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行散记:边走边看,边忆边记17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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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在前面:“自由是一种普遍权利,真正的革命不是为了奴役别人,更不是为了杀戮,而是为了建立起一种持久的自由秩序,以便让所有人能够在这种秩序中平等地生活。”今天读到的句子,很是喜欢。
——彭荣辉
(一七二)
说到教育,总觉得这一年将载入史册。各种文件、通知、要求和政策层出不穷。从中央到地方,可谓无所不用其极。乍看,似乎都是好事情。只是,有些细节尚待推敲。众所周知,教育是个行业,教师不过一个职业。可是,也许这个行业的特殊性,诸多绑架不期而至。以至于,给世人造成一个错觉:教育这是怎么了?或者说,教师这是怎么了?奇了怪了,抛开个人兴趣爱好不好,如果有谁羡慕这个职业的所谓“幸福”或是“幸运”,有本事,你过来啊?你不过来,你哔哔啥?如果不是出于伸张正义,那么,不得不怀疑:这是一种别有用心的居心叵测。2021.07.27
(一七三)
如果不是有人羡慕,那么,便是有人嫉妒。问题是,到底嫉妒啥?待遇?地位?身份?或是其他。《教师法》提及教师待遇,明文规定: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试问,有多少落实?环顾四周,你应该听说教师考公务员编制,可是你有听说公务员考教师编制的么?“朝九晚五”这个词最初缘于何种职业,想必地球人都知道。殊不知,即便如此,这中间还有近两个小时的完整午休时间。你问教师日常工作时间,诸君耳聪目明,你访,你访,你细访。2021.07.27
(一七四)
“暑期托管”这个倡议,本身没毛病。甚至,可说诚如“有需要便有市场”一般顺理成章。问题是,在提出具体建议之前,得搞搞清楚这是教育的问题,还是社会的问题。如果不是教育问题,那么,就不要绑架学校,更不要绑架教师。《教师法》明确规定中小学教师拥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权利。既然这项权利上升为国法,那么,任何团体和个人便无法剥夺。这是法制社会,不要搞错。不是谁拍拍脑袋就可以出个“通知”或是“意见”。是的,“通知”“意见”中并未强迫学校或是教师必须承担相应职责,但“鼓励学校积极承担”“引导教师志愿参与”这样的措辞,尤其附带一句“对志愿参与的教师应给予适当补助,并将志愿服务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这是几个意思?有心人,你品,你品,你细品。2021.07.27
(一七五)
今天是“暑期托管”,相信未来会有“寒假托管”。再推而广之,就是“节假日托管”或是“假期托管”。至于理由,自然无外乎还是“减轻家长负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加强教育关爱、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站在人民的立场,这系列倡议自然一呼百应。问题是,教师这个群体是否属于“人民”?如果是,相关方面在出台诸多与之呼应的举措的时候,有无想过这个群体的客观存在,有过兼顾这个群体的相关权利?《教师法》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一直纳闷,各级部门真的有凌驾于这个法律之上随意赋予教师以这样或是那样义务或是责任的权利?2021.07.27
(一七六)
关于教育行业的“双减”,上面意见一出,下面便开始八仙过海。似乎高声欢呼的人不在少数。问题是,一刀切的后果不知有多少人做过调研。需求决定市场。为何孩子被送去培训班?究其根本,原因有三:第一,盲从,你上我也上,求心安;第二,提优,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争取有提升;第三,补缺补差,平时学习力有不逮,希望借助外援力量来实现自身的突破。现在好了,如果打倒一切公开授课制式的培训班,第一拨和第二拨孩子好说,大不了不学就是,可是第三拨怎么办?完全指望学校教师,显然不现实。而孩子渐至更高年级或年段,指望家长指导学习更不靠谱。那么,继续往下,网课势必成为流行趋势,培训机构“一对一”上门服务也将成为一个必要的补充。于是,接踵而至的新的社会问题必然是,一家境越好的孩子越有机会提升,二家境越是不好的孩子越有可能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凡事有度,过之则不及。这个道理,相信相关人等不是不懂。我们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也许只能这样解释。2021.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