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提案: 禁止房东无理由赶走租客! 房东还能自由拿回房子使用权吗?
2015年的圣诞节前夕,当时69岁的安妮(Annie Goodwin)收到了一封来自房东的信件。
或许想着房东打算提早祝她圣诞节快乐,安妮打开了信,然而信中的内容却让安妮既震惊又感到不知所措。
原来,就在即将迎接圣诞节的前两天,房东这封信才告诉安妮,要安妮搬走,原因仅简单讲了房东想把房子改给家人使用,所以不能再租给安妮了。
安妮简直不敢相信,房东信里只给她两个月的时间,她一个人大冬天的,临时也不晓得该去哪边找新房子住,而且也不知道该从何找起……
这是安妮的租屋生涯中,第一次收到Section 21 notice(我们将其翻译成“第21条驱逐通知”),也就是俗称的No-fault eviction notice(无过错驱逐通知)。
现在安妮已经73岁了,而在过去几年以来的租屋生活中,安妮收到过了3次像这样的“无过错驱逐通知”;每次只要安妮收到了通知,她就得先搬去跟她的嫂嫂同住。
安妮说:“我第一次收到这样的通知时是69岁,而我当时所有的生计来源只依靠着为数不多的养老金,只能刚刚好过日子而已。
我被驱逐的当时只住在那套房子里刚好超过一年,身边没有存款也没有多余的钱可以支付新的租房押金,因此情急之下只能勉强投靠嫂嫂,否则不这么做的话就只能流落街头了。”
“我租房子的钱有一部份是来自住房补贴(Housing benefit),因此要找到新的租屋的房东是能够接受这一点的,但现在很少有房东愿意接收了。你想,(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找到下一个租的地方?”
安妮说在过去那3次的经验中,前两次的房东说辞都是一样的,都说想把房子收回去给自己家人住,但最后一次的那个房东却是因为安妮抱怨了楼下的风扇太吵,因此房东想把她赶走。
安妮说,那时她租住的公寓,楼下是间咖啡厅。
咖啡厅的风扇会发出非常大的噪音,而且当地的地方政府也鉴定了该噪音,要求咖啡厅不能再把制造噪音的风扇打开。
结果因为安妮当时的房东,同样也是该咖啡厅的房东,为了怕失去咖啡厅这样的金主租客,于是要把安妮赶走,不愿意再把房子租给她。
安妮说,虽然她当时可以抗争下去,但她实在觉得不想继续待在那样的环境里了,所以最后也只好妥协搬走……
如此这样接二连三的经验,让安妮因此患上了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使得安妮陷入既暴躁又低落的情绪当中。
她说,她觉得自己已经迈入70岁,却竟然连自己住的地方都没有话语权……
她唯一十分感谢她的嫂嫂,因为她的嫂嫂告诉她只要任何时候她有需要,她的嫂嫂都很愿意收留她;嫂嫂的话是难得能让她感到安全的时候。
如果没有嫂嫂的话,她真不敢想象自己会怎么样,也恐怕不晓得该怎么办;毕竟她没有另一半也没有孩子……
而面对因为向房东抱怨租屋环境不佳、要求房东改善而因此遭到房东驱逐,不幸的是安妮并不是唯一的例子。
住在北伦敦的艾丽西娅(Alicia Powell),也怀疑自己因为向房东抱怨了屋顶漏水,因此房东报复性地要将她和男友驱逐出去目前正租住的房子。
艾丽西娅今年24岁,和她的男友一起租房子住在一起。
他们俩因为告诉负责管理的房屋中介,他们的租屋处屋顶漏水,可是中介却不为所动、完全不想处理,因此他们告诉对方要通报给地方政府。
结果没多久之后,他们就收到中介那边代为房东寄来的Section 21 notice,要求他们俩搬走……
另外一位名叫露西(Lucy Bates)的21岁英国女孩,也因为跟房东抱怨了房间发霉,被房东回复说房间会发霉都是露西的错,因此不只拒绝帮露西清理,还要求露西得自己去清理并且支付所有相应造成的花费(包括霉菌破坏了墙面油漆)。
后来露西决定找律师来协助处理这件事情,结果就收到房东的驱逐信,要把露西给赶走……
正因为有这么多类似的例子,不论房东是出自于什么原因寄给租客Section 21 notice来要求他们搬走,许多人都认为,一来仅给租客两个月的提前通知(Notice)实在太短了;二来房东在毫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就可以把租客赶走,对于那些原本住得好好的租客们实在不公平。
再加上房东若是可以毫无理由就赶走租客,就可能造成房东“报复性”的选择驱逐租客,把自己认为“事多”的租客赶走;这将造成租客们难以有归属感,好不容易把一个地方当做“家”了,却可能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就失去了这个“家”。
为了改善这类情况来更加保障租客们,英国住房,社区和地方政府部(Ministry of Housing, Communities & Local Government)今天就正式宣布要开始一项新提案来修改现有法律,未来将废除房东们可以使用Section 21 notice来赶走租客,也就是不能再以“无过错驱逐”租客。
换句话说,未来如果房东想要驱逐租客的话,就必须要给出一个“好理由”,也就是必须给出法律规定之下的具体理由,并且需要有证据来证明这样的理由,房东才能够进一步取得法庭的“驱逐令”来赶走租客。
→ 什么是Section 21 notice?
