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乡》票房破22亿,近60家公司瓜分利润,邓超最吃亏
国庆档上映的《我和我的家乡》获得观众广泛好评,截止到发稿,票房已达到22亿,因为没有其他新电影竞争,所以排片占比高达38.5%,预计最终票房有望超过30亿。
这部电影是《我和我的祖国》的姊妹篇,采用几乎相同的创作模式,由5个单元组成,近百位演员参演,从之前北京文化发布的公告能够看出,宁浩的坏猴子文化仅宣发费用就垫付了6000元,说明这部电影从拍摄到宣发,都投入了大量资金。
所以,参与《我和我的家乡》投资的公司非常多,主投方有10家,依次为北京文化、中影集团、宁浩的坏猴子文化、张艺谋的北京黎帆文化、天津万荣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也是宁浩的)、张一白的上海拾谷影业有限公司、徐峥的真乐道、陈思诚持股的北京壹同传奇影视文化有限公司、闫非和彭大魔的西虹市影视文化(天津)有限公司,以及邓超、俞白眉的天津橙子映像传媒有限公司。
首先,这十家的排名非常值得玩味。因为《我和我的祖国》票房大卖,汇集超强阵容的《我和我的家乡》明显是稳赚不赔的买卖,所以不存在想投不想投的问题,只存在能抢到多少份额的问题。所以我们看这个排名,基本上是按“江湖地位”和对电影贡献来排序的。
北京文化排在第一位,毕竟是整个项目的发起者和统筹者,无可厚非,所以北京文化是参与票房分红比例最大的公司。
宁浩的坏猴子排在第二位,因为宁浩是总导演。张艺谋排在第三,竟然排到宁浩的后面,不过想想也没毛病,张艺谋挂的是总监制,其实主要干活的还是宁浩。接着又是一家宁浩的公司,这不难理解,因为前面说过,宁浩除了担任总导演并导演了《北京好人》单元之外,他还垫付了影片6000万的宣发费。
接着往下,依次是总策划张一白、徐峥、陈思诚、闫非和邓超、俞白眉的公司,这部分的排序感觉没什么说服力,最可能的规律就是论资排辈了。
后面还有35家联合出品方和12家发行方,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吴京的北京登峰国际排在第十二位,说明吴京也是投资方之一。
梳理完投资方的背景,接下来估算一下他们通过《家乡》这部电影能赚多少钱。截止到10月8日24时,《家乡》累计票房达到18.71亿,北京文化发公告称截止到10月8日,公司来源于该影片的收益约为8000万到1亿元之间(最终结算数据可能略有误差)。
片方分账比例为38.96%,18.71亿票房分账后为7.29亿,以8000万的收益来计算,北京文化的票房分红大概为分账票房的11%,另外一家参与发行的华录百纳则发公告称,截止到10月8日,公司来源于电影的营业收入区间约为1600万元至1700万元,大概为2.2%,而华录百纳隶属于东方美之影业的子公司,东方美之在联合发行名单上排名第九,这说明联合发行的11家公司,其实通过《家乡》得到的票房回报很有限。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出品方和主要发行方的北京文化,两部分加起来的票房分红也不过11%,电影共有10家主出品方,35家联合出品方,加起来出品方就达到45家,而发行方还有12家,再加上5家宣传公司,去掉出品和发行重复的公司,将通过《我和我的家乡》分一杯羹的公司多达近60家!东方美之的票房分红2.2%,这意味着整个联合发行11家公司就要分走超过20%的票房分红,45家出品方分剩下的80%票房,平均每一家分不到2%,并且其中北京文化就拿走11%,35家联合出品只会分到更少。
排在前面的十家投资方,都是既出钱又出力,北京文化票房分红11%,排在最后的邓超和俞白眉的橙子映像肯定分红比例最少,票房大卖,他们两个最吃亏。宁浩和张艺谋排在前面还好。
值得玩味的是,10月9日北京文化发完公告,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下跌,创股价2月新低,下跌的原因显然是投资者以为票房大卖,北京文化会分到很多票房红利,然而期待落空,去掉前期拍摄投入成本,盈利有限。
这样的结果看起来很魔幻,一部大卖的电影,似乎投资方都赚不到什么钱。不过细想一下也很简单,电影投资和其他领域投资一样,高风险有高回报,反之亦然,《我和我的家乡》共有近60家公司参与,前期投资每一家投的都不算太多,风险均摊,所以回报也就没那么多了,只是辛苦几位导演和演员们,他们都为电影付出很多,希望这个创作模式能延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