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一件事,值得你做二十年

终究会  有一天  我们都变成昨天

是你  陪我走过  一生一回  匆匆的人间

昨天晚上在鸟巢看五月天的演唱会,主题是JUST ROKC IT,和十万人一起又唱又跳三个多小时,离开时嗓子都肿了,头也因为缺氧昏昏沉沉,而我周围却是和我一样早已说不出话却还用沙哑的嗓子对着那个连人都看不清的舞台一声声吼“五月天,五月天”……

地铁八号线延迟了半个小时,然而这半个小时却不足以消化突然涌出的十万人,很多人堵在路上,寸步难行,眼睁睁的错过末班车。

去的时候就很夸张,一上八号线,气氛就突然热闹很多,你能从大部分脸上看到相同的兴奋表情。地铁上的广播不停播报着“在奥体中心不停车”以及“末班车延迟半小时”的通知。到了奥林匹克公园站,顺着滚梯上来,就堵在了人墙后面,短短的几米距离,挪了十多分钟才成功刷卡出去。

场外各种卖非官方荧光棒和周边的,时不时有保安过来撵他们,他们一边招揽客人,一边跟保安打着游击。还有无数的黄牛游荡在场外,会突然截住你或拉扯你问“有票吗?”排长长的队入场的时候,总有那么一些人被告知他们拿的是假票……

从抢票时就开始的滚滚麻烦,却拦不住十万人的热情。

毕竟,那是五月天啊。

五月天,我在心里默念一边这三个字,就突然热泪盈眶。

没看过五月天演唱会的人可能并不明白,他们有什么好,值得大家如此狂热,花着钱,遭着罪,却乐此不疲。这一次演唱会连开三天,真的有人跟了三天,每天跳得筋疲力尽腰酸背痛回家。

确实啊,有什么好,五个人要颜值没颜值,要舞姿没舞姿,要故事没故事,一把年纪的主唱大人顶着个破锣嗓子,唱着烂大街的口水歌,还时不时地把现场搞成车祸现场。忘词破音唱跑调是家常便饭,歌手十大车祸现场,胖成花栗鼠的主唱大人可是排行首位的,好几次直接在演唱会上当着几万人把自己的歌唱飞。

一场演唱会,衣服都不见换几套,衬衫马甲T恤牛仔裤就敢上台,唱到高兴处跳起舞来只会垂着上下蹦。号称歌曲是轻摇滚,却只是被摇滚圈鄙视地评论为“那也叫摇滚?”

可就是这样的五月天,一次次让十万观众泣不成声,他们微笑着一张脸,却让你跟着痛苦,跟着大笑,跟着蹦跳,跟着吵闹,把内心里的迷茫、不甘、悲伤、郁结统统吼出来,然后揣着满腔的鸡血离开场馆,好好地生活。

老早就听人说,歌坛鸡汤圈有两个暖男特别有名,一个是阿信,一个是青峰。后者在你摔疼了会上前问你“疼不疼”,前者会鼓励你自己站起来。

已经不记得阿信从什么时候变成鸡汤小公举的,毕竟无论是唱摇滚还是伪摇滚的,都不会是个暖男形象。颓废和冲动几乎是每个玩摇滚的乐队的主题,就算是稍微积极一点,也是以一种奇特的黑暗方式。

这么看来,阿信似乎太过治愈了。

可这样的阿信没什么不好,他唱着朗朗上口的歌,写朴素但及激励人的话,让你轻易就记起那些旋律,又被歌词感动到。

也不记得五月天是如何红成了现在的国民天团,这三天每天都可以在朋友圈看到N多相熟的不相熟的朋友去看了演唱会,走在路上,随便挑出来十几岁到三十几岁的路人,多数都愿意去听一场五月天的演唱会,如果抢票没有这么艰辛的话。

印象中他们还是冰红茶广告里,站在任贤齐身后助唱的乐队,那时候阿信甚至都没怎么唱,轻轻扫过一眼,只有任贤齐对着镜头卖力地唱,后面几个人似乎都像伴奏。那时他们还不够红,没有名气,需要任贤齐带着出场。但不知怎么的,只是一眼,却还是记住了屏幕角落小小的三个字——五月天。

