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吵架的正确姿势
有一次在超市看到一对夫妻吵架,起因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他们买了一条鱼,因为怎么做起了争执,从做法口味一直到各自偏好及营养保留程度,吵得认真专业,不过很快就达成了一致,清蒸,口味双方都能接受,营养成分也能保留,然后就愉快的接着逛。我看的也是挺长见识,原来吵架也能吵得这么赏心悦目。总结他们为什么没有吵到面红耳赤不欢而散,那就是吵得专一,就事论事,绝无人身攻击。
其实见过最多的就是吵得不专一,无论什么问题,最后都能归到对方的品质上,从品位高低到道德标准一直到否定对方的人品,吵着吵着都忘了起因,只为贬低对方而吵,这样当然是既解决不了问题又伤了感情。
有一次和几个朋友聊起医患关系,我从我了解的情况说明医生也不易,况且那种不给红包就给你多切一节肠子的说法实在是靠不住,医生也是人,脸上也有四两肉,那么多同事看着,互相都是有制约的,况且还要成绩评级,还有医院的复查制度病例存档,哪个心智正常的人会全然不顾这一切去报复不给红包的病人。话没说完,一在座的哥们问我:得啥好处了?居然替那些黑心大夫说话。我告诉他我从小住在医院宿舍,对此多少有些了解。那哥们点头:哦,怪不得你替医院说话,忘了你家有当大夫的。我问他前面我说的有没有道理,你有什么论点和证据反驳。那哥们只是不断看着我摇头叹气:你咋变这样了,为点儿私心连实话都不敢说了。我果断换了话题,没法聊了。我说的是医患关系这件事,那哥们只对我的人品感兴趣,咱俩说的已经不是同一件事了。
本来是理不辨不明,但说的必须是同一件事,不能自说自话鸡同鸭讲,最后双方都糊涂了,东拉西扯把陈年往事都翻出来,最后问题升级情绪失控。这种天聊得光费脑子不长见识,最后脸红脖子粗的连最初的论题是啥都忘了。
正确的吵架或辩论一定要对事不对人,要把话题的焦点集中在事情本身,切忌上升到人品的高度,一涉及到人身攻击不仅会搞乱原来的逻辑,还会使情绪失控进而把问题扩大化,问题没解决,还伤了感情,实在得不偿失。之所以这样,主要是逻辑不清理性不够,抓不住问题的关键。另外就是太急于驳倒对方,让问题一次性解决,最好能改了对方的三观。其实这就是目的错误,我们讨论问题的目的不是要让对方认错,而是要让双方都能够多一些观察问题的角度,这样对事物的了解才能更全面,更接近事实的真相。这样既算吵一架,也能提升认知水平,这才是本来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