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检察院确保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取得实效

为文物古迹撑起法治天空

——陇西县检察院确保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取得实效

  素有“李氏故里”和 “中国药都”美誉的陇西,是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文物资源丰富。今年以来,陇西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法,确保国有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取得新成效。

突出“三个强化”  确保“等”外探索实效

  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措施,细化排查任务。

  强化沟通协作。先后与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博物馆及文物使用单位等部门召开座谈会、推进会、圆桌会议12次,厘清在国有文物保护过程中文物安全责任不清晰、安全监管不严格、治理机制不顺畅等问题,商讨文物修复解决方案。

  强化办案质效。在办案中把诉前程序与提起公益诉讼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全面收集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证据,增强检察建议针对性。

狠抓“三个切实”  确保司法办案实效

  切实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实地调研走访了县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8处,红色遗迹11处,未定级文物100余处。收集各单位在文保过程中存在的维修管护不力、违法改变用途、存在安全隐患等案件线索12条,立案10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0份。

  切实提升检察建议刚性。举行国有文物保护专项检察建议公开宣告仪式,针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文峰塔、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明陇西城墙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太白井”维修管护不力的问题,向相关单位公开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书。

  切实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建立日常沟通联络、联席会议、案件线索移送反馈、重大案件协商等多方面协作机制,将公益诉讼与文物保护工作深度融合。

做实“三个坚持”  确保精准监督实效

  坚持“一盘棋”思想。通过事先请示、事中汇报、事后总结的方式加强系统内部联动机制,按规定向上级检察院请示、汇报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20余次,争取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确保专项监督活动取得实效。

  坚持“一体化”办案。实行涉国有文物保护类刑事案件、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后治理一体化办案模式,确保同步介入、同步监督、同步治理,及时有效预防、纠正和惩处损害文物的行为。

  坚持“一条龙”服务。树立“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双赢多赢共赢”等法律监督新理念,推行国有文物保护“一条龙”服务,确保实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联动“三个力量”  确保效果宣传实效

  联动广大群众的社会力量。专项活动开展以来,以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开展专项宣传活动3次,发放公益诉讼宣传资料1000余份,提升了国有文物保护工作的影响力。

  联动文保专家的专业力量。邀请文物保护专家,与文物保护单位一道深入文物保护一线,共同排摸文物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会商文物管护措施,为擦亮历史文物这张“金色名片”贡献检察力量。

  联动新闻媒体的普法力量。邀请县电视台在黄金时段对专项监督活动进行报道,受众达10万余人。同时,利用“两微一端”等宣传展示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工作的成效,营造了良好氛围。(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孙涛 通讯员 魏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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