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喜中一等奖,商场以“上台晚”为由拒绝兑奖,法院判决商场胜诉!

哈喽,终于等到您,还好我没放弃!您终于来了我们身边每天都会发生各种各样的事,不管是人或者事,都让我们感到不可思议,也希望这些事情可以给你带来一些酸甜苦辣,让正能量一直传递下去!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这篇文章!

本报讯 店庆宠粉节,生日送豪礼。商场抽奖活动热闹非凡,大家都期待着自己是那个幸运儿。然而有人喜中一等奖,却被商场拒绝兑现奖品。商场有权这样做吗?

近日,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手握中奖券,得主却不是我?

2020年8月2日19时,同安某商场举办抽奖晚会,顾客老周来到现场参与活动。当老周得知自己手中的奖券被抽中一等奖时,他开心来到台上要求兑奖。主持人却表示,第一次开奖时,无人上台领奖,按照规则,商场又重新抽取大奖,最终中奖者是一名女顾客!

手握中奖券

却无法兑奖

于是

老周将商场告上法庭

庭审中

老周述称:

我在商城内饮料店休息等待抽奖结果,听到中奖号码后我就立刻上台领奖,但是商场却以我“上台晚”为由拒绝兑奖。

商场述称:

中奖号码为0370号,中奖者并非老周;老周私自拿了一堆奖券投入信箱,被我们工作人员发现后才拿出。

双方各执一词

一等奖究竟花落谁家?

法院认定未及时上台视为放弃

法院经审理认为,老周收到同安某商场所发放的奖券并将副券投入抽奖箱,即视为其愿意接受活动规则的约束,双方的合同关系就此成立。

现老周主张其所持有的奖券号码系一等奖中奖号码,但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主张。且商场予以否认并提供抽奖情况说明、现场监控录像予以反驳,因此法院不予采纳。

根据同安某商场提供的现场监控录像可见,一等奖号码抽取过程存在二次抽取号码的情况,老周晚于实际中奖者上台;退一步讲,假使第一次抽中号码为老周所持奖券号码,庭审中老周亦述称其在饮料店等待开奖结果,可知其已经充分了解并认可本次活动规则即“现场即时兑奖,如不在场,视为自动弃权”,故老周未能及时上台的行为,应视为其放弃兑奖。同安某商场在第一次宣布抽奖结果后无人上台的情况下,重新抽取中奖号码并向中奖者发放奖品,这一过程符合活动规定,全程透明,未见不当之处。

综上,法院依法判决驳回老周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商场进行抽奖活动,向顾客发放奖券是一种要约,自顾客取得奖券时,合同关系已经成立。商场对活动规则进行具体的明确,此时权利义务就开始特定化,双方均应遵守活动规则。

射幸合同中的当事人并不像一般合同中那样有比较确定的预期,对他们而言这仅仅是一种幸运,你是否被“丘比特”射中要看你的运气了,应抱着一颗参与游戏的心来举办活动、参与活动。

来源:潇湘晨报

请用你们那双可爱的小手留言评论分享一下哦。你们每一次的评论留言点赞关注都是小编这辈子的福气,真的不胜感激!今天推荐的3个关于尊重生命的词语分别是:1.问心无愧:道家理念指随性而为,反躬自问,没有对不起别人的地方。2.善始善终:做事情有好的开头,也有好的结尾。形容办事认真。3.不虚此生:这一生没有白白浪费。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