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提醒:深圳2021实际居住核查进行中!不符合将取消申请资格!

学校不定期上门

核实实际居住

核查对象福田区购房、租房家庭

福田招生对象中,明确提到:父母在福田区购房或租房且实际居住。

核查时间

小一:核实实际居住(6月4日-6月9日
初一:核实实际居住(6月8日-6月13日

核查方式

福田区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作为核实实际居住的依据,为确保实际居住地址与申请学位住房材料相一致,请家长主动到社区网格中心登记人口居住信息,并在网上预报名时填报实际居住承诺书。

公布录取名单前,学校也将不定期上门核实学位申请人的实际居住情况,一旦核准未实际居住的,将告知有关部门,并取消其学位申请

常见问题

❶购买的房产尚未入伙,能否申请学位?

在网上预报名时,除提交由我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有效购房合同外,还须提交入伙通知书,入伙时间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

2021年8月31日前未能入伙且未实际居住的将取消其学位。

学校联合各部门

上门核查实际居住

核查对象:罗湖区购房、租房家庭

罗湖小一初一招生对象,明确了学生父母必须在罗湖实际居住。

核查时间

未明确说明核查具体时间,建议家长学位申请期间,务必保持实际居住。

核查方式

申请系统将直接与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房产登记信息系统、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系统和网格管理系统联网比对核验

同时,学校也将联合公安、社区网格登记部门上门核查

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地段公办学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常见问题

❶购买的房产尚未入伙家庭:

2021年4月3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其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学位申请依据,申请者应先在现住址地段学校申请,2021年8月31日前能入伙的,由学校视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❷租房、住祖辈房、集体宿舍、商务公寓、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的适龄儿童,应在本市无其他住宅房产在该住址连续、实际居住

未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

不能通过审核

核查对象所有住房材料均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

核查时间

未明确说明核查具体时间,建议家长学位申请期间,务必保持实际居住。

核查方式

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居住,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所有住房材料均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包括学校上门核查),未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通过审核

常见问题

❶在光明学区范围拥有一套未实际居住的自有产权房,能用此房产申请学区内的学校吗?

答:不能

在学位申请时,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须在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未实际居住的房产不能用于学位申请。

❷新购商品房已有购房合同,但2021年申请学位时没有实际入住,能申请学位吗?

答:学位申请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新购商品房业主凭购房合同和正式入伙通知书可为子女申请学位(视作实际入住);学位申请时,以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书)发证日期始进行积分,购房合同不作为积分依据。

❸商务公寓能用于申请学位吗?

答:商务公寓当做其他住房,实际居住满一年(学位申请前一年3月31日前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

由于疫情原因,2021年申请学位要求为2020年7月31日前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可以申请义务教育学位。

按照其他住房分类,不积分。

❹适龄儿童为学区内光明户籍,监护人居住在学区内自有产权房,但户口本上登记的落户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申请学区内的学校,能算是第一类学位类型吗?

答:不算。学位类型第一类必须要满足儿童户籍、房屋产权(监护人>50%)、实际居住“三统一”,如不满足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一致则不属于第一类,当作第二类。

住房材料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核查对象公办学位的住房材料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核查时间

未明确说明核查具体时间,建议家长学位申请期间,务必保持实际居住。

核查方式

2020年起,我区将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作为核查实际居住的依据。

申请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的住房材料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常见问题

❶购买的房产尚未入伙,能否申请学位?

