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明:哪吒故事的哲学意义(封神演义源流考之十)
《封神演义》关于哪吒出身的部分只有三回,但并没有失掉其哲学思考的内涵。陈兆南先生认为,哪吒的故事体现了三个母题:卵生英雄母题、复活母题和“避险神箭”故事类型[1]。
谢升绘《哪吒闹海》
前已言之,卵生英雄的故事是从《三教源流搜神大全》中的殷郊故事里得来的,而殷郊的故事则是对太岁神的延续。但这个故事到了哪吒身上则与之“剔肉还父、析骨还母”前后呼应。
按《封神演义》第十三回,哪吒对敖光说:“我一身非轻,乃灵珠子,是奉玉虚符命,应运下世;我今日剖腹剔肠,剜骨肉还於父母,不累双亲,你们意下如何?如若不肯,我同你齐到灵霄殿见天王,我自有话说。”敖光听得此言,说道:“也罢!你既如此救你父母,也有孝心。”[2]
这于儒家固然是孝道,但在道家却是对生命的解脱。在哲学上看,《庄子》追求无所待的境界,《神仙传·河上公》言:“余上不至天,中不累人,下不居地,何民之有焉?君宜能令余富贵贫贱乎?”
但此言可以证明忠的不必要,却不能否定掉孝的意义,加之道家认为“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也。及吾无身,有何患?”[3]
清刻本《神仙传》
所以哪吒要获得自主的权利,非要“剔肉还父、析骨还母”不可。而其出生的肉球,便是《庄子》所言的“混沌”,哪吒出生时有乾坤圈和混天绫护体——所谓“乾坤圈”便是天父地母,而所谓“混天绫”便是混沌的意思。
哪吒断绝父精母血之后,便得到真正的自由,便是“从示申”,便是神,哪吒从此由鬼成神。佛教以莲花为圣,所以以纯洁圣明取代肉身,这是一种哲学的变化,而这种变化又印证了哪吒是鬼王的传统。
哪吒的复活并不是肉身的复活,而是精神的复活,而这种复活并非像耶稣复活一样为的是拯救众生,而是为了对李靖复仇、为封神出力。这两件事第一件是私欲,是不符合儒家道德的,第二件事却是公理,是对儒家先烈的辅佐。
但这并非作者的矛盾,而是哪吒没有了牵绊之后,便无谓是非、道德,这就是老子所说的“含德之厚者,比于赤子”[4]。而哪吒的重生虽然“身长一丈六尺”,但却将成长的年龄固定在了七岁,因而哪吒是以童男的身体成圣的。
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动画片《哪吒闹海》
台湾歌仔册里黄涂活版的《哪吒闹东海歌》中写开妓院求祀哪吒及遗精过度的人膜拜哪吒而痊愈,正体现了这种对童子身的崇拜。
至于“避险神箭”故事类型其实是英雄使用尘封的武器的故事类型,或英雄解决宿有问题的类型,此种故事各民族皆有,俄狄浦斯王的故事也是围绕这个问题展开的。
此外,我们还当注意到,《三教源流搜神大全》并没有提到九龙及龙王的名讳,而《封神演义》将哪吒除掉的龙太子命名为“敖丙”,这在哲学上是有寓意的。
《三教源流搜神大全》
按:天干对应五行,甲乙木、丙丁火、戊己土、庚辛金、壬癸水,而天干亦分阴阳,以甲丙戊庚壬为阳,乙丁己辛癸为阴,而所谓“丙”便是阳火。
上文已言及,哪吒是火命的代表,以火克金。商代属金、尚白,周代属火、尚红,武王伐纣便是以火克金,而商纣的帝号为帝辛,辛同样是金,所以周朝方面的人物也当以火命的人物为先锋最为适宜,因而火命的哪吒便成了不二之选。
而《封神演义》重雷法,而不重视五行法,所以除了罗宣一节之外,基本上不渲染火法,但终究要点出哪吒的火命,所以将其猎杀的龙族命名为“敖丙”,就是要他灭掉阳火。
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中敖丙形象
《封神演义》里哪吒是李靖的第三个儿子,而敖丙亦是敖光的第三个儿子,如果说申公豹和闻仲是姜子牙的反向,那么敖丙便是哪吒的反向。
[1] 陈兆南:《台湾说唱的哪吒传说》,《第一届哪吒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中山大学清代学术研究中心2003年刊行,第499页。
[2] 《封神演义》第十三回。
[3] 《老子·道经·第十三章》。
[4] 《道德经·德经·第十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