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浅说金莲 | 郑信平
张岱的《陶庵梦忆》里有篇《扬州瘦马》,里面有富户人家挑选“瘦马”的窍门,他说“然看趾有法,凡出门裙幅先响者必大,高系其裙,人未出而趾先出者必小”。养瘦马,是(明清时)先把贫困又貌好女孩买回调习,长成后卖与富人作妾,或买入妓馆牟利。因贫女多瘦弱,故曰“瘦马”。
“看趾有法”,说明买主以趾(之大小)为重,为根本;“法”具体表现在裙的系法上,说明作为瘦马的女孩也十分注重趾(足)之大小。女孩以裙子低系来遮(大)足避(其)短,故出门跨槛拖地有声,高系露(金)莲来表明其心之自然和自我的认可及得意。
可见,足之大小在古人心目中的地位之重要。其于男人,是选美的重要标准,甚至过于脸蛋肤色等可见之外形;于女孩,是其被择偶的前提条件,是立身于社会的根本,可说是比肩于妇女视为比生命还高贵的贞洁了。
将自然之天足,硬生生地人为折弯扭曲,裹上厚厚长长的破布烂麻,这是逆生之举,是社会性大众化的采生折割,实属残忍至极。我看,究其因,无非是为了那摇臀划臂,鸭步凫趋的颠颠之势吧。这种婀娜之步态,就是现今女性高其跟到恨天低的程度,也是不可相比的吧。
其实,就是在与西方列强接触渐多颇多,被强行灌进科学知识之后的19世纪中后期,乃至20世纪的初期前期,上至王公大臣,下至黎民百姓,不还都是沉湎于“莲香”而忘裹脚布之臭么?由此闹出了光绪年间崔国英夫人在伦敦洗裹脚布而被误认为国丧的闹剧,更有曾国藩的“看如夫人洗足,赐同进士出身”的野史笑话。至于大通特通中西文化的辜鸿铭,更是以17、18世纪英国的“缠腰”来说明咱们祖先缠足的社会性(需求),其更以西方的乳酪味来比附裹脚布之臭味(的广泛被接受性),真是文化的大用妙用特用。
那么,到底何谓“金莲”,其源自何时呢?
小脚被称作金莲是一种美称,这点毋庸置疑。金莲之所以能够成为称赞揄扬妇女小脚的代名词,我看与当时儒佛道三教大融合背景下人们对莲花的喜爱有关。
佛教《四十二章经》有:“我为沙门,处于浊世,当如莲花,不为污染。”佛教把莲花看成圣洁之花,以莲喻佛,象征菩萨在生死烦恼中出生,而不为生死烦恼所干扰。认为莲花出污泥而不染,象征佛菩萨超脱红尘,四大皆空;莲花的花虽死而根不烂,来年又发生,象征人死灵魂不灭,能不断轮回。
清朝沈复自传体性质的《浮生六记》中有“旭日将升,朝霞映于柳外,尽态极妍;白莲香里,清风徐来,令人心骨皆清”。朵朵莲花,似江上明月,香远益清,不染风尘,多美啊。我们熟知的《爱莲说》,其作者是北宋五子之一的周敦颐,是宋明理学的开山鼻祖,其以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来表白,告知要胸怀坦荡,光明磊落,为人正直。
从幼儿之时就被裹缠的柔弱之纤足,一旦毁坏成型,就如麻花般,脚趾纠缠,足弓足背足趾等皆扭捏,穿上小鞋,踩在地上,留下点点莲花般的印痕,故曰莲足。
而中国人在贵重事物面前往往喜欢加个“金”字以示喜爱和尊重,如“金口”“金言”“金枝玉叶”,作为男性玩物处于附属地位的女性,其立身都不稳的三寸长被强行扭坏之小脚,自然就被喜爱它的人冠以“金”字开头的“金莲”了。如此,也随之有了银莲(四寸)铁莲(大于四寸)的轻蔑称呼。
有关金莲的起源,历史上众说纷纭,最早有起源于夏禹时代的,实属无稽之谈。比较可信的是五代时南塘李后主的后宫佳丽窅娘说,元末明初文学家、史学家陶宗仪在《辍耕录·缠足》中引《道山新闻》,有“(南唐)李后主宫嫔窅娘,纤丽善舞。后主作金莲,高六尺……令窅娘以帛绕脚,令纤小,屈上作新月状,素袜舞云中,回旋有凌云之态。”
