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沪公安持续严查严管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案例公布

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持续严查严管交通违法行为,重点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违法进行整治。典型案例详见↓

2021年3月18日8时31分,宝山公安民警在同济路近宝杨路,对当事人刑某某实施“非机动车借道行驶后不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元。
2021年3月18日7时05分,长宁公安民警在延安西路近昭化东路,对当事人李某实施“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21年3月17日9时43分,松江公安民警在沪松公路近望东北路,对当事人施某某实施“非机动车违反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21年3月18日14时51分,静安公安民警在南京西路近华山路,对当事人何某某实施“非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21年3月19日8时27分,闵行公安民警在浦星公路近先新路,对当事人实施“驾驶非机动车搭载1名12周岁以上人员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元。
2021年3月19日7时34分,徐汇公安民警在南丹东路近漕溪北路,对当事人赵某实施“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21年3月19日9时11分,奉贤公安民警在南明路近南奉公路,对当事人徐某某实施“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不按机动车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资料:市公安局交警总队

编辑:韩冰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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