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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银四”,房企推盘增加,一线城市住宅市场供应规模4月大幅上涨,市场成交规模环比小幅下降,其中存在新房网签更新滞后的影响,从存量方面来看,深圳市场存量仅为187.67万平米,处于低水平,市场需要大量供应满足合理需求;二线城市成交规模环比大幅上涨,均价环比小幅下跌,环比去年同期大幅上涨;三四线城市成交环比小幅下跌,均价同环比均上涨。
4月,住建部再次提出,完善人口、土地与住房联动机制,大城市大力发展租赁住房市场;镇江明确了人才购房补贴金额,北京严查地产机构违规行为,广州延长人才购房限售至3年,广州9区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2年提高至5年,合肥市区热点楼盘实行“摇号+限售”政策,徐州实行土地供应“两集中”,东莞预售商品房涨幅受限,惠州、厦门严查经营贷流入房地产市场,宁波、南京收紧住房限购政策,宁波、上海建立二手房参考机制,南通全市范围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均采取“控房价、控地价”方式供应,长沙将法拍房列入限购范围。
▶ 住建部:完善人口、土地与住房联动机制,人口流入多的大城市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4月9日,住建部约谈广州、合肥、宁波、东莞、南通5城负责人。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性,牢牢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完善人口、土地与住房联动机制,加强与人口落户、义务教育等相关政策的统筹协调,强化二手房交易管理,提高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人口流入多的大城市要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单列租赁租房用地计划,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 中国人民银行:持续关注高杠杆中小房企债务违约等潜在风险4月2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提出:①利用LPR维稳货币供应,控制M2、社融增速保持宏观杠杆率稳定;②继续加大金融支持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力度;③部分热点城市房价上涨压力仍然较大,持续关注高杠杆中小房企债务违约等潜在风险;④将继续督促调整优化信贷机构,推动信贷资金投向中小微企业和实体经济;⑤考虑条件成熟时数字人民币用于跨境支付。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1年4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85%,5年期以上LPR为4.65%。这是自2020年5月以来,LPR连续12个月保持不变。4月3日,北京市住建委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专项执法检查。新房无证售房、捆绑销售和违规分销;精准打击“借学区房等炒作房价”等违法行为,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专项执法检查;违法群租房、短租房;虚假、违规房源信息发布等。▶ 广州:延长人才购房限售至3年,9区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2年提高至5年4月2日,广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住宅用地供应和监管;全面加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加强精准施策和分类管控,延长人才购房限售至3年,同时进一步严格人才资格审核;加大经营贷流入房地产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存量住房市场交易秩序;严格规范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严肃查处不实传播言论。4月21日,广州发布《关于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工作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市住房和房地产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加大商品住宅用地公开出让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力度,配建保障性住房数量原则上不少于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年新增轮候户数;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通过新建、配建、改建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强化人才购房政策管理,要求须提供购房之日前12个月在人才认定所在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且不得补缴。调整增值税征免年限,将9个区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2年提高至5年。4月6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稳定增加居住用地供应;实行市区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深化住房限购措施;实行市区热点楼盘“摇号+限售”政策;从严调控商品住房价格;加强住房贷款审慎管理;加大租赁住房建设力度;严格打击各种房地产市场乱象。4月16日,合肥市住建局发布《关于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有关事项》。