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别借不到名、送走了房
导语
我通过查询借名买房的判决案例发现,以下这几大板块是法官比较关心的问题。
文丨李萌萌律师
最近接到一个客户的咨询,案情是这样的:
小a借自己朋友的岳母小b的名字买了一套房,并且签署了借名买房协议,约定房子为小a所有,实际上,相关的缴费也都是小a去交的。目前房子在小b的名下还未过户给小a,但是小b已经去世。小b的家人不配合小a过户,于是小a找到了我们。
借名买房的现象在生活中比较常见,尤其是像在北上广这样的大城市,房价一直居高不下,在政策上政府推行限购令,但是一些人出于想要投资房产或者没有购房资格等等原因,借名买房。
之前咱们所里也专门针对借名买房做过一期直播,有兴趣的朋友也可以联系我们回看。
借名买房主要涉及的问题有四大板块:
一、是否签署借名买房协议,也即双方是否对于借名买房达成合意。
二、购房款由谁支付。
三、房屋由谁实际管理控制。
四、借名买房的原因。
1.是否签署借名买房协议
签署借名买房协议无论是书面还是口头的都是双方存在借名买房关系的证明。口头的借名买房可能比较难证明,如果有书面的协议,相关的法律关系更容易阐释清楚。
2.购房款由谁支付非常重要
因为借名人是实际买房人,只是因为不具有资格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显名而已。一般来说购房合同是由出名人与卖家签署的,从购房合同上看不出真实的买家是谁,那么此时出资就尤为重要。证明出资的证据有很多,比如银行转账的记录、贷款记录、缴税记录等等。
3.同样重要的是房屋由谁实际管理和控制
借名买房的标的房屋一般是由借名人管理和控制的,这也是证明房屋实际上为借名人所有的证据之一。
因为,如果是出名人的房子,他一直让别人居住这不符合常理。与此同时,借名人可以提供物业缴费单、水电费的缴费单、如果出租了该房屋,还可以提供租赁合同等来证明房屋由自己实际管理和控制。
4.借名买房的原因可能多种多样,但是有一个原则是,原因是合理的
即为什么一定要借名买房,可能没有购房资格等等情况。借名买房的双方有什么样的关系,比如我们这个案子就是借名人与出名人是朋友的亲戚这种比较亲密的关系。
我通过查询借名买房的判决案例发现,以上这几大板块是法官比较关心的问题。如果法官认定了借名买房的事实并且符合过户条件的,一般情况下,会支持借名人请求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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