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结算控制,你应该注意的几个关键点
控制竣工结算需注意什么?
——《马楠讲造价18期》
现如今大多数工程纠纷都涉及到了「竣工结算」问题,各位读者可以设想一下,如若竣工结算不超预算,承包人也可以得到应得利益,必定会大大减少工程纠纷的发生;
而对于发包人来说,想要每月工程结算不超预算,每月的计量、签证、变更、索赔都不超预算,要保证每月不超预算必须加强「过程审核」,而每天审核主要包含五个要素,如下:
(1)每月计量工程量的审核:
每月计量工程量的审核分为两种情况,分别是承包商责任和发包方责任:
承包商责任以下事件的工程量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包含以下三类:
①对工程量清单错项、漏项、项目清单描述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而导致重新施工的工程量清单增加工程量的由发包人承担,该有发包人承担就有发包人承担;
②因过程当中,发包人提起设计变更而导致工程量的增加由发包人承担;
③因设计错误或者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不能合理遇见的地质风险导致更改和重新施工增加工程量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方责任以下事件的工程量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也分为三类:
①因工程质量不合格导致重新施工增加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承担
②对承包商为了完成约定内容必须进行的额外的措施工程量由承包人承担;措施工程量举例,土方清单规则是图示尺寸工程量,对于施工中的土方放坡增加工程量属于自己的措施增量,不应计取
③对于承包商已完工的掩蔽工程,如发包商要求检验的,检验合格的检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检验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对变更的审核
变更审核共有三点原则:
①因设计缺陷、法律法规变化引起工程施工方案变化、还有业主为了提高工程经济效益引起的变更,这个由发包人承担;
②如果承包人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导致变更,为我们业主节约了工程费用,发包商应给予承包商相应的奖励;
③如果是承包人提出变更,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产生的费用应给予承包人结算,相反承包人擅自变更导致工程费用增加,应由承包人承担,其中对发包人造成额外损失的,承包人一同承担;
(3)对材料价差调整的审核
首先审核合同条款中对风险幅度的规定,然后再进行市场调差,有些工程工期较长的项目,不同时期信息价格不一样,发包人应收集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信息或授权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查询不同阶段的造价信息,对不用阶段的材料价格进行价格调整,除了风险幅度的核算以外,发包人还需注意,如果是因为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工期延长,在此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工程索赔的审核
工程索赔的审核首先要看索赔事件是否成立;成立我们才开展第二步,不成立不予审核;
索赔事件成立要有三个要点:
①要有充足的理由
②要有索赔的证据
③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
索赔事件成立后业主方要对费用进行审核,看是否有高估冒算,要分次序完成;
举例:以往有些业主代表和造价审核人员首先不看成立条件,二话不说就开始工程量的审核、看有没有高估冒算,原则都已经错误,步骤也不符合,先看索赔成不成立才是关键,如不成立,可直接打回到承包商,所以造价咨询人员在工程造价咨询过程中一定要明确先做什么,后做什么,逻辑性要强,尤其我们现场跟踪咨询负责人,要把握总方向,再把握细节;
(5)现场签证审核
那么现场签证的审核主要是现场签证的内容是否真实、费用是否合理,还要看合同内有没有约定,如果合同内有约定,则此项签证费用必须支付,同时需注意承包商有没有重复签证的现象;
要通过以下四个方面来进行审核:
①任何一个签证一定要严格按照合同中的程序来审核
②要及时审核
③要客观公正、依法实事求是审核
④要看承包商提出的签证有没有相应的资格
这个资格共有四个:
①要有甲方唯一授权签字
②要有权限资格
③要有程序资格
④要有监理授权资格;
以上所述五点是造价咨询公司在每月每天加强过程跟踪审核的内容和方法,也是业主方每月每天投资额控制的方法;
大家在做工程时,碰到过哪些因竣工结算没有注意从而引发纠纷且当时无计可施的情况呢?请评论在文章下方,小编会一一阅读并解答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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