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迁路上的央行人—徐之椿》

徐之椿,男,192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1952年响应祖国“开发大西北”的号召,从上海来到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市分行工作。先后在基层办事处担任地过工商信贷员、计划商信股负责人、计划科副科长,从事过稽核、金融研究、金融体制改革等许多工作。1986年被评为陕西省金融先进工作者,1987年被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陕西省劳动模范,1992年3月退休。

回忆过往,从上海迁来西安,已近70年。新时代,徐之椿说,他深深地为党和国家取得的成就而激动,也为他们当年走过的路而自豪。从1952年入行到退休,他兑现了“把毕生精力献给党的金融事业”的誓言,正如一首歌的歌词所说的那样:“我们献身这壮丽的事业无限幸福,无上荣光”。

上世纪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人民银行的办公条件因陋就简,没有空调,没有暖气,夏天热得满头大汗,冬天冷得浑身哆嗦。外勤工作更加辛苦,检查贷款、宣传揽储、调查研究、下乡支农,不管路途远近,不论春夏秋冬,全凭一辆自行车代步。寒暑不避,风雨无阻,披星戴月,习以为常。当时实行的是工资低标准,物资凭票证定量供应。一般双职工家庭月收入百元左右,省吃俭用还可以勉强维持。单职工家庭和多子女家庭,则经常入不敷出,要靠困难补助度日。但他们没有因为工资收入微薄而对工作有丝毫懈怠,而是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精神,踏踏实实坚守各自的工作岗位。

期间,有两件支援农业的事情让徐之椿印象深刻:一是在快到咸阳的后卫寨有一个琉璃寺生产大队,一片旱地,靠天吃饭,但它却有一口以前勘探队钻下的机井,已经封了好多年。如果能利用这口井,旱地不就变成水浇地了吗?组织把这个支农任务交给徐之椿。当时正值炎夏,他每天天不亮就骑自行车往后卫寨赶,和队长一起联系勘探队重新启动机井,联系省生产资料公司在计划外支援了一台深井水泵,又聘请老师赴现场施工。经过两个月的努力,深井终于大量出水,旱地变水浇地。二是六十年代总行推广湖北蕲春支农经验,他联系供销社,帮助生产大队开展副业增加收入,与农民一起睡地铺,吃野韭菜、咸菜,一起拿着镰刀干活。竹茬刺破了解放鞋,身上长了蚤子。但是,一个月后,他们运回了满满一车编扫帚和篮子用的原料,支援农业的同时,思想认识也得到了升华。

做好金融工作必须要有丰富的业务知识和熟练的操作技能,而当时参加工作的干部职工文化程度和业务技术水平普遍偏低,与工作要求很不适应。根据工作需要,各单位大力组织业务培训,开展技术练兵,极大地调动了员工学习业务技术的积极性。徐之椿和同事们抓紧一切时间练习写码字、打算盘、点钞票,有的还把算盘和练习用钞随身携带,有空就练,几乎到了废寝忘食的程度。功夫不负有心人,一时间全行涌现出一大批业务技术能手。年轻的徐之椿,精力充沛、勤奋进取,大部分业余时间都用来读书学习、练习技能,记账打算盘成了他的拿手绝活。

1985年,徐之椿参加了对长安县农业银行的信贷大检查工作,并担任组长。在工作中,他们检查组查出这个行和它的信托投资公司把大量贷款用于支持计划外基本建设,发放人情贷款等,群众很有意见,但也不敢反映,给检查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面对这种情况,他们全组同志知难而进,与省市行派驻长安县检查组反复沟通、共同配合,最后终于查出这家公司承包人——原支行干部尚某利用贷款空买空卖麻袋、为不法分子代购代销代垫款,倒贩钢材、镀锌板,使国家蒙受损失达60多万元,尚某本人从中贪污等大量问题。最终他们把这件事情向有关部门反映,司法机关以贪污罪、玩忽职守罪、投机倒把罪将尚某逮捕。

1986年7月,西安市成立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按照组织的安排,徐之椿被调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在当时的条件下,专业银行早期组建的城市信用社多数不符合规定,人民银行不发给“许可证”,但事实上这些信用社又存在,而且不受人民银行监督。针对这种情况,他们开展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反复与专业银行协商,提出了城市信用社应允许“过度一段”时间的建议,同时还拟定了《当前城市信用社在管理中若干问题的解决意见》,正是这份意见,为人、工两行后来就这一问题正式达成协议奠定了基础。

徐之椿说,他们这一代金融人深知自己所从事的每一项工作和拥有的任何权力,都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为社会服务的。在计划科任职期间,存在物质和金钱诱惑,为了获得拆借资金或专项贷款,有人承诺给回扣,有人直接送礼物,小到烟酒禽蛋,大到名贵手表和巨额现金。面对这些大大小小的诱惑,他和身边的干部职工们始终牢记自己作为共产党员和国家干部的身份,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并给自己约法三章:不义之财一分不取;非分之礼一概不受;违法之事一件不做。这是他为人处事的座右铭,也是他拒腐防变的护身符。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党委宣传部”相关材料编辑

发布于 13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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