组成的号型;
(2)当有外伸渔具,其从船边伸出的水平距离大于 150 米时,应朝着渔具的方向显示一盏环照白灯或一个尖端向上的圆锥体号型;
(3)当对水移动时,除本款规定的号灯外,还应显示两盏舷灯和一盏尾灯。
04
船舶不从事捕鱼时,不应显示本条规定的号灯或号型,而只应显示为其同样长度的船舶所规定的号灯或号型。
05
长度等于或大于 20 米的船舶在从事拖网作业时,不论使用海底还是深海渔具,应显示:
①放网时:垂直两盏白灯;
②起网时:垂直两盏灯,上白下红灯;
③网挂住障碍物时:垂直两盏红灯。
06
长度等于或大于 20 米、从事对拖网作业的每一船应显示:
①在夜间,朝着前方并向本对拖网中另一船的方向照射的探照灯;
②当放网或起网或网挂住障碍物时,按避碰规则附录二第 2 款⑴规定的号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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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度小于 20 米、从事拖网作业的船舶,不论使用海底或深海渔具还是从事对拖网作业,可视情显示避碰规则附录二第2款⑴或⑵中规定的号灯。
08
围网船的信号从事围网捕鱼的船舶,可垂直显示两盏黄色号灯。这些号灯应每秒钟交替闪光一次,而且明暗历时相等。这些号灯仅在船舶的行动为其渔具所妨碍时才可显示。
09
渔船在使用国际信号简语时,单字母旗的意义如下:
G 表示“我正在收网”
P 表示“我的网已紧紧地挂在障碍物上”
T 表示“我正在从事成对底拖捕鱼作业,请让开我”
Z 表示“我正在放网”
如果发生商渔船碰撞事故,商渔船都应立即通过12395向海上搜救中心报告。在VTS覆盖水域内的,应第一时间将发生事故的位置、人员情况、船舶破损情况、需要何种援助等信息报告VTS,同时积极开展自救,救助遇险人员,并尽可能采取措施防止船舶沉没,如果需要还应请求附近船只参与搜寻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