很多很多次我想起来,都不知道自己当时扫过那一眼是为了什么,电视屏幕每天那么多字,为什么偏偏记住了这三个。

(《知足》的时候,全场一起看星星 )

初中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喜欢五月天,买了很多他们的卡带,偷偷塞在巴掌大的随身听里带到教室,耳机顺着校服的袖子穿出来,手撑住头的时候,顺势把耳机塞在耳朵里。那会只是单纯觉得好听,旋律简单干净,和把生活过成一团乱麻的我完全不同。有那么点向往他们唱出的世界,近在眼前却又遥不可及。

高三的时候,每个班都要有一首班歌,在其他十一个班各种红歌民歌的映衬下,我们班莫名选择的《倔强》似乎太过另类了。练了两个月,每个字每段旋律都伴随着盛夏的燥热和巨大的压力印刻在脑子里,后来我们没有获得任何名次,但是我们却是唯一一个愿意在各种时刻唱班歌的班级。

那时已经会哭,每一次哼唱到副歌都会逼得眼泪溢出来,这首简单的歌几乎成了那一年支撑我扛住压力的所有支柱。那一年,我终于知道一个人在巨大的压力面前有多脆弱,而一首歌的力量竟然有那么强。

13年夏季,第一份工作走到了尾声,因为身体原因终于提交了辞职申请。那时候有轻微抑郁,每天早上醒来第一件事就是蹲在床头大哭一场,面对着宽大的电脑屏幕就能落下泪来,每日脑子里想的都是千万不要寻死。对于当前工作的厌倦和对未来的迷茫更是罩住了所有希望。

忘了怎么决定去看演唱会,迷迷糊糊的请了假去鸟巢,一个黑色T恤的妹子和我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买完以后才知道有假票这一说,但好在人品不错。

稀里糊涂的进去,然后即便坐过山车都一脸面瘫的我,又哭又唱地折腾了三个多小时。

那一场的主题是“诺亚方舟”,鸟巢是这场巡回演唱会的起点,也是终点。

整场演唱会围绕着感情和梦想,每一首歌,每一个话题,阿信用不怎么好的普通话问大家,如果明天是世界末日,最后一个电话,你要打给谁。

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演唱会可以气氛这么好,原来十万人可以大重唱,原来知足、温柔这么戳人,原来现场看星星,是这样的,原来荧光棒可以这样玩,原来可以和这么多人一起宣誓,我要忠于我的梦想。

当时坐在我们旁边有个中年大叔,目测200斤挡不住。开场前,他特别鄙视地跟我们说,这演唱会我都跟着看了好几场了,没啥的,也就是你们这帮小姑娘喜欢喊阿信我爱你,我们都看习惯了。开场不到一个小时,大叔站起来又蹦又跳,对电话那边的人说,我在听演唱会呢,五月天的,你听,你快听……挂了电话又大声地叫“阿信我爱你”,叫得比谁都大声。

十万人合唱突然好想你时,很多人拿起电话,对着电话泣不成声,我好想你啊……

我相信,那是他是真心的,大家,也都是真心的。

严格来讲,我算不上是五月天的粉丝,可是自那以后,每一次都想去听听,像去充电。三个小时,把所有的迷茫和郁结都宣泄出来,装满一行囊热血和能量,继续上路。

昨天是第三天,唱完第一段,阿信的声音就已经嘶哑得说话都费劲,几个人用说话拖着时间恢复体力,突然想到,阿信四十多了,他们唱歌,已经二十多年了啊……

可他们还在唱着呢……

做最喜欢的事,坚持二十年,也足够鸡血了吧。

如果是看你们的演唱会,我也可以坚持二十年呢。

最后来一张唱歌的花栗鼠……

PS:很感谢有他们,毕竟前路坎坷,这样拿自己才华给人当充电器的,还是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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