另,生活于两宋相交之时的张邦基在《墨庄漫录》中有“富人缠足,始于近世”。近世,就不会是北宋初期了,最早只能是北宋中期。而五代窅娘的缠足,只能猜测是其舞蹈时的特意为之,事后放开,只为婀娜之势故,若今之芭蕾舞的穿舞鞋,因为典籍没有这方面的记载,也没有考古材料的佐证其时已是缠足盛行。
北宋英宗熙宁六年(1073年)春,苏轼作有《菩萨蛮·咏足》词一首,披露了这一陋习。其词为“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这是咏缠足的诗词第一首,说明此时已是缠足之风盛行了。
缠足通常是在女孩子五六岁七八岁之时就开始,试想儿童阶段,正是好玩天性的发挥之时,来这么个玩意,天天的将脚趾压在脚掌底,怎么个玩法?连路都走不了。真是灭绝人性。关键是稍大之后,还要将脚掌骨一并尽量地缠至掌底下,目的是把脚掌的弓弯缠得尽量短小,使脚底心凹陷,脚背隆起,隆起得越高,脚的长度才会越短。随着女孩年龄的增加,其承受痛苦的能力的提高,循序渐进,由易而难,逐级加码,最后才有人见人爱的“三寸金莲”的诞生。
究缠足之因,我看可从这些方面找到。
阴阳观念上可找。男为阳,女为阴,阴是柔弱、娇小、娴静的,是要有柔和美与曲线美的。就是现今的我们听到某一女性被称作“女汉子”,第一反应是什么,肯定大家都一样的。这就是“小”脚能产生,以及能遍地开花,花开茂盛的原因之一。男尊女卑的礼教观念上可找。“三从四德”不够,更来个“七出”的休妻理由,如此,女子只有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了。而礼教的大兴之时,恰与缠足之风兴盛同步,两者可谓“相得益彰”。虽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但男尊的强势,有女主内的礼教束缚,认为小脚缠成就不乱行,就是下了堂也能保有节操。加之男子有小脚的欣赏要求,女为悦己者容,吃点苦,即使是一辈子的苦,也要咬牙坚持。
心理变态上可找。以听到女子被裹缠而哀嚎的哭声为乐,历史上不乏此种人。还有对着骨折筋挛,扭七歪八的怪脚而心理愉悦、大唱赞歌的多之又多,这体现在某些名人身上尤其明显。还有就是前面讲的被那摇臀划臂,鸭步凫趋的颠颠之势所吸引,而心情愉快的也有人在。这些都是建立在女性的被摧残大痛苦上的心理变态。
高洪兴的《缠足史》附里有个故事《金莲为药》,可谓心理变态的典型,兹引述。
“长春某甲素患羊痫症,一日遽发,其妇坐床上缠足未竟,惊起,以裸足踢其面,甲嗅此如兰之味,疾忽已,以后每发必嗅,一嗅即愈,百试百验。某日行街中,自知痫将作,而不及遄归,适一妇彳亍而来,双钩极纤,甲哀恳其解缠一嗅,妇固青楼女,慨然允诺,觅巷尾隐僻处,褪寫宽缠,甲捉足狂嗅,事毕酬以五金云。”
哈哈,莲之为用,妙也。然圆颅方趾,生来如此。为一己之私欲,而戕害天下女子千百年,其祸之大,之深,岂区区言语、文字可控诉。
(2021年3月15日)
作者简介:江西玉山人,四川大学毕业,哲学博士,曾在乡镇、县级政府任职,挂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现为中部某省地级市公务员,从事金融口工作。喜藏书、阅读,也喜动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