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锡逊作品:《红楼梦》:美丽的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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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世上有那一部小说,在历经二百多年的检阅后,仍妇孺皆晓?其成书经过仍被众人脸红脖粗争论不休?且人们竟以此书为中心形成了一门学问,登堂入室,径入高等学府的人文学科?
读小说只要知道这只“蛋”很好吃就行了,何必问它是哪只“母鸡”生的?可是,红学界称《红楼梦》为国宝,认定其作者为文曲星,这就连批判过考证派的那些学者,自己也不免陷入考证中去了。比如,认为胡适、俞平伯的考证为资产阶级唯心论、实用主义的李希凡毕竟也在1974年为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的《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写了20页前言,那李希凡不也在考证吗?看重档案中的曹、李两家奏折和康、雍两个皇帝的上谕不也是透露出对考证的兴趣吗?

大家一代又一代地前赴后继,死心要弄清《红楼梦》这只巨大的蛋是谁生的,非要破解这个美丽的谜不可。原因正如孟子说的:“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知人论世成了中国文化的一个传统。诚如红学家蔡义江所说:罗贯中、施耐庵、吴承恩没有去采访过桃园三结义、智取生辰纲、花果山水帘洞,而曹雪芹笔下的故事却和他自己的阅历和家庭兴衰息息相关,成书问题当非弄清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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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书内书外都有大谜语,连作者是谁都见仁见智莫衷一是。其实,对于前八十回,不少著名学者都已认定作者是曹雪芹,如:袁枚、梁启超、蔡元培、胡适、鲁迅、俞平伯、李希凡、吴恩裕、周汝昌、周策纵、蔡义江。1921年,胡适作《红楼梦考证》,考定《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缘由是正文里提到了曹雪芹增删《红楼梦》。”
1980年,百花文艺出版社还出版了周汝昌的《曹雪芹小传》,1981年,山东人民出版社也出版了老铁写的曹雪芹小传《大观园春秋》。现当代关心“红学”的著名小说家对此亦无异议,如张爱玲、王蒙、刘心武、李国文。
可是,认为曹雪芹不是《红楼梦》的作者的,从晚清到今日也都有人。最早是二十世纪前就评“红”之裕瑞,在《枣窗闲笔·后红楼梦书后》说:“旧闻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不知为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以是书所传述者,与其家之事迹略同,因借题发挥,将此部删改至五次,愈出愈奇,乃以近时之人情谚语,夹写而润色之,借以抒其寄托。”他只认为曹雪芹是个披阅增删者。
上世纪70年代末,戴不凡发表《揭开<红楼梦>作者之谜》,认为小说作者并非曹雪芹,而是一个叫“石兄”的人,引起一场大争论的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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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老先生说作者是吴梅村,有人说是洪升。
1990年赵国栋在《河南大学学报》上发文说《红楼梦》作者不是曹雪芹:“……当时,此书称名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只有批者,未标明作者是谁。他还指出曹雪芹与《红楼梦》的作者有三个不符合:一是经历,曹雪芹未经历过“锦衣纨绔,饫甘餍肥”之时;二是曹雪芹是名士气味很重的人,与“作者自云”中脂粉气、“不肖”形成鲜明对照;三是书中并未说曹雪芹著作《红楼梦》,脂批中的作者亦非指曹雪芹。赵国栋认为脂砚斋才是真正的作者。
还有提出此书是多人合作写成的,复旦大学统计系教授、数学家李贤平1987年在美国威斯康星大学访问时,在电子计算机旁工作了几百个小时,以《红楼梦》中47个虚字为识别特征,将这些字在书中出现的频率进行统计分析,画出300多张图表,大量涉猎红学资料,结论为:《红楼梦》各回写作风格不同,各部分是由不同作者在不同时期里完成的。论文在《复旦大学学报》发表,部分转载于1987年9月11日《文汇报》。
作者非曹雪芹的观点不为大多数人赞同。
周策纵说:“关于《红楼梦》的作者问题,我认为目前仍只能肯定曹雪芹是主要作者。……就曹雪芹生前已完成的那一部分来看,绝不能说是集体创作。至少从前八十回看,虽前后文字略有差异,大体上小说的结构和风格都非常完整一致,不可能是众手合成。”
