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民国津门一桩奇案,看罢之后,得出四字评语——纯属胡闹
民国有怪谈,津门有奇案,欲知其中事,需听大狮言。 话说西开洼农户孙义财之女孙春香原本与邻居陈文章相好,两人瞒着家人偷偷苟合。民国二十二年(西历1933年)孙义财做主将女儿许给西北角卖鱼小贩孔令发为妻。 婚后,两人感情十分不好,孙春香埋怨丈夫孔令发没本事,整天累死累活挣不来几个钱,还弄得浑身上下腥臭难闻。孔令发则埋怨妻子不检点,指定以前有过相好。
就这么着,两人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打,邻居劝也劝不住,索性让两人打去。民国二十四年五月,孙春香跟丈夫打架后索性回了娘家。丈夫孔令发也不去接她,任由她在娘家久住不归。 这段期间,孙春香跟老相好陈文章整日勾搭一处,根本不为自己所作所为而感到羞耻。孙春香跟陈文章说过不止一次,她不想跟孔令发过日子,民国讲究男女平等,婚姻自由,连皇帝都能离婚,她也愿意跟孔令发离婚,而后跟陈文章过日子。 陈文章也许诺,只要她能离婚,便娶她过门。很快,孙春香找了个小律师,要求跟孔令发离婚。但最终官司没判下来,她未能得偿所愿。
孙春香跟陈文章勾搭的事情不知怎地传到陈文章父亲耳中,陈父是个老实人,怕儿子这样下去会出事。于是托人跟本地一户庞姓人家结亲,让陈文章的妹妹嫁到庞某,而庞某的妹妹则跟陈文章结婚,在当时这叫“换亲。” 庞某的妹妹长得很标致,陈文章觉得她比孙春香要好,于是把亲事答应下来。这事儿传到孙春香耳朵中,她认为自己受了骗,绝不能善罢甘休,于是找到陈文章,威胁说:“你要敢跟庞家的闺女成亲,我就死给你看!” 陈文章苦苦劝阻,说自己跟她的丑事已经传到家人耳中,若再偷偷摸摸下去,只恐大伙都知道,到时候两人就没脸见人了。而孙春香听不进去,回到家找到一些老鼠药,兑水喝下后跑到陈文章家中闹腾。药性发作后,她倒在地上抽搐吐白沫,陈文章见状立即将其送医。
经过抢救,孙春香死中得活,她丈夫孔令发拒绝在医院陪护,只能由陈文章陪着。八月十八日,孙春香出院后回到婆家,孔令发也不搭理她,出去跟朋友打牌一直不归。第二天清晨,孙春香又觉腹痛难忍,她让公婆送她去医院,公婆不理会,她只好跑到邻居家求救,邻居将其再次送到医院。 丈夫孔令发依旧不管她,陈文章只能再次陪护。当天晚上,孙春香哭着对陈文章说:“咱俩不如一块儿死了吧,我现在这样,孔家拿我不当人,我也不能让你娶庞家闺女,你要不陪我死,我就一直闹腾,把你闹腾到答应为止。” 陈文章答应下来,表示愿意跟她一块寻死。陈文章用笔在墙上写下几个大字“孔令发把我两(俩)笔(逼)死的。”(文化不高,还非要拽文,这位陈文章名字起得不好,明明没文化,偏偏叫文章。)他提出用裤带勒死,孙春香说裤带太宽而且不结实,于是让他把电灯线扯断,用电灯线自杀。
陈文章把电灯线扯断后,孙春香又说:“不行咱再等等吧,要不咱俩明天再死?” 陈文章说:“别等了,电线都扯断了,灯都灭了,该着咱俩吹灯拔蜡了。” 但孙春香依旧不肯,非说明晚再死。陈文章执拗不过,各自睡下。到了快要天亮之时,陈文章叫醒孙春香,问她想的怎么样。孙春香说“死就死吧”,于是陈文章将电线拴在床头,而后挽了个套,套在孙春香脖子上,将她的头慢慢放在床脚下,套子勒紧后,孙春香滚下床,窒息身亡。
陈文章而后也用这个方法去自杀,可两次都不成功,于是跑到院外,爬上电线杆,用手去抓电线,准备让自己触电身亡。他被电击后从电线杆上掉下来,没有死成。于是跑回去,将孙春香脖子上的电线解下来,拿着电线跑到附近小树林中,企图上吊自杀,但因为断线又未死成,反倒把腿给摔伤。 医院报警后,陈文章被找到并逮捕,他全盘交代,并无隐瞒。此事转天刊登在《益世报》等多家报纸上,有津门大贤为此写了两个大字——荒唐! 最终,陈文章被判刑五年,而孙春香则有孔家出钱发丧。
细细观来,孙春香与陈文章都够胡闹,一个泼辣一个缺心眼,这种人就算暂时走到一起,最终也会生出大量矛盾。而孔令发一家也不怎么样,要是对孙春香好点,孙春香也不至于走这一步。说到底,这三位就跟天津相声赛的——真哏。 好了,陋文一篇,就此打住。本案原纪录于民国时期发行的《津门刑案》一书中,原文要详细许多,只不过当时采用半白话半文言发行,读起来很费劲,远不如“大狮”的大白话读着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