市区范围内当期登记购房人数与可售房源数之比大于(含等于)1.5的楼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采取委托公证机构公证摇号方式公开;摇号选房应坚持刚需购房人优先原则;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应制定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方案,方案应包括房源数量、公证机构名称、摇号方式及相关流程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盘销售前应制定购房登记规则,明确购房登记起止时间、地点(登记网址)、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公开当期准售房源,并适时组织购房人登记,登记期限不少于3日;购房登记截止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刚需购房人和普通购房人分类编制《登记摇号名册》,在销售现场公示后送达公证机构,同时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司法局。徐州市住建局发布《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实行土地供应“两集中”,建立土拍熔断机制,严格价格备案管理;开展房地产领域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整治,开展房地产市场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切实提升公积金服务效能,合理平衡成品住房比例,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东莞:制定“一城一策”方案,预售商品房涨幅受限4月11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东莞住建部门迅速行动,落实“一城一策”调控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制定“一城一策”方案;严格落实调控主体责任;加快完善相关监管机制;重拳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加强舆论宣传引导。4月29日,东莞住建局等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指导的通知》。已办理过预(现)售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未售出的新建商品住房上调限售价格的间隔时间,由取得预售许可证(现售备案证书)后半年延长至一年,涨幅不超过3%(含本数)。下调销售价格的间隔时间维持半年不变,降幅不限。惠州市住建局公布《关于房地产市场检查情况的通报》。开展房地产市场抽查,重点整顿“首付贷”、“低首付”,以及信息公开规范等问题;显示违规行为主要集中于基础信息材料公示不规范、样板房设置不规范、认购合同条款不合理、不利信息未公示和涉嫌“首付贷”问题等。▶ 宁波:限购区域扩大,建立热点学区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发布机制4月16日,宁波市住建局、市资规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人行宁波支行、银保监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扩大限购区域,从严审核购房资格;规范房源核验发布,同步匹配同类房源近期网签价格区间,建立热点学区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发布机制;加大住宅用地供应,优化房价地价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居民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需求,抑制利用信贷资金投机行为;强化市场秩序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4月16日,上海市发布二手房指导价制度。继3月份集中上市33个楼盘后,4月25日上海房地产交易中心网站“网上房地产”公示,将集中上市第二批新建房地产商品房,共47个项目13969套房源,目前已完成价格备案。4月18日,南京市发布《关于明确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新落户人群购买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自落户之日起,2年内仅可在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不含江北新区直管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在南京市缴纳,且连续缴纳六个月(含)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在南京市外缴纳城镇职工社保的,可在南京累计认可。4月20日,佛山发布《关于调整我市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增加职工需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这一提取条件,额度变化为全年7128元;租房提取条件方面,职工需在佛山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本人及配偶在佛山无自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南通:全市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均采取“控房价、控地价”方式供应4月23日,南通市施行房地产“双控”调控新政。调整用地出让方式。全市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均采取“控房价、控地价”方式供应,严格控制土地溢价率。对居住与商业、办公等混合类用地,可采取“控房价、竞地价”方式;加强房价备案管理。全面实行商品住房最高备案价及片区指导价制度,完善以成本为基础的价格备案指导工作细则,2021年1月1日后取得销售许可的项目统一按照调整后的备案规则重新测算核定。