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华录数据湖的业务逻辑
来自不割肉的老韭菜的雪球专栏
依托于蓝光存储的数据湖以及蓝光产品,是易华录的核心业务,其业务逻辑如下图所示:
1、华录松下
中国华录集团和松下在 2014 年 5 月续签了 20 年的合营合同,旗下华录松下电子信息有限公司(华录集团、日本松下、松下中国分别占股 49%、26%、25%),拥有光盘、光头、光驱、机柜、光盘库技术、光存储 技术等全球领先蓝光完整产业链能力。
中国华录是国内首家加入国际蓝光联盟(BDA)的单位以及唯一一家国内 BDA 贡献级会员(DRA 音频编码和 AVS 视频编码标准),是目前唯一掌握研发 300G 以上蓝光光盘技术的国内企业,目前已准备量产 500G 光盘,1TB的光盘已经研发出来,预计22年底量产。
易华录作为集团旗下唯一的上市平台获得全力支持,获得蓝光存储产品独家销售渠道。这点很关键,300G以后后面的1T蓝光光盘,就是易华录的独门绝技。
2、数据湖项目公司
一般是直投模式(只有4个是PPP模式),易华录同当地政府投资平台、第三方社会资本等合资成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约为项目总投资的30%,易华录不寻求控股,一般持股在49%以及以下的比例。这个模式的好处在于,数据湖这个重资产的模式,易华录玩出了轻资产的方式。
易华录出资小于50%作为项目公司参股方以及项目总包商。数据湖建设期间项目公司使用资本金和银行贷款向易华录支付建设费用,以及存储设备和系统的采购费用。数据湖建成后归项目公司所有,后续通过政府和企业向其采购数据湖服务实现收入并逐步偿还贷款,最终实现盈利。而数据湖的盈利部分,易华录享受持股比例对应的投资收益。在数据湖项目公司运营期间,对政企客户提供的服务,需要向易华录进行采购,易华录获得数据运营赋能业务相关的收入。
因此对于数据湖项目公司来说,易华录获得三个方面的收入:
1)建设期间,建设费用,包括存储设备和系统费用
2)运营期间,给项目公司提供数据运营赋能,获得系统销售和维护收入
3)数据湖项目公司盈利后,享受和持股比例相对应的投资收益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易华录只需要投入不到项目总规模15%的资本金就可以撬动整个项目,保证及时回款的同时由参股项目公司背负银行债务避免上市公司的财务风险,同时由于不控股,数据湖项目公司不并表,使得即使在数据湖大规模扩张,以及数据湖项目公司本身没有盈利的情况下,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依然不至于非常难看,同时使得数据湖项目具有非常高的可复制性。
当然,这个模式初看是很完美的,但并不是没有问题。最大问题在于数据湖项目公司要能盈利,这是打通易华录数据湖业务整个逻辑的关键,只有数据湖盈利,才能让这个逻辑链条闭环。试想,如果数据湖项目公司不盈利,地方政府相当于向易华录购买了一堆设备,谁也不愿意当这个冤大头。
从上图我们也看到,数据湖向政企客户提供的存储服务,以及向政府提供的数据运营服务,我认为后续有很大的空间。数据安全和数据资产,已肉眼可见,未来一定会爆发性增长,从而打通易华录数据湖业务逻辑链条,助力易华录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