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被HR问有没有男朋友,事后杭州姑娘越想越不对劲…
面试的时候被问到情感状况
你觉得怎么应对比较好?
最近19楼APP网友发帖求助:
感觉自己回答错了
但是这种问题有正确答案吗?
▽
最近在找工作,面试了一两个单位,被问了个有点说不上来的问题。
前面关于工作的内容已经聊得差不多了,感觉面试官也是一个比较亲切的中年男子,我本以为可以结束的时候,面试官问:“有男朋友了吗?”我起先一愣,然后诚实地回答,已经有了。面试官继续问,在哪里上班呢?额…那我又只能诚实回答,在仓前上班,面试官笑了笑:哦~未来科技城啊!我隐隐觉得尴尬,但是也没再说什么。
面试结束之后我总感觉越想越不对劲,还真是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事后跟我职场经验丰富的大哥说起了,我大哥说,这个问题确实比较难回答,他思忖片刻之后告诉我:“你应该说你没有男朋友,但是你爸妈已经计划在杭州给你买房了。”
在帖子下方,有不少网友都表示,自己在面试的时候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似乎也是因为到了年纪,相比于工作能力,面试官更关注应聘者的情感状况、生育情况。
有些人觉得这样的面试问题很是冒犯,但是也有一部分网友认为,这种前期的了解理所当然,面试官也要从各个方面评估求职者是否能够胜任工作。
如果不想回答,大可以用“隐私问题拒绝回答”作为回避。
或者坦坦荡荡地说出自己的真实情况,做出双向选择,也从公司给出的态度上来判断这家公司是否值得加入。
新闻多看点
针对类似问题,微博上也有不少网友聊了聊自己身边的例子。
正处于婚育年龄的女性,在职场上的地位似乎格外尴尬,想跳槽很难,怕新公司顾忌结婚生孩子休产假,哪怕没有升职加薪的希望也不敢走;到了可以结婚的年龄有合适的结婚对象也不敢结婚,怕因此失去职场优势;甚至在竞争激烈的情况下,还要做出一些“保证”,诸如几年内不生孩子、几年内不结婚等等。
而在前文楼主帖子中提到的应聘人事被要求写恋爱经历的案例,微博@中国妇女报在博文中直接指出,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全无道理,而且涉嫌违法。
“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在表格中要求应聘者如实填写恋爱经历是对个人隐私的刺探,也是对他人的冒犯。求职者可以拒绝回答,也可以向劳动执法部门举报投诉。”
正如博文中说到的:“当应聘者在求职过程中遇到这样不合理的要求,不必忍气吞声,可勇敢地站出来寻求解决之道。求职是双向选择的过程,应聘者不是单纯地被挑选,也有权利对公司进行筛选。只有双方对彼此都满意认可,才会有良好的雇佣关系和工作状态。招聘方更应遵守法规,以良好的社会形象示人。”
类似的情况你有遇上过吗?
你认为应该怎么应对?
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来源
19楼(my19lou)整理自19楼论坛、新浪微博等
编辑:欧文
审核:宛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