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留薪停职”延至明年3月; 自雇补助也升至80%, 最高一次性7500镑

今天(2020年11月5日)是个特别的日子,因为今天是英国第二次进入全国封锁,正式开始实施的第一天。
有阅读丽莎近期文章的莎粉就知道,英国财政大臣苏纳克(Rishi Sunak)为了配合政府的“再次封城”政策,已经宣布了扩大或延长相关补助。
今天,苏纳克又再次喊出“加码”,最新确认要将原本预计延长一个月的“留薪停职”补助(Furlough Scheme/Job Retention Scheme),再延长至2021年3月底
比起原来的计划,新的延长共计延长了5个月的时间。
根据苏纳克的宣布,延长的月份还是会先维持补助“留薪停职”雇员80%的薪资,每人每月最高2,500镑
这项政策会在明年一月份重新审视,届时会再决定是否修改补助的比例和内容。
如果说届时疫情情况好转,经济逐渐复苏的话,预估一月份后会将补助的比例下修。
→ 自雇补助也再加码!
既然宣布了面向雇员(Employee)的补助政策延长,为了公平性财政部自然不能漏掉面向自雇者的自雇补助(Self Employment Income Support Scheme)
由于自雇补助原本就已经宣布延长两个梯次(也就是今年11月初至明年1月底,以及明年2月初至4月底),所以这次苏纳克宣布的加码主要是针对”补助额度”上的提升
也就是说,新的宣布确认了自雇补助和留薪停职补助的齐头;对于”第三波“自雇补助(也就是今年11月1日至明年1月31日),补助比例将升至80%。
这并不是指只有11月份为80%,而是整个3个月的期间,补助比例都是80%(也就是当事人营业利润的80%);同样一次性支付3个月,最高7,500镑
*值得一提的是,苏纳克宣布的延长补助计划,包括上述两类补助,以及稍早前已经宣布过的贷款假期(Mortgage Holiday)延长政府支持的借贷政策(Guarantee loan schemes),都适用英国所有地区,也就是包括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
→ 谁能适用“延长”留薪停职补助?
首先,原来没有申请过这类补助的雇主和雇员,也可能符合申请。
对于雇员来说,必须是在2020年10月30日英国时间23点59分之前,就已经在公司的PAYE Payroll上的,才有资格申请。
其他要求基本就和原来的差不多,包括雇员可以是任何形式合同的雇员,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人力(公司)派遣员工,弹性合同或零时工合同员工。
需要注意的是,雇主最少必须申报连续7日的周期;并且在申请时必须告诉税局,该申报时间段中,雇员工作了多少时数,原来(正常情况下)雇员应该工作的时数又是多少。
雇员方面在“留薪停职”上是弹性的。
意思是说,雇员可以完全“留薪停职”;也可以一部份时间工作,一部份留薪停职(比如原本是一周5天全职,改成一周上班一天,其他时间“留薪停职”)。
对于雇员有工作的时间,雇主需要付该时数的100%薪资;但对于雇员没有工作,也就是“留薪停职”的时数,政府就会补助80%薪资,剩下的20%雇主可以自由选择是否补上。
另外,雇主也需要承担雇员的NI和养老金费用
*还有一点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原Job Retention Bonus(工作保留红利)政策,针对的是留薪停职补助政策结束后,雇主仍继续聘用相关雇员至明年一月底所给出的额外鼓励奖金。
现在因为“留薪停职”补助被延长了,使得原来Job Retention Bonus的存在失去意义。
因此,财政部已经宣布,届时会再视情况调整,推出新的奖励政策;原来的Job Retention Bonus将不再适用
这也表示原定在明年二月份发出的奖金,将被取消直至新的或取代政策宣布之后,相关奖励政策才可能恢复或再次启用。
→ 自雇补助的申请要求?
想要申请”自雇补助“,当事人需要符合以下:
当事人必须在2018-2019税年已经以自雇形式经营/做生意,并且有在2020年4月23日当天或之前递交该年的(指2018/2019税年)Self Assessment Tax Return(个人报税申报表/自雇申报)给税局;
当事人在2019-2020税年有以自雇形式经营生意;并且
当事人打算继续在2020-2021税年自雇经营;
当事人的生意有因新冠疫情受到不利影响;
同时,当事人(个人)的总收入,必须超过50%是来自”自雇“经营的收入(也就是当事人的主要收入来源必须是”自雇“);
年营业利润不可超过50,000镑,并且不可低于当事人的非营业收入;
当事人在申请”自雇补助“的当下,仍然可以继续经营生意;并且
当事人即便之前没有申请过”自雇补助“(比如没有申请过”第一波“和”第二波“),之后仍然可能申请(例如”第三波“)。换句话说,没有申请过的当事人符合条件仍然可以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必须是符合前两次”自雇补助“申请条件的(基本也就是需要符合前面列出的条件)。
如果对于最新补助政策上的变化有任何疑问,可以进一步咨询丽莎会计行
→ 英国移民也有更新!
