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成都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成华区财政局支付中心副主任兼建综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旻违规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7月至2018年8月,于旻长期违规将建综公司车辆用于其个人上下班出行,并在该公司违规报销停车费用11500元。2021年5月,于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2.双流区永安镇原城管办工作人员王海涛不正确履职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7年2月,双流区永安镇政府办理一张公务加油卡,专门用于为皮卡工具车和巡逻摩托车加油。王海涛作为该单位公务加油卡管理、审核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员,将该公务加油卡交由聘用人员唐某(另作处理)管理。唐某在管理公务加油卡时未按照规定执行,两次使用该卡为其私车加油共计支出638.12元,并且在2017年2月至2019年12月期间,该卡存在多次无法核实的周末、节假日异常加油情况,支出金额共计7293.76元。2021年2月,王海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原新津县金华镇云峰社区党总支书记昝义奇违规收受他人好处费问题。2016年11月,覃某某在未取得经营倒料场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将地铁盾构料倾倒在原新津县金华镇云峰社区1组一处已征待建空地上。2017年初,村民发现覃某某倾倒盾构料后进行阻拦,覃某某随即邀约时任金华镇云峰社区党总支书记昝义奇出面协调;同年6月,覃某某通过他人给予昝义奇1万元现金作为协调的好处费;同年9月底,昝义奇获知非法经营倒料场为涉嫌犯罪后,遂将1万元以清洁费名义存入了原云峰社区居委会的银行账户。2021年4月,昝义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大邑县妇联党组原书记、主席李成蓉超标准发放值班带班补贴问题。2015年,时任大邑县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李成蓉,在2015年清明节、“五一”节和端午节值班带班补贴发放过程中,超标准发放值班带班补贴,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2月,李成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5.蒲江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余代安违规收受他人礼品问题。2020年春节前,余代安收受某建筑检测公司员工罗某以拜年名义赠送的两瓶白酒和两条香烟,合计价值1400元。2021年2月,余代安因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成都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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