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昭通威信县禁止城区遛狗,违反三次捕杀?!
近日,云南昭通威信县发布通告称,禁止在县城城区内遛狗,一旦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县城市主管部门将根据《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第三次联系公安机关予以捕杀。
消息一出,网友们议论纷纷。有的很赞成,有的则很匪夷所思:文明遛狗都不让了!
支持禁止遛狗的一方认为:有一部分养狗人出门不牵引导致狗伤人事件越发频繁,不乏一些烈性犬伤人特别严重的。还有遛狗不清理粪便的,让人一不小心就“中招”,真的是很没素质!
反对禁止遛狗的一方认为:狗狗在社会中已经上升到人类伴侣动物的高度,遛狗只要拴好狗绳,戴好嘴套,并清理粪便,完全可以做到不伤人,不给他人添麻烦。
按这个思维来讲有网友评论道:不想让车祸发生,那就禁止车辆上路吧···
随着大家对此新闻的不断关注和网络的发酵,原本定于本月20日开始的这项新规已经暂停执行,待相关犬只管理措施进一步细化之后再公告实施。
当地部分犬只饲养人表示,威信县官方本周早些时候曾就犬只管理召开听证会收集居民意见,犬只饲养代表、普通市民代表以及社区代表等各方均认为政府应出台政策规范犬只管理,但应该依法出台政策,“一刀切全部禁止肯定是不行的”。
但是,此新规给部分遛狗人提了个醒:要想有遛狗权,首先要做一个文明的遛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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