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2月中旬,康生来到晋绥边区首府...
1947年2月中旬,康生来到晋绥边区首府兴县,2月下旬在临县郝家坡行政村进行土改试点。
这个行政村都属于老解放区,农民的土地问题已经基本解决。郝家坡行政村包括郝家坡、徐家沟等10个自然村,其中郝家坡自然村有124户,内有地主3户,富农3户,中农49户,贫农69户。由于多年的减租减息以及边区政府合理负担政策的贯彻落实,地主、富农的土地大量出典、出卖和被贫雇农赎回,村里最大的一户地主转出土地227亩,只保留土地63亩,全家人均近8 亩,一些贫雇农获得了土地,人均达到了近6亩。这个政村在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时,并不需要再来一个打乱平分,只需进行抽多补少、抽肥补瘦即可解决。
康生在试点工作中却没有这样做。康生在郝家坡认为,在以往的减租减息和清算运动中,农民所得到的土地只占极少数,从地主手中转移出来的土地,自由买卖的占90%,农民出了大价钱买土地,地主则卖了地得了白洋又减轻了负担。
他还说,干部对带有恶霸性、贪污性的地主勇于斗争,清算办法也熟练,但没有消灭整个地主阶级的思想。他甚至认为这里根本没有贯彻“五四指示”。
当然,康生也承认,自己对农村确实不了解,没有经验,从延安来,只有八个字,零零碎碎、断断续续。在地方工作的同志了解情况,有经验。他还说: 整个的土改,一部分中农得到了土地,得不到土地也得到其他东西。我们要扶植穷人抬头,建立贫农小组,无论如何不能使贫农小组孤立起来。
到了具体划阶级时,康生却提出了自己一套理论。他说: 老区的地主近于破落,和新区不同,在土地占有上看,好像不是个地主了,但这些人如果要从经济上看,那就是犯了绝大错误。他还说: 我们今天所面对的地主,已不再是过去那些地主了。他们狡猾得很,很多人看上去是中农,其实是地主。
当时,有人提出对于如何划分阶级,晋缓分局 1946年10月印发的《怎样划分农村阶级成分》已经将这个问题讲清楚了。可是康生却说,这个小册子只强调了剥削关系,以一般的条件来看,那是搬教条。小册子以为下面提高了成分、把中农提为地主了。其实下面的情况不是那样子。不是“左”了,而是右了。他甚至说按照分局的那个小册子,晋绥就会找不到地主了,就不要搞土改了。这个小册子在重庆可以用,在晋绥不能用。
不久,晋绥分局发出指示。将《怎样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小册子收回烧掉。1948年 4月,毛泽东路过晋绥时曾说:“在你们这里,马克思主义本来就不多,有那么一点还烧掉了。”
在划阶级成分时,康生提出,不但要看有无剥削,还要看铺摊摊的大小,并推荐了兴县木栏杆村土改工作队的“经验”: 进坟地看围墙和石碑,查三代定成分。按照这样的阶级划分法,郝家坡自然村重新划了阶级,地主由3户增加到6户,富农由3户增加到8户,地富的总户数由原来占全村的4.8%,增加到11.3%。
划完阶级后,土改进入诉苦和清算阶段。这时,农民仍习惯于用减租减息时向主席团“提意见”、“提问题”的方式,康生见后认为对地主太客气,提出的要求也不高。他说,要算得地主倾家荡产,要指着地主的鼻子骂,打地主几下也不要紧。在随后的斗争中,农民果然动手打地主。结果,将对地主的说理斗争变成动刑体罚,乱打乱斗现象也就在晋绥蔓延开来。
康生在郝家坡还发明了“化形地主”一词。在一次对地主的斗争会上,群众把一个地主婆往瓦碴上拉,一下子扯破了外面的烂衣服,露出了里面的好衣服。康生说,不要看表面上地主穿了破袄,在土地上装作贫农和破产,在政治上对我们表示开明或同情等,但实际情况常常是在经济上把土地变成白洋藏起,在政治上用一种奸猾的手段来篡夺我们的政权,实际上是化了形。由此,“化形地主”一词便传开了,在找“化形地主”的时候,把许多工商业者也当作化了形的地主对待。
康生还鼓励在土改斗争中挖地主的底财,说农民要底财,我们坚决赞成;农民不要底财,我们要引导农民去要。底财要坚决地要,只要不逼死他就行。但地主自杀不要怕。于是,晋绥掀起了挖地主底财之风,挖不出就逼,逼不出就打,一些地主经不起逼打而自杀。
廉生在郝家坡土改试点中,还认为“我们的党(指党支部)还不是土地改革的党”,“政权(指乡村政权)也不是土地改革的政权”,“农会干事绝不干农民的事”。因此,不能下决心彻底改造党政农,那么土地改革不会彻底。又说: “凡压迫过群众的干部,群众要斗争就斗争,要求开除党籍就开除党籍。”结果,以贫雇农小组代替了农村党支部和乡村政权,原来的干部被当作阻碍土地改革的“石头”而搬掉。#历史天窗# #学问分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