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经济万年史】139 英国殖民贸易和商业诸形态(上)

英国殖民贸易和商业诸形态(上)

1.欧洲商业中心的转移

由于地理大发现,在1500年还只是面向着地中海和波罗的海的欧洲,一下变成了面向大西洋的欧洲。随着世界商路由地中海向大西洋、印度洋以及太平洋的转移,在欧洲以外形成了与商路相联系的三大贸易区。第一个是从好望角经东非和印度半岛,直到东南亚群岛的印度洋地区;第二个是由设在西非海岸的商站到西印度群岛,直通西属美洲大陆的大西洋地区;第三个是在东亚与美洲西海岸交往中逐渐形成的太平洋地区。远洋或跨洋贸易对欧洲许多地区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引起欧洲经济中心的转移。

16世纪内,位于欧洲大西洋沿岸的一些海港城市变得空前繁荣,16世纪中叶,尼德兰的安特卫普成了当时欧洲主要的商业与金融中心,这一中心的特征,在于横贯大陆的贸易同海上贸易的结合。16世纪末,低地国家在经历一场旷日持久的动乱后,安特卫普于1585年被帕尔马占领,离海岸只有几英里的阿姆斯特丹取代了安特卫普。阿姆斯特丹广泛的商业联系和从世界各地金银与硬币的大量流入,使之成为当时欧洲贵金属贸易中心,从而进一步巩固了其在商业上的主导地位。

16世纪时还没有迹象表明英国将走上经济增长的道路,因英国既缺乏法国的规模,又不具有西班牙的财政资源和荷兰的商业地位,但它正在悄悄地走自己的路。进入17世纪,它决心不顾西班牙的反对,赴全力于建立一个新大陆市场。到1640年,英国已在美洲建立了14个永久性拓居地,并通过一系列航海法力图将荷兰人从英国殖民地赶走。17世纪50-70 年代,英国在同荷兰进行三场战争后达到了目的。伦敦,利物浦随着国内外贸易扩张而迅速发展,结果英国不仅是欧洲而且成为世界的商业中心。

2.英国近代商业政策特征

从16世纪到18世纪中期,贸易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在欧洲历史上是罕见的,西方经济史学家把这段时期称作重商主义时代。由于各国的历史条件不尽相同,当英国和法国由重商主义时期步入工业化时期时,普鲁士和俄国的重商主义政治实践刚刚达到顶峰。

重商时代的特点体现在经济体系上,在这个经济体系中,固定资本起着相对次要的作用,很大部分的财富由流动资本组成,资本的迅速周转能产生较高收益,特别是它使资本投资有广泛的选择机会。因此,贸易的重要性显然超过其他各种经济活动。此外,金融体系有赖于金银的流通,这种流通也取决于对外贸易情况。在重商时代,利用本国实力造成贸易顺差,并保证金银及其他贵金属的多进少出,就成为欧洲各国政府商业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

英国近代商业政策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17世纪前,取得贵金属是商业政策的决定性动力。当时所有欧洲国家无不为应付军备而在货币需求和货币收入间存在剪刀差。都铎王朝(1485-1603)时期,为扩大其岁入而出售转让权和特权的做法,曾使16世纪成为商人资本的真正黄金时代。1600年英国贸易商成员估计有3500人,有决定权的少数大批发商,结成了销往海外的毛织品收购卡特尔和大陆商品的销售卡特尔。尤其,在资本原始积累初期,英国贸易商与海盗往往是二位一体。

第二阶段,进入17世纪后,英国从西班牙与荷兰的对比中,开始突破货币即财富观念,从原始的重商主义过渡到成熟的重商主义。这一时期商业政策的新特征是以有利于振兴本国经济为出发点:对内发展市场自主权,排除加于商业贸易活动的种种限制,1642年的垄断法不仅禁止王室垄断,而且在法律中包含了一个鼓励创新的专利制度;对外通过诸如海关法与航海法达到贸易顺差,其结果自然是金银流入英国,而不是从英国流出。

