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女人委屈的情欲
我平生第一次走进了法院。作为被告方代理人,针对原告方律师的逐字逐句,我据理力争。尽管最后判决尚未出来,据法官透露,而且我也有相当把握,胜诉无疑。但走出法院,我的内心,委实感到一种悲哀和辛酸。
那天晚上,我正在图书馆看书,乡下的堂哥打来电话,说堂嫂闹着离婚,已经上诉法庭。他3月18日从福建赶回来,堂嫂已于3月15日向法院呈交了状纸。这明显是有预谋的离婚。他还说到堂嫂与同村某某有不正当关系。我问他有无证据。他说没有,但事实可以肯定,问能不能告某某。没证据告有什么用,就算戴了绿帽子也得认。
堂嫂坚决要离婚,他坚决不离,问我需不需要找律师。他们的情况我清楚,堂嫂完全没有离婚的理由,建议他不找律师,免得费钱。他说自己文化低,不识字,拿到法院传票不知怎么办,要我好歹回去帮帮忙。能力有限,我还是欣然答应了。
堂哥常年在外打工,搞搬运,挣钱养家,很辛苦。堂嫂带着两个小孩,在家养猪种地采茶,也很辛苦。常说,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三十四五的他们常年两地分居,出点状况,我觉得是人之常情。
像这样的事,在乡下并不少见。男的出门打工挣点血汗钱,女的在家带着小孩上学,往往会红杏出墙。都出去打工吧,靠那点微薄收入,在某个繁华的城市,不一定送得起小孩上学。把小孩留给爷爷奶奶隔亲代,于小孩的身心发展又不利。这是一代农村人的尴尬。
农村的留守儿童还是很多。他们大多不愿读书,父母也不怎么鼓励他们读书。一般初中读完,就随了长年在外打工的父母,进了工厂。读书无用论如今在整个中国盛行,乡下还是最彻底的。都说不能输在起跑线上,其实,农村人的起跑线从来和城市人的就不是同一条。
堂嫂跟那个男人的事,被公婆发现过,又不好戳穿,怕伤面子有失和气。家丑不能外扬,乡下人最讲究这个,以免遭人笑话。若是当场抓住,完全可以上诉法庭,而非被出轨一方反咬一口。但谣言还是四处传开了。堂嫂羞于见人,和婆婆吵架,怪罪其四处乱说,又怪堂哥无端猜忌,以分居很久为由,上诉离婚。分明是女的偷情在先,却把男的告上法庭,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堂嫂做出这样的事,我能理解,但不能袖手旁观。我帮堂哥出庭抗辩,逐字逐句地驳斥她。甚至,为给堂哥出一口恶气,我建议他能拖多久则拖多久。堂嫂无非打好了主意,尽快离婚,好再婚。而这样下去,她至少一两年内再婚的可能性比较小,还是得非法同居。在此期间,可以去抓证据,将他们双双告上法庭。
当庭审结束,进入调解阶段,而又调解无效之后,法官问被告是否同意协议离婚,我要堂哥坚决不同意。判决书要六个月才下来,我几乎已经知道了结果,无非是调解无效,依法判决原/被告双方不解除婚姻关系。但这段婚姻迟早会解除,毕竟女方已经死心,毫不回心转意。
在家期间,我听人谈论,说堂嫂自从离家出走,戴了金耳环,做了发型,穿着也漂亮了,完全不同以往。在法院门口见到她,我没见到金耳环,她穿着也不光鲜。头发的确拉直了,看上去却更凌乱,更憔悴。
在接待室签字时,我看见她葱绿色的明显陈旧的衣服上,有一处破了一条缝,露出白色的棉绒。那条细小的白色棉绒,是那么不合时宜,那么刺扎我的眼睛。走出法院,我心绪不宁,像是做了什么亏心事。回到学校,父亲打电话问我怎么了结。我只能说,赢了官司输了人。
2012年写于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