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哪儿说哪儿---书画作品的“大与小”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我开始接触当代名家,受朋友影响与点拨,也开始涉足艺术品收藏和鉴赏。
记得1998年左右,与南京艺术学院黄惇先生联系,一次买进书法作品几十幅。款子寄出,千呼万唤,近一月之后,作品到了,赶紧清点,件数没错,不多不少。件数之内,却多了几件“小品”,两尺或不到两尺!这让我着实为难,因为这批东西不是我自己买的,而是两人,我之外另一位,是我的老哥。没办法,把足尺作品交老哥查收,其余归我,然后联系黄惇先生,想讨个说法。
“讨说法”,其实就是讲道理,想把几件“小品”换成“大作”,好让咱那钱花得值!联系的结果,是不欢而散。黄先生讲,小品就不好吗?你去看,古代名帖,绝大多数都是小品,甚至就是一件不到半平尺的手札!当时我很无奈,但说不出什么,因为黄先生的话我还不太懂,也无从反驳!情急之下言语冒犯,或者会有。所以写这短文,也有道歉的意思。
突然想说道歉的话,原因有三。一是确实好象言语冒犯了黄老师;二是正在读《国宝档案》,其书法案例,居然真的小品居多!三是陈振濂在线回答,恰好就有作品大小的内容。综合三点,关于书画作品的大与小,就有几点感受,说一说,与诸位共勉。
作品的大与小,之所以成为问题,原因有二。《国宝档案》所载,画作绝大多数是巨作,象清明上河图;书作却多为小品,如《鸭头丸帖》,《苦筍帖》,《姨母帖》。一方面说明书法比绘画更精炼,也更包容;一方面说明黄先生近20年前的说教确实有一定道理。还有,陈振濂答朋友问,关于作品的大与小,讲到展览与把玩。把玩,更古典,更倾向于小件。因为把玩,更接近于书法的本意:悠闲,散淡,寄托情思。而展览,有意无意会更注重效果。展览而无效果,或不追求效果,原本就不是展览。
关于书画作品的“大”与“小”,想提两方面建议,一方面提给书画家,一方面提给收藏者。建议书画家千万不要以收费为根据,把手头物件无限制重复到“巨制”!建议收藏者千万不要以为作品尺幅越大就越值得花钱花大钱。当今艺术界画或写小尺幅,又能体现自身水平,已经相当难得,何必勉为其难非要“巨制”呢?
小品或巨制,到底采取哪种形式更好?一句话,看场合!如果是收藏,还是小件好,便于观瞻,便于把玩,也便于存放。当然,对真正的高手巨匠,只要能收得到,干嘛非要小品?如果是展览,那就尽量追求夺人眼目,力所能及能写多大写多大,能画多大画多大!展览嘛,就是要让人忘不了,非追求小,追求精,也没必要!
对于真正的爱好者,还是收小品为好,既满足了自己的占有欲,又顾及了家庭过日子,这才是真正的得体之举啊。
2009-12-9 23:43 于镂月裁云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