随着英国正式进入第二次全国封锁,英国移民局今天再次更新有关新冠时期特殊政策文件。
文件当中移民局基本正式确认了,二次封锁将不会直接影响移民局的操作。
换句话说,不论是英国境内或者境外申请,移民局的作业都没有因为英国的再次封锁而停止。
对于英国境内申请,英国签证申请中心还是会如常营业,申请人还是可以依照正常程序预约时段,前往完成递签。
当然了,如果是英国境外的申请,虽然说英国移民局本身宣布不会有太大变化,但申请人依旧需要看当地政府的相关政策;如果当地要求封锁,还是可能影响当事人预约递签的。
→ 申请“特殊保证”?
目前人在英国境内,并且持有的合法签证即将或已经于2020年11月1日至30日之间到期的当事人,如果原本打算离开英国但因新冠因素暂时无法如期离开的话(例如航班取消),可以向移民局申请“Exceptional Assurance”(特殊保证)
这个“特殊保证”可以保证当事人目前在英国的居留(也就是“特殊保证”期限内)不会对将来的身份或者入境造成不利影响,相当于给予当事人额外的时间,让当事人可以合理安排离开英国
如果当事人已经向移民局申请了“特殊保证”的话,在等待移民局回复期间,当事人并不会被视为逾期滞留者,也不会对今后的移民申请直接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想要申请“特殊保证”的当事人,需要直接填写以下链接的线上申请表,完成后点击“递交”(Submit form)https://hsforms.smartcdn.co.uk/webform.html
线上递交申请表格后,当事人一般接着会被要求,需要向移民局递交相关证据,说明为何自己会需要申请“特殊保证”,为何无法如期离开英国(比如航班被取消,需要预约新的航班,并且只能预约到签证到期后的新航班等)。
→ 对于打算继续留在英国的当事人?
移民局的文件指出,如果境内当事人的英国签证,是在2020年10月31日之后到期的话,是可能直接在英国境内申请(新的签证/身份)的;这也包括那些原来不能直接在英国境内递交申请的身份/签证类别。
指导文件指出,对于这些当事人,申请的时候一般需要证明自己申请的急迫性
比如说,当事人的工作合同或者课程即将开始,当事人如果回国申请的话恐怕时间上会来不及,会错过(比如课程)开始的时间。
这种情况下,移民局一般会同意让当事人直接在英国境内递交申请。
当然了,申请的时候,丽莎建议申请人需要写一封陈述信,详细地说明情况;并且必须附上相关证据来加以证明。
→ 有关“移民技能费”更新!
对于雇主想要赞助雇员合法工签(这里指Skilled Worker技术工作者),而需要支付的移民技能费(Immigration Skills Charge)方面,已经最新颁布了修改条例。
新的变化增加了雇主(也就是工签赞助人)可以豁免移民技能费的情况,指出:
如果雇主赞助的雇员“工种”符合以下,则为该雇员申请核发CoS的时候,雇主就不需要支付移民技能费(Immigration Skills Charge):
-2111 Chemical scientists化学家
-2112 Biological scientists and biochemists生物学家
-2113 Physical scientists物理学家
-2114 Social and humanities scientists社会人文科学家
-2119 Natural and social science professionals not elsewhere classified自然和社会科学专业人员
-2150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managers研究和发展经理
-2311 Higher education teaching professionals高等教育教师
-2444 Clergy神职人员
-3441 Sports players专业运动员
-3442 Sports coaches, instructors and officials运动员教练
目前,对于需要支付移民技能费的雇主来说,一般每赞助一位员工,每年(相应)需要支付的移民技能费为1,000镑;第一年(1,000镑)以后每增加6个月(也就是赞助雇员签证每多6个月),就需要增加500镑。
不过,如果雇主是属于小公司或者慈善机构,费用就会相对较低,为每年364镑(第一年以后每增加6个月,加182镑,其实算起来也是一年364镑的意思,依此类推)。
移民局对于“小公司”的定义基本是:年营业额不高于1,020万镑,或者雇员人数不超过50人。
丽莎律师行移民顾问罗嘉琪提醒:移民技能费要求雇主在为赞助员工申请核发CoS的时候,就需要缴交。
如果雇主们有任何疑问,或者不确定自己是否属于豁免,是否可以支付较低的费用等,应该尽早咨询专业法律建议。
今天的文章就到这边,希望丽莎为大家做的最新整理可以给莎粉们带来实用帮助。
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都可以进一步联系咨询丽莎律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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