第三阶段则是在工业革命已取得重大进展后,以1813年取消东印度公司贸易垄断权为开端的自由贸易政策时期了。

3.旧殖民体系与英国航海条例

所谓旧殖民体系,就是用武力夺取殖民地和垄断殖民地贸易,把宗主国变成殖民地产品的贮存库,并以自己的工业产品供应殖民地。同时,旧殖民体系只有当宗主国与殖民地之间的交往是用自己的船只进行时,才有可能实现。因此,旧殖民体系从一开始就显示出强烈的排外性。

地理大发现后,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在开拓殖民地上的斗争就非常激烈,当时亚历山大六世教皇还为此给两国划分势力范围,即所谓的" 教皇子午线".16世纪末,西班牙开始衰落,葡萄牙则在此以前已被西班牙并吞(1580)。而在16世纪末期挣脱西班牙专制统治的荷兰,到17世纪逐渐发展为海上霸主,它占有世界商船的3 /4。

英国在资产阶级革命后颁布的《航海条例》,既是为适应旧殖民体系需要,也是针对荷兰的。《航海条例》的涵义比它的名称要广泛得多。实际上这是一系列有关殖民地贸易与航海业的法令。《航海条例》第一次在1651年共和国政府时颁布,很快就引起了1652-1654 年的第一次英荷战争。《航海条例》于1660、1662、1663年以及70年代续有修订和补充。1660年法令的基本内容是:

①来自殖民地的商品只能用英国或该殖民地的船只运载;

②欧洲商品同样只能由英国或该商品生产国的船只运载;

③不允许外国船只到英国沿海从事运输或捕鱼活动。

1663年通过的主要商品法规定,西印度群岛的食糖,弗吉尼亚的烟草、大米、棉花、靛蓝和染料、木材等殖民地产品,只容许由英国运送到欧洲市场上去。航海条例和主要商品法使英国不仅成为殖民地销货的中心,而且也是向殖民地提供制成品的中心。从此,英国的殖民政策有了立法基础。

英国在第二次英荷战争(1665-1667)和第三次英荷战争(1672-1674)中,严重打击了荷兰的海上势力。但这以后,英国仍然对殖民地贸易实行垄断,并在1688年后出现了严格贯彻治理殖民地政策的倾向。1764年后甚至企图对殖民地实行征税,这就引发了英国与殖民地之间的冲突。《航海条例》随着美国独立革命而名存实亡,它的实质影响只及于税率。《航海条例》于1849年被正式废除。

4.关税与贸易战

关税和商业战争,是近代西方列强用来保护本国经济利益和争夺财富的一柄双刃剑。英国在向海外扩张中后来居上,又是最先完成资产阶级革命和工业化的国家,因而在这方面最具典型意义。

重商主义国家要想运用统一的和灵活的关税政策,必须具备一个前提条件,即所有地区性的内部税卡必须废除。英国具有这一条件。这不仅因为历史上诺曼底王国不允许特殊权力机构出现,而主要是在资产阶级革命后,国会作为各经济利益集团的代表机构,总是使自己的立法适应这些利益,以方便工业和商业的资本积累。英国保护关税政策的实质在于:对制成品和粮食征收高额进口关税和尽可能不进口;禁止原料和技术出口;对商业和工业给予优惠和补贴。借助于这些保护措施,资产阶级才有可能在国内市场使自己生产的商品保持高价而以较低成本的工业品去参与国际竞争。此外,如果说禁止羊毛出口是将工业利益置于农业利益之前,那么对粮食进口征收高额关税或禁止进口,就是兼顾了大地主和农场主的利益。1778年,国会通过了一项谷物条例,规定只有当每夸特小麦价格超过48先令时,方准小麦进口。1791年的谷物条例规定,每夸特小麦价格低于50先令时,进口小麦应征以高额关税。1815年谷物条例规定,每夸特小麦超过80先令时,方准进口。这同时也是对大陆粮食出口商的沉重打击。

英国在对外关税政策上,还具有掠夺性的一面。1703年,以英国谈判代表名字命名的梅屈恩(一译梅森)协定,就是一个例证。英、葡双方在协定中达成协议:英国对葡萄牙的葡萄酒给予比法国葡萄酒更优惠的税率,以换取葡萄牙进口英国的毛纺织品。葡萄牙由于失去保护而不能再建立自己的毛纺织业,被迫进口毛织品的价值是英国从葡萄牙进口红葡萄酒所无法平衡的。英国此举也是对法国的抑制和打击。但是,像梅屈恩这样的协定只有当一国对另一国具有明显经济或政治和军事优势时,才有可能做到。