依照目前英国的法律,房东想要驱逐租客的话,可以通过给予Section 21或者Section 8通知来启动驱逐的程序。
如果房东给出的是Section 21驱逐通知,房东并不需要给出具体想要租客搬走的理由,也就是因为这样才被俗称为“无过错”驱逐通知,表示房东在租客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就可以驱逐租客。
但当然了,不论房东是选择通过给出Section 21还是Section 8通知来启动驱逐租客的程序,房东都是必须按照法律程序并且最终取得法庭的“驱逐令”,才能够将租客给驱逐的;否则即便房东已经给出了驱逐通知,也是不能直接使用强制的手段例如把房子门锁换了来赶走租客的。
在Section 21之下,房东依法必须给予至少两个月的提前通知(Notice),告知租客要求他们搬走。
而如果租客是提前支付租金的(例如每次给3个月的租金),那么房东还必须等到租客预付租金的租期结束才行,也就是给出的提前通知可能会大于两个月的时间。
同时,房东必须等到原本签订的租约到期才能够给出Section 21 notice,比如说原本签订固定租期(fixed term)的租约是一年,那么房东必须等到一年到了以后才能要求租客搬走,不能在租期中随意要求租客搬走。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租约是从2015年9月30日之后签订或者更新的话,那么房东还必须使用Form 6a(https://www.gov.uk/guidance/assured-tenancy-forms#form-6a)或者是完全照着上面的内容格式来给出Section 21 notice才行,否则该通知就会视为无效,房东必须重新寄给租客有效的通知才可以。
一般来说,房东在给出Section 21 notice的6个月内必须向法庭申请驱逐令来驱逐租客;否则房东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就得重新走一遍Section 21的启动流程,也就是重新再给出新的Section 21 notice(时间就会重新开始计算了)。
→ 那么Section 8 notice呢?
Section 8 notice则一般是针对租客的过错来通知租客搬走,启动驱逐租客的程序。
换句话说,房东想通过Section 8来驱逐租客的话,是必须要给出合理合法的理由的,比如说租客拖欠租金、破坏房东的房子、骚扰邻居等等。
Section 8 notice给出的提前通知时间可以是2周至2个月之间(基于租客违反的是何项条款),同样的房东在正式驱逐租客前必须获得法庭核准的“驱逐令”,才可以把租客给驱逐。
需要指出的是,房东通过Section 8来驱逐租客的难点就在于,房东必须证明租客确实是违反了法律指出的17项具体理由的其中一项,才可以开始启动驱逐租客的程序,否则房东给出的Section 8 notice就是不成立的。
而依照今日英国住房,社区和地方政府部的最新宣布,未来如果他们将Section 21的途径给移除了,房东们就只剩下Section 8的途径可以将租客给驱逐,这同样也造成了许多负责任“好房东”们的反弹。
毕竟房东们总是会有想要改变计划的时候,难道他们想要把自己的房子收回来做其他安排也不可以吗?
Section 21原本就是保障房东们想要把房子收回做其他安排的时候,能够自由地拿回自己房子的使用权的啊!
针对这一点,英国住房,社区和地方政府部也说了,未来他们也会针对现有的Section 8途径做出修改,确保房东们想要针对自己的房产做其他安排例如自己搬进去住或者卖掉的时候,也有权利做出其他的规划。
最后丽莎想问问大家对于这项新提案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