有趣的是,也是在威斯康星大学,也是用电脑分析,黄傅嘉女士和陈炳藻博士统计分析的结果却是:后四十回在文字上和前八十回有些差异,但又没有差异到出于两人之手那么大。这对于合作写成说是个否定。可见连电脑也无力读懂我国这部伟大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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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义江始终认为此书系曹雪芹一人创作,而非增删他人之作。他还引用曹雪芹同时代人的诗文来证明此观点。如永忠借阅别人手头的《红楼梦》后有绝句,其中曰:“传神文笔足千秋,/不是情人不泪流。/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哭曹侯。/”如明义在《题红楼梦》二十首诗序中说:“曹子雪芹出新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抄本焉。”
至于对后四十回作者之争论,那更是碧落黄泉,评说悬殊,有趣至极。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有言:“晚出全书,乃高鹗续成之者矣。”鲁迅是同意胡适的考证的。人民文学出版社几种《红楼梦》都署“曹雪芹高鹗著”。大多数学者持此观点。
但也有学者不同意此观点,周策纵提出“高鹗实在没有著作权”,他按照武英殿排活字版的速度和写引言的时间计算,“现在我要说明的只是程甲本的排印需要六个月,高鹗修订百二十回全稿的时间只有四个月,……试问哪儿还来得及补作后四十回二十三万七千字的大书?”周策纵同意周绍良、王利器、潘重规的研究,推测高鹗可能用过一百二十回的残稿做过底本,残稿不一定全出自雪芹之手。在修订工作中,程的功劳大于高,全书还是只能题作“曹雪芹著”。
刘逸生也对高鹗续作说存疑,他说长篇小说是作者经历、体验、才情、学问、嗜好、倾向、写作习惯、文字运用、兴趣修养的总表现,连兄弟间模仿亦难,高鹗模仿四十回不大可能;何况写黛玉之死等大段落,不可能是第二人手笔所能达到。他认为可能是高鹗在残稿的基础上整理的。刘的观点是接近周的。
 你蔡义江认为后四十回“没有曹雪芹自己写的一个字”,还说如果以为是高鹗续的“这在我看来,简直荒唐。”因为高鹗在当时是个名声不低的文士,而那个时代写小说并非是一件令人骄傲的事。即使高鹗想冒充雪芹原作也不会留名。蔡也认为高鹗没有著作权,只是后四十回另有底本,不是曹雪芹的残稿。
对于续书的文学价值看法也是各有千秋。
鲁迅认为续作“大故迭起,破败死亡相继,与所谓‘食尽鸟飞独存白地’者颇符,惟结末又稍振。”这还是大体上肯定的。
   蔡义江也是大体上肯定的,他说:“如果没有程高本的刊行,《红楼梦》能在社会上得到如此长期、广泛热烈的反响吗?”
李国文则说:“在我看来,高鹗是位了不起的《红楼梦》的功臣。……虽然有‘兰桂齐芳’的市俗之气,但能保持悲剧气氛到底,真是一位了不起的大手笔。”也许正因为李国文是写长篇小说的,深知其中甘苦,才有如此平和的评论。他也是基本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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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可能出于对《红楼梦》爱之甚切,说“《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从这里可以看出她如何渴望一睹雪芹原书的全貌呵,爱之切切,言之汹汹,她本是作家却做了个“考证派”,据她考证,《红楼梦》书中人物有两套年龄系列,《红楼梦》有可能是在《风月宝鉴》和《石头记》两部作品的基础上合成的。她也经受了“十年辛苦不平常”,写出了一部《红楼梦魇》。她真是曹雪芹的一位知己了。
无论众人对续作的褒或贬,其实都是对于《红楼梦》的深切的爱,爱之极至,求全求真之心就愈急切。
至于“脂评”问题,从前辈红学家一直到当代学者蔡义江,都在证明脂评的存在及价值。
而认为脂评作假者也有,如李国文说:“1927年以后,胡适之先生倡红学研究的自传说后,一下子发现了那么多的脂评本,巧合得令人蹊跷”他根本否定脂评之存在。
林辰在1992年第五期《中国图书评论》撰文认为脂砚斋和曹雪芹不是同时代人,认为甲戌本非但不是原本,而且是抄自程高本的。许多红学家是把脂评作为研究的重要支柱的,所以争论起来是十分激烈的。
可见,历来对于《红楼梦》的作者、续作者、脂评说法实在乱花迷眼。
这让我们普通读者忍不住在此岸禁不住微笑:只要小说好,管它是谁写的呢!如果《红楼梦》的作者真的揭晓了,那还不如云遮雾掩的妙。《红楼梦》充满了那么多的谜,美丽的谜,不如就让它这样存在吧,让我们永远被它的神秘魅力所吸引,让好奇心像飞毯一样载着我们永远穿行在想象的隧道里。
真是:“人生有尽书无尽,陆海潘江各精英;长恨红楼读不完,才人最是曹雪芹!”
作者简介:金锡逊,浙江省作家协会会员、浙江省散文学会会员、宁波市作家协会会员、杭州市江干区作协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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