4月22日,厦门市10部门联动展开集中整治二手房市场专项行动。自2020年三季度以来,项目银保监局持续开展经营贷款等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市滚动排查工作。目前,已累计排查疑点贷款5016笔,金额41.99亿元,查实违规贷款697笔,金额5.84亿元。▶ 嘉兴 :分批集中出让住宅用地、推行商品住宅“公证摇号”嘉兴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嘉兴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分批集中出让住宅用地,加大土地供应量;推行“公证摇号”,对市区范围新出让土地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意向购房人数大于开盘销售房源数的,开盘销售全部采取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方式;进一步严格商品住房限购管理,暂停向在全市范围内拥有3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市区范围内商品住房;加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管理,同一项目内同建筑类型每批次销售备案均价不得高于前一批次备案均价;加强房地产市场整顿,营造公开健康的社会舆论。▶ 杭州:高层次人才家庭落户杭州须满5年方可购买第二套房杭州市房管部最新政策:高层次人才家庭落户杭州须满5年方可购买第二套房。长沙市法拍房纳入限购。对热点区域、楼盘法拍房进行限制,八方小区等热点楼盘法拍房已纳入限购范围,竞买人须具备长沙购房资格。镇江市发布市区人才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符合相应条件的初次来镇就业创业人才,在市区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可享受购房补贴15万~100万。
截至4月,从房地产开发投资角度来看,全国投资增速回落。1—4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40240亿元,同比增长21.6%;比2019年1—4月份增长17.6%,两年平均增长8.4%。其中,住宅投资30162亿元,增长24.4%。
4月一线城市住宅市场供应大幅上涨,供应规模回归历史平均水平,四个一线城市除广州外成交规模均环比小幅下降;成交均价环比小幅下降,主要是由于均价较低的广州本月成交规模占比增加导致的。
注:一线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4月,广州供应规模环比大幅上涨,回归历史平均水平,成交环比小幅上涨,“银四”热度不减,成交均价上涨明显,广州已经连续在一线城市的新房价格指数中领涨,而且涨幅还在扩大,广州的房价也已经引起官方的重视,上个月住建部对广州、合肥、宁波、东莞和南通进行了约谈,广州是唯一的一线城市,广州房价的控制效果需要进一步观察。
4月份上海商品住宅市场较3月相比供应成交规模大幅上涨,本月共31个新盘和加推楼盘入市,总供应量达76.64万平米,回归历史平均水平;成交总面积76.64万平米,环比下降29.2%,其中存在网签滞后,部分成交面积并未显现的情况;本月外环外商品住宅成交占比增加,全市均价受结构性影响下降至50287元/平米。
一线城市本月供应规模小幅下降,成交与供应相比上涨更为明显,库存较上月均有小幅下降,其中,深圳库存量降至200万平米以下,处于不健康范围,市场需要大量供应满足合理需求。
4月,二线城市供应环比大幅上涨,市场需求被激发,本月持续上涨至2610.18万平米,环比上涨17.6%,达到历史较高水平。其中,天津、重庆、沈阳、郑州在4月成交规模大幅上涨,市场需求处于较高水平;而南京、厦门、长沙、青岛成交规模环比小幅下降,市场回归理性平稳发展。均价受成交区域性影响,环比小幅下降至18093元/平米。
注:此处二线城市为数据较全的20座二线城市,包括成都、大连、福州、杭州、合肥、济南、南京、南宁、宁波、青岛、厦门、沈阳、苏州、天津、武汉、西安、长春、长沙、郑州、重庆
4月,商品住宅供应大幅上涨,成交规模回归至历史平均水平,环比上涨23.84%,为223.22万平米,受供应影响,本月的成交主要集中在两江新区和沙坪坝区,均价环比小幅上涨至13882.98元/平米;重庆商品住宅库存量则连续四月下降至1070.54万方,去化周期下降至到6.57个月。
“银四“南京市场持续走热,迎来新一轮开盘潮,成交创近2年的新高;4月南京迎来开盘潮,供应规模环比上涨60%,从销售情况来看,去化表现好的楼盘主要集中在少数核心板块,比如河西、江北核心区、紫东核心区、南部新城等,低中签率、多人抢一套房依然为主要现状,不过热销正在由核心板块向更多优势板块传导,比如城南、城北、燕子矶、尧化门、麒麟、江宁科学园、上秦淮等,房价重心跟随性上移,热销不断。
4月二线城市除长春、南宁、长沙外,库存均环比下降,其中,大连、天津、福州、青岛、郑州、成都、重庆去化周期下降明显,南京、杭州去化周期低于5个月,市场需要更大的供应量满足合理需求;大连、天津、沈阳、青岛、长春去化周期过长,在15个月以上,存在一定库存压力。
4月,同策研究院监测的16座三四线城市成交量环比大幅上涨;各城市中,惠州、珠海、昆山、泸州成交面积大幅上涨,受供应影响市场需求得到释放;而佛山、烟台、株洲市场成交规模下降,市场降温。
注:此处三四线城市为同策研究院重点监测的16座三四线城市,包括东莞、佛山、惠州、温州、珠海、常熟、昆山、太仓、江阴、烟台、常德、泸州、锦州、淮安、洛阳、株洲,下同
4月,惠州全市供应大幅上涨,总供应面积上涨至216.04万平米,房企推盘积极,成交规模小幅上涨至122.41万平米,主要成交集中在仲恺高新区,均价受结构性影响上涨至11317元/平米,环比上涨2.18%。
4月东莞供应量小幅下降至21.12万平米,成交规模持续上涨至30.8万平米,仍处于历史低位,成交区域主要集中在石排,沙田和塘厦,均价环比小幅上涨至24553.16元/平米。截至4月底,东莞个贷率达到89.84%,相较上月有所下降,但仍已超出85%的流动性预警警戒线,为缓解流动性紧张,需要及时收缩放贷规模。
本月三四线城市中,大部分城市存量去化周期在15个月以下,处于合理范围,仅烟台去化周期较长,存在较大库存压力;温州本月库存小幅减小,佛山、惠州、珠海、烟台、常熟库存上涨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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