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性耳聋临床实践指南(2019版·美国)最新精简解读
今年8月,美国AAO-HNSF发布了继2012年第一版突发性耳聋指南后的第二版临床实践指南。罩爸本着共同学习的精神,对比2012版指南以及国内近年来突发性耳聋治疗现状,对此次更新版指南做简要解读。
1、对于临床常用术语定义,强调突发性感音神经性耳聋为突发性耳聋的一个亚型,其诊断包括三个要点:① 感音神经性的,② 72h内发生的,③ 至少在3个连续的频率上听力损失≥30 dB。该定义与我国2015版中华医学会发布的突聋指南中指出“至少在相邻的两个频率听力下降≥20 dB”有所不同。
(小声BB:投外文杂志要注意了哦!)
2、此次指南指出将“突发性感音神经性耳聋(SSNHL)”等同于“特发性突发性感音神经性耳聋(ISSNHL)”,均强调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原因未知。
3、再次强调诊断时需将传导性耳聋与突发性感音神经性耳聋进行鉴别。
4、指南强调对于SSNHL患者不应该进行常规实验室检查,并指出及时的听力学检查及颅脑MRI和(或)ABR检查有助于对SSNHL进行诊断与鉴别诊断。
(一)糖皮质激素治疗 1、尽管目前糖皮质激素在SSNHL的治疗中仍需要大量临床研究及循证医学证据支撑,指南仍将激素治疗作为可选择方案之一(推荐级别:可选择)。 2、对于临床医生较关注的用药途径、剂量及疗程也有详细说明。关于常用的两种给药途径(全身应用和鼓室内注射),指南指出,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治疗与鼓室内注射激素治疗对于SSNHL无明显差别,但就激素副作用而言,鼓室内注射糖皮质激素具有更好的安全性。具体用药方案请往下看: 3、与我国2015版指南相比,二者均推荐初始激素治疗(强调发病最初2周内其疗效最好),同时也均指出鼓室内注射糖皮质激素可作为补救性治疗。 (二)高压氧治疗(HBOT) 1、指南建议:初始高压氧治疗(HBOT),即发病最初2周内HBOT联合类固醇激素治疗,以及补救性HBOT,即发病后1个月内行HBOT联合类固醇激素治疗(KAS 9a, 9b)。该条目与2012版(美国)均被列举为可选择方案(推荐级别:可选择),此外,更增加了最新的系统回顾与meta 分析报告,作为其支撑。 (小声BB:有理有据,让人信服) 2、同时,HBOT同样存在缺乏足够的证据证明其疗效,且由于存在治疗周期长、经济成本高等因素,该治疗目前在美国并未得以普及。 3、 该指南与我国较早的济南指南及2015版指南均具有较大出入,目前我国指南中关于突聋HBOT治疗仍持不推荐态度。 (三)其他药物治疗 1、不推荐常规使用抗病毒药物、溶栓药物、血管扩张剂或抗氧化剂,如前列腺素E1、银杏叶提取物、右旋糖酐、降纤维蛋白原药物及阿司匹林等(推荐级别:强烈不推荐)。 2、该条目与我国2015版指南中,将血管活性药物及改善血液流变学药物作为基本治疗建议及分型治疗方案推荐具有明显不同。但此次指南在未来药物治疗展望中也提及了对传统中药银杏叶提取物的进一步研究。 1
(一)疗效评估 1、该指南中疗效评估与我国2015版指南中的疗效评估判定如下: 2019版(美国) 2015版(中国) 2、 二者均强调在随访中对比评估听力学检查结果(纯音测听、言语分辨率) (二)康复治疗 指南指出对于听力未能完全恢复的SSNHL患者,强调加强医患沟通,增加对该类患者的宣教工作,强调医生应充分告知患者关于治疗的收益与风险,提供可供选择的治疗方案,如扩音装置和其他听力辅助技术等有望获益的方案。
就目前关于突发性耳聋仍存在巨大研究需求,指南也列举了十六项可供研究的方向,罩爸列举部分如下: (1)对皮质类固醇治疗和安慰剂治疗疗效的比较进行研究(可开展临床试验)。 (2)深入探索高压氧治疗的益处。 (3)对初始及挽救性鼓室内激素治疗,尤其是对其最佳的药物选择、剂量、浓度和疗程开展深入研究。 (4)探索种族和社会经济状况对及时诊治SSNHL、疗效及其康复的影响。 (5)对SSNHL患者使用“联合疗法”(如口服和鼓室内激素治疗)进行研究。 (6)研究SHL与其他危险因素的关系,如中风和凝血障碍。
参考文献:
1.Chandrasekhar, S.S., et al., Clinical Practice Guideline: Sudden Hearing Loss (Update). Otolaryngol Head Neck Surg, 2019. 161(1_suppl): p. S1-s45.
2.Stachler, R.J., et al., Clinical practice guideline: sudden hearing loss. Otolaryngol Head Neck Surg, 2012. 146(3 Suppl): p. S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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