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项目申报和专项资金管理中不可忽视的问题及解决建议

近年来,国家对地方政府的补助项目越来越多,争取的中央、省、市专项资金也成为基层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这些资金在社会管理、公共事业发展、社会保障、经济建设以及政策补贴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市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但是,近年来笔者在审计中发现,基层在项目申报和专项资金管理中仍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值得关注,本文就近几年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基层在项目申报及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产生原因和建议谈一下个人看法。
一、项目申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库建设不到位。目前,基层项目预算安排主要以项目库数据为依托,但是在基层项目库建设中,普遍存在领导或部门不重视的情况,未能充分认识项目库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导致项目库储备较少,缺乏有竞争力的项目,成为争取专项资金的不利因素之一。
(二)项目申报资料不真实。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存在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实施时间与实际不符、申报项目资料不真实的问题。例如,在某县农村气代煤项目申报资料中,项目申报实施主体为该县某投资有限公司,而真正实施主体为该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实施时间也不一致,申报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而该项目实际实施时间2019年7月至2019年11月。
(三)项目申报盲目性较大。部分部门申报上级专项资金存在盲目性,未充分考虑本地区或本部门财政实际承受能力,盲目申请上级项目资金,等到资金申请下来后,才发现根本不具备实施或者开工条件,造成项目成为“半拉子”工程;同时,申报中央和省级资金均需承诺地方配套资金,且承诺不会形成地方隐性债务,但是在项目实际运行中经常出现因盲目申报导致地方配套资金无法按时到位的情况,部分项目因配套资金到位率低,影响实施进度,进而导致长期拖欠工程款,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四)项目申报部门与项目实施主管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畅通。项目申报部门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不够清楚,而主管部门又对专项资金拨付管理不清楚,两者之间沟通配合不畅通,导致项目缺乏有效监管。例如,有的项目申报部门只负责申报项目,对于后续项目建设情况不再过多过问;而主管部门仅仅督促项目施工,后续的资金使用管理、项目绩效目标是否完成、资金效益是否充分发挥等情况则认为应由项目申报部门负责,双方未进行经常性、充分的沟通,造成事实上的监督缺失。
二、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导致预算执行率低,影响项目实施进度。通过近几年的审计情况看,基层项目资金拨付严重滞后,导致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严重影响项目施工进度。同时,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也会影响上级对基层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不利于下一年度上级项目专项资金申报。
(二)专项资金闲置率高,资金效益不明显。项目资金执行率偏低,大量资金滞留在财政或主管部门,造成资金闲置,未能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例如,某县中央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6000余万元,财政部门仅拨付60万元至主管部门,而主管部门年末也未及时拨付下去,导致资金滞留在相关部门,严重影响了资金效益充分发挥。
(三)地方配套资金跟进不到位,工程款拖欠严重。在某县专项资金审计中发现,由于地方财力有限,申报的某年度农村气代煤项目专项资金,仅仅拨付上级专项资金3054万元,地方配套资金未拨付到位,造成项目施工单位垫付资金,导致拖欠项目工程款,极易产生合同纠纷。
(四)虚假地方配套资金突出。在以往年度审计中发现,由于地方财力有限,基层个别项目在县级配套资金存在项目配套资金拨付后,再由收款单位缴回财政部门或政府投融资公司,造成地方配套资金虚列支出。
三、审计建议
(一)科学谋划,完善充实项目库建设。市县基层政府应高度重视项目库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建立项目库动态滚动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申报顺利实施。同时,在制定实施方案时应充分考虑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方案内容要尽量细致、具体,明确至具体事项、时间、牵头部门和实施单位,以便于操作。
(二)统筹联动,加强申报与实施单位间配合。建立项目申报与实施相互协调机制,实现项目申报与实施统筹协调,密切配合,进一步强化项目申报、项目绩效目标设定、项目绩效监控与评价、项目建设与资金拨付管理等多方面协调沟通,完善各个环节的有效监督,促进项目顺利实施,保障专项资金充分发挥效益。
(三)跟踪监督,盯紧资金和项目流程。健全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快专项资金拨付进度,合理配置地方配套资金,并建立专项资金监督机制,定期通报拨付进度,严格问责问效,杜绝层层滞留、层层截留。同时,申报部门和主管单位应加强项目督查,实行定期督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督促项目加快施工进度,实现项目早完工、早验收、早见效,确保资金的及时使用;对确实无需或无法开展的项目应及时上报政府调剂,避免资金长期闲置。
(四)绩效管理,保障项目充分发挥作用。
(四)绩效管理,保障项目充分发挥作用。市县基层各主管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绩效目标达成、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绩效监控;在项目实施完毕后,要对项目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监督项目充分发挥绩效,真正落实“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 (来源:山东审计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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