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用一个词来概括2019年的公共情绪,“看衰”可能是最热门的答案之一,特别是对于与市场环境对接的互联网行业而言,“看衰”更是一种真实现状的写照——创业明星肉眼不可见、优质工作环境日渐稀缺、媒体直言《2019年的中国互联网让人失望》——总之只要你问问身边的互联网人“2019年过得怎么样”,答案大概率是高度类似的:不过老话说得好,先问是不是再问为什么。2019年真的是糟糕的一年吗?似乎我们也能找到很多反例,比如考虑到心理学上最常见的现象“归因倾向”,2019年弥漫在整个社交网络的“看衰”情绪,是否是一种可以将失败归结于外因的结果?显然有这种可能。并且随着年底百度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对“头条搜索”提起诉讼,并随之引发了2010年代最后一场行业大讨论,我们甚至可以在2019年的最后时光里找到一点正能量。
先来说说这次事件的前因后果。根据海淀法院提供的信息,百度起诉头条的原因在于,他们在调查后认定“头条搜索”干预了最终的搜索结果,导致他们的视频产品“百度视频”、“好看视频”无法正常地显示在结果页,并主张这种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相关的赔偿。“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是个非常关键的信息。根据民事案件起诉的4个必要条件,即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受理”意味着百度做足了充分的准备,直接推动整个事件跳过舆论争议阶段,直接进入法律程序。因此与我们平时常见的“大厂互撕”不同,在“法院受理此案”的前提下,头条搜索不仅需要在官方层面进行回应,还需要在法律程序的框架内,对百度提供给法院的例证和相关主张进行有理有据的回应——用一句押韵的flow来总结:百度对这事儿挺重视的,头条看这事儿挺复杂的。目前事件的最新动态是,头条搜索于12月30日通过官方渠道发布了回应声明,正面解答了百度提出的“搜索排序不公”的质疑,强调“品牌保护”策略的公平公开。不过严格来说这并不是百度和头条第一次在法律上碰面,甚至不是海淀法院第一次承办两家的对垒。早在今年4月,海淀法院就曾经受理过类似的诉讼:当时百度认为头条违规使用了百度搜索产品结果,头条则发现百度搜索违规使用了大量抖音短视频,双方各自要求赔偿及道歉。
(图)百度的“简单搜索”app直接增设了“抖音”一栏
只是这次比较特殊的是,头条搜索本质上是跨界到了百度的老本行,并因为这次“呛行式”的跨界给百度“造成了麻烦”(至少百度是这么认为的),再考虑到两家公司近些年来呈现的不同发展轨迹,整个事件显然拥有不少天然的、能够脱离事件本身的舆论爆点:比如头条真的分走了足以让百度感到焦虑的搜索份额吗?《百度搜索已死》中描述的“信息孤岛”现象真的成为搜索引擎们的最大痛点了吗?头条闷声建立的内容生态,已经足够他们挑战传统巨头了吗?当然这些问题都没办法用三言两语简单论证,也不是这次热点才引发出来的思考,但你也能在巨大的关注热度中看到互联网人的一种释放式的热情:丧了这么久的2019年,确实应该这么热热闹闹地收尾了。
显然不是。尤其是当我们对整个事件进行“脱水”,你会发现整个事件不仅仅是一次“市场竞争纠纷”那么简单,其背后所包含的信息量几乎足够在中国互联网的行业发展史上,留下一座里程碑。首先拿掉百度和头条这两个品牌,整个事件可以“脱水”出这样一个故事内核:新生产品想要快速成长,却发现有先行者挡住了前进的道路,这让他们决定利用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很容易被理解为一个“新产品创业维权故事”。而按照过往的案例来看,能火的“新产品创业维权的故事”,基本可以归类为两种公共情绪的寄托:-人们通过对新生事物的推崇,来定义相关领域的运行标准或者准入门槛;-人们通过对新生事物的推崇,来表达对现有解决方案的不满,推动相关领域发生变革的进程。