答:在网上预报名时,除提交由我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有效购房合同外,还须提交入伙通知书,入伙时间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

不能提供2021年8月31日前入伙通知书的,不能申请学位。

该类申请人应按现居住地申请,待楼盘入伙后,按转学插班政策办理

❷对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真实性的要求

为保证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过程透明、意愿真实、程序严谨,学位申请家庭须对其提供的租房合同内容真实性负责。

一旦发现学位申请家庭没有实际居住或用虚假居住材料申请学位,教育行政部门将立即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并将相关线索报告公安机关做进一步处理;如已入读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涉事学生学籍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处理。

核查材料的真实性、是否真实居住

核查对象

使用租赁凭证(红本)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的家庭,将核查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真实居住。

使用虚假材料或非真实居住造成无法被公办学校录取,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核查时间

未明确说明核查具体时间,建议家长学位申请期间,务必保持实际居住。

见问题

❶已购房但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尚未办理的:

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需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缴款发票原件、入伙通知书(商品房需通过住建等相关部门竣工验收程序后,发放的入伙通知书才视为有效申请学位材料,入伙通知书提交时间截止至网上报名结束前)。

❷集体宿舍类住房材料申请学位:

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在该单位集体宿舍实际居住满1年,即2020年5月31日(含当日)前入住,需通过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集体宿舍房屋材料、集体宿舍证明相互印证;要求劳动合同、社保证明、集体宿舍产权证明以及集体宿舍证明,这四种证明材料所体现的工作单位及其公章必须一致。

住房材料、实际居住信息登记

必须一致

核查对象

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与居民实际居住信息登记必须一致。

核查时间

未明确说明核查具体时间,建议家长学位申请期间,务必保持实际居住。

常见问题

❶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

租户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含当日)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且实际居住在此住址。

❷未在规定时间内办齐证件或申请学位,后来补齐了证件可以补申请吗?或者前期提供了失效、不符合条件或虚假的证件,后期还可以补申请吗?

不可以,学位申请是按全市统一时间进行,学位申请资料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分送各职能部门审核,逾期申请会影响正常开学时间。广大家长要对照申请条件提前准备好各项证明材料,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学位。

家长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提供失效、不符合条件或虚假证件的申请是无效申请,不予以安排学位;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公办学校学位资格并记录在案,在学制内不能申请公办学校转学插班。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只核查未在盐田区域内

实际居住的申请人

2021学位申请指南明确

对于学位住房实际居住情况,将只核查未在盐田区域内实际居住的申请人

早前发布的2021年入学要求

提供合法、有效、真实居住的住房证明材料是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的必要条件之一,是就近入学的主要依据。

为保障全体学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在2021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过程中,区教育局将联合街道、区公安局、区网格办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学位住房实际居住真实性的核查工作,核准学位申请与学位住房实际居住的一致性情况,请各位申请人务必提交合法、有效、真实居住的学位住房材料。

强化实际居住情况核查力度

早前发布的龙岗区2021年招生政策优化提到

强化实际居住核查。

有效的居住材料是教育部门实施就近入学、安排学位的重要依据。学位申请人父母或监护人对其所提供居住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2021年,对于以租房申请学位的,居住信息除送“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系统自动比对外,教育部门还将强化实际居住情况核查力度。若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将会导致审核不合格、没有验核积分等后果。

常见问题

❶以法院拍卖形式购得的房产:

出现无法出具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其他特殊情况的,须出具相关的合法证明(如拍卖证书、判决书等),提交近一年的水电费清单和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材料。

❷属于军产房类别的:

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实际居住地、学位住房材料相一致

房屋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2019年5月1日起,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停止办理蓝本《房屋租赁信息》,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无法提供符合学位申请要求的《房屋租赁信息》的租房家庭,请主动前往所在社区工作站做好居住信息登记,确保实际居住地与提供申请学位住房材料相一致。

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同时将通过“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库资格审核)。

此前已办理的且符合学位申请要求的蓝本《房屋租赁信息》仍可用于学位申请。

常见问题

❶属于军产房类别的:

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❶学区租房: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实际居住的租房且经过备案。

❷属于军产房的:

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❸属于集资房的:

出具购房收据和有效合同,并提供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❹我的房产是以法院拍卖形式购得的,一栋楼只有一本房产证,无法出具本人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怎么申请学位?

以法院拍卖形式购得的房产,出现无法出具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等其他特殊情况的,必须出具相关的合法证明如拍卖证书、判决书等,提交近一年的水电费清单和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材料。

来源︱深圳各区教育局

编辑︱学位君,由学位君综合整理,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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