英国在与同样强大的对手打交道时,宁肯不签订任何协定,而仰赖于关税战。1713年,对梅屈恩协定深感满意的同一批制造商,却拒绝同法国签订贸易协定。待到1786年,当威廉.皮特终于同法国签订双方降低税率的贸易协定时,法国在工业方面已落后到英国可以独享其利的程度。

从这种关税战到商业战争,只有一步之差。近代的每一次战争,参战国除了本身政治目的外,几乎都有非常明确的经济目的。估计,英国从17世纪中叶到1815年的160 年内,大约有70年在进行各种形式的商业战争。在英荷战争之后,英国开始同法国争夺商业和殖民霸权。1701年,法国利用西班牙王位无嗣的历史机会,打开了所有西班牙殖民地港口,并取得了阿幸托,这促使英国最终下决心参战。经过长达10余年的西班牙王位继承战,英国取得了阿幸托。18世纪中叶,英国同法国为争夺北美和印度的统治权又爆发了七年战争。1775年后,美国的独立战争是英国和殖民地之间的利害冲突。

从1793-1815 年的22年内,除短暂的亚眠和平协议时期,英国同法国革命政府以及拿破仑政府,始终处于交战状态。对法战争最初可能出自国家的安全考虑,但不久就显露出,这是一场受到工业和金融资本支持的战争。在特拉法尔加战役后,英国才最终确立了海上霸权的地位。

5.奴隶贸易

奴隶贸易的始作俑者,是葡萄牙人。事实上,葡萄牙在成为殖民国家之前就是一个蓄奴的国家。16世纪,随着甘蔗的种植方法从葡萄牙传到大西洋诸岛和接着传入巴西和新大陆,黑人奴隶制和贩奴活动就开始发展起来。到了17世纪,有8 个欧洲国家为掠夺非洲财富和贩奴,在西非争夺地盘。

英国早在1562年,从事海上走私的掠夺活动的霍金斯,就组织了第一批抢劫奴隶的海盗船队。伊丽莎白一世不仅批准奴隶贸易为合法,并且授与霍金斯爵位。资产阶级革命后,英政府于1672年成立了从事奴隶贸易的" 皇家非洲公司".从1680年至1686年,公司平均每年向美洲贩运5000个奴隶。

18世纪初,贩奴贸易引起了剧烈的国际竞争。1713年,根据乌得勒支和约,先前由葡萄牙人和法国人所掌握的垄断权,最终让给了英国。英国把阿幸托视为在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中所获得的最大胜利:除获准的进口数量外,还能走私运进更大数量的奴隶。在1675年前后,一个体格魁梧的黑人,只需付3 英镑,到了西印度售价可达16英镑。不仅如此,随着奴隶贸易而形成的" 三角贸易" ,例如从英国装载货物去非洲,在非洲西海岸交换奴隶,然后将奴隶运往美洲,变卖后装载当地食糖、棉花等返回英国,每次往返可做三笔交易,以致西属美洲到了18世纪与其说是西班牙的殖民地,毋宁说是英国的一块贸易殖民地。

据估计,从1680年到1775年,英国从非洲运往西印度群岛的黑人,就有300万左右。当时利物浦成了奴隶贸易的中心,1795年它集中了英国奴隶贸易的5 /8 和欧洲奴隶贸易的3 /7.奴隶贸易为英国工业革命的发展提供了货币资本,有些资本家就是靠贩卖奴隶起家的,如英国著名的冶炼业资本家安东尼.培根,就是一个奴隶贩子。

1787年,英国曾出现要求废除奴隶贸易的组织。1791年,立即废除奴隶贸易的提案获得下院多数赞同,然而却遭到代表奴隶主阶级利益的上院否决。在对法战争初期,英国占领法国和西班牙的岛屿时,依仗其海上优势独家经营奴隶贸易,在这期间黑人的贸易量以及贸易利润迄今无人知晓。直到英国官方准备利用人道的呼声作武器,特别是在1805年特拉法尔加战役后,当英国确信如果它放弃奴隶贸易,就不会有另一个海上强国敢于经营奴隶贸易时,终于在1807年通过了英国禁止奴隶贸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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