那么百度和头条的争议,适用于以上哪种情况?很遗憾,都不符合,甚至我们可以在百度身上找到中文搜索引擎中“排序不公”、“品牌保护”的源头。比如早在2011年,央视就曾经进行过一次名为“竞价排名的白与黑”的报道。当时的状况是,记者发现在百度进行“麦当劳”关键词搜索时,结果页面优先推荐的却是“肯德基”的网站推广结果,并以此为切入点批评百度使用他人的商标作为关键词竞价排名,涉嫌违法。2016年5月的搜房网事件则更加直观。搜房网CEO李忠在当时发布的那封著名的公开信中表示,如果想保证自己的产品正常显示在搜索引擎的结果页面,就不得不向保护缴纳不菲的“保护费”,比如“搜房”关键词的报价就是每年1000万、“搜房网”为每年2500万——则让他直呼“没花钱的资格,也买不起”。也就是说,在这次的故事主线上,我们没有看到新秩序的诞生、没有新解决方案的形成、没有新生事物带给固有场景的变革,而是看到了一个大型的“双标+护犊子现场”:“好看视频”这个被寄予厚望的好孩子被欺负了,身为爸爸的百度必须要出口气——哪怕打脸也在所不惜。当然不可否认的是,百度也有“反思”的权利,这种“护犊子”也能理解为百度开始知错就改。但更有魔幻色彩的地方在于,经历了年初由微信引发的“互联网基础设施”大讨论,实际上人们已经基本上形成了一个这样的共识,并且是有利于B端的共识:无论是即时通讯软件、社交平台还是搜索引擎,作为一款企业开发的产品,优先服务于自有的生态体系、对内容进行一定的筛选本身也是一种正当权益,就像当年百度将百家号的搜索权重优先级调高相同,谁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基础设施,本身无可厚非。在这样的前提下,百度的诉求到底是什么呢?是联想到前不久《路透社》那篇“字节跳动即将成为BAT新的B”所引发的一场高层嘴仗后,整个事件的背后故事,或许我们或许可以得到这样一个答案:这很有可能是百度在无数次“争议后”的反思结果——一款新生的搜索引擎,能在短时间内就能触动我们长期沉淀的核心产品?看来品牌效应正在失效,看来护城河已经失守,那么我们也要进攻,用新的产品进攻——既然“好看视频”这孩子不错,那么作为“爸爸”的百度就想想办法帮它“突围”吧。所以这件事虽然魔幻和热闹兼具,却也在细品之后成为了2019年不可多得的正能量样本,恶龙愿意成为重新成为少年,有人愿意发起这样的挑战,有人愿意在这样的挑战中迎战终归是一件好事:当百度这样的巨人放下了身段,当头条这样的新贵保持锐气,当行业巨头将人们的注意力拉回“产品使命”和“社会分工”,开始遵从于行业共识展开公开形式的竞争,这不就是肉眼可见的“希望”吗?用更简单的话来说,你已经多久没有见到这样硬核的“产品交锋”了?往小了说,这样的行业配得上更好的搜索产品。往大了说,行业需要这样的“火药味”。
百度和头条的这次纷争最终会有一个什么样的结局?其实我们已经有了一个很理想的模板,那就是被无数人怀念的“3Q大战”——网民们觉醒了隐私保护意识,产品功能大量从产业上游下沉,开发者边界被进一步明确——那场大战几乎拨快了中文互联网世界的一个时代,也是我们期待行业“火药味”的原因。不过3Q大战也是有一个美中不足的地方,那就是“艰难的决定”本质上是以“用户体验”为代价去助推行业之间的博弈。虽然如今我们站在时间线上来看结局是好的,但无论如何用户在那个过程中显然也“越界”地承担了不属于自己的“职能”。所以如今当我们看到了类似的一个开头,有机会以正能量的姿态去重新回顾2019,也需要保持谨慎的心态来督促整个事件在完成的产业闭环中,发挥其最关键的价值,而不是在更开放的互联网环境下演变成另外一场“强拉用户参与”的大博弈。
虎嗅年度十佳作者
十年广告创意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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