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晓军 孙晓红:农村“倒贴彩礼”的发展逻辑——基于江汉平原北村的调查

彩礼是婚姻缔结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随着社会的发展,彩礼的性质和形式发生了重要变革。江汉平原北村“倒贴彩礼”现象形成的两个社会条件分别是,熟人社会中较强的信任基础和富人阶层主导的面子竞争。“倒贴彩礼”的本质是男女双方家庭在熟悉的本地婚姻中基于“面子”观念而进行的一种权力竞争游戏,地方性共识则是维系并强化“倒贴彩礼”新婚姻风俗能够在江汉平原部分农村盛行的重要机制。

一、问题的提出

彩礼是中国传统社会婚姻缔结中的一种重要习俗,其目的在于以礼的形式来规范民间社会中的婚姻秩序[1]。在人类学视野中,彩礼是指由新郎家向新娘家转移的财富,它从一个家庭转移到另一个家庭后,男女双方的婚姻契约以及男方家庭对女方的权利才能生效[2](172),通常象征着姻亲关系的建立,女方家庭对女方权利的让渡等[3]。彩礼最初的内涵是男方家庭对女方家庭的一种经济补偿,是男方家庭以财物的形式补偿女方家庭在养育女儿时所产生的费用[4](174)。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彩礼虽然仍是人们婚姻缔结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但其性质和形式却发生了很大变化。在江汉平原的部分农村,人们嫁女儿时要“倒贴彩礼”,即女方家庭要在男方家庭提供的彩礼金额基础上,以现金的形式翻倍倒贴给男方家庭,实物嫁妆则由女方家庭额外出钱置办,而且还不包含在“倒贴彩礼”范围之内。在当地人的观念中,男方提供的彩礼归新婚夫妻所有,与女方家庭毫不相干,男方家庭提供彩礼只是一个仪式象征。对男女双方家庭而言,彩礼的多少并不是关注重点,甚至都不会纳入讨论范畴,只是由男方“酌情给”,怎么给嫁妆才是双方家庭及地方民众在意的关键之处。如果男方家庭提供的彩礼过高,则意味着女方家庭倒贴的也会越高,这会给女方家庭造成一定的经济压力和心理负担。

相对而言,当前大多数农村家庭只会说“娶不起”媳妇,很少说“嫁不起”女儿[5]。然而,在江汉平原的北村,有不少村民反映当地因要“倒贴彩礼”而存在“亏钱嫁女儿”或“嫁不起女儿”的情况。那么,江汉平原部分农村婚姻缔结中呈现的彩礼风习为何如此特异?是什么因素造成“倒贴彩礼”现象的形成并日渐盛行?笔者深入江汉平原地区的村庄场域中,尝试厘清“倒贴彩礼”现象背后蕴藏的深层社会逻辑。

二、北村的“倒贴彩礼”现象

本文的经验材料主要来源于2019年对江汉平原北村的实地调查,获得田野资料的主要方式是参与观察及访谈。访谈对象包括北村村干部、部分父母及村中长期留守的村民。

(一)北村基本情况

北村位于湖北省监利县西北部,辖7个村民小组,共270户1596人,耕地面积1358亩,是江汉平原一个典型的外出务工型村庄。全村有163户常年在外从事玻璃铝合金门窗行业(以下简称“玻铝”),占全村总户数的60%,其余的家庭大多在外地做生意或打工。该村青壮年常年在外经商或打工,土地则由留守在家的老人和妇女耕种。农业已不是北村村民的主要生计,外出创业或打工已成为众多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

(二)1990~2019年北村通婚地理范围

在北村村民的认知中,本地通婚和外地通婚不是以严格意义上的行政区划为标准,而是以他们历来的社会生活和经济活动范围作为区分的准则。本文中的本地通婚地理范围是指距离北村50公里左右的整个监利县及邻近的仙桃市(如通海口镇、陈场镇、剅河镇)、洪湖市(如府场镇、曹市镇、戴家场镇)、潜江市(如老新镇、龙湾镇);外地通婚地理范围则是指除本地通婚所涵盖区域以外的地区。

北村通婚圈的变化可以1990年作为时间节点。据从未离开过北村并在村中任职快40年的妇女主任兼村医回忆,1990年出现了全村第一个迎娶外地媳妇的现象。1990年以前,村中的通婚范围还是局限在传统的通婚圈内,村民主要在村庄内部、附近村庄或邻近的县市寻找婚嫁对象;1990年以后,村中逐渐出现了男性迎娶外地媳妇及村中有女性嫁到外地的例子。

表1:1990~2019年北村村民通婚情况表

从表1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北村村民大规模外出务工,且在务工地点格外分散的情况下,他们的通婚范围并未显著扩大,本地通婚依然是大多数村民的首选。

(三)北村“倒贴彩礼”现状

在北村,“倒贴彩礼”现象主要存在于村民的本地通婚中。在婚礼仪式上,由于女方家庭要把倒贴的彩礼以现金的方式“丢”在婚桌上,北村村民形象地将“倒贴彩礼”称为“丢钱”。“丢钱”的具体仪式为:结婚前男方把彩礼送到女方家里,婚礼当天在男方家里拜完堂、吃完酒席之后,有个“丢磕头钱”的环节,男方家里的亲戚“丢”完“磕头钱”后,婚礼司仪会喊到国舅老爷(女方的兄弟),这时女方的兄弟就会把翻倍于男方彩礼金额的钱“丢”在桌子上。

表2是2017~2019年北村三年间“倒贴彩礼”的状况。北村村民嫁女儿贴钱大概是从2010年开始的,那时候女方家庭需要在男方家庭提供彩礼金额的基础上再贴1万~2万元。后来女方家庭“倒贴彩礼”的金额逐渐涨到3万~4万元,直到2017年以后,女方家庭“倒贴彩礼”的金额越来越大,而男方家庭提供的彩礼并没有较大涨幅,一般在10万元左右。

表2:2017~2019年北村“倒贴彩礼”状况表

在北村及周边地区的农村,倒贴多少彩礼钱到男方家里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一般都以翻倍于男方彩礼金额为基本共识。如果男方给10万元的彩礼,女方则带过去20万元,男方给20万元,女方就带过去40万元,以此类推,翻半倍的情况比较少见。但也有个别情况,一些有钱的家庭倒贴100多万元,也有经济困难的家庭倒贴5万元或8万元,几乎没有哪个家庭嫁女儿不贴钱的。

三、北村“倒贴彩礼”现象的演变

婚姻缔结的本质在于男女双方家庭之间形成一种交换关系,其中彩礼是婚姻中最普遍的礼物交换类型之一[2](170)。“倒贴彩礼”不是江汉平原农村婚姻习俗中的传统,而是2010年左右一些在当地做玻铝生意致富的村民中出现的现象,这部分人在嫁女儿时贴钱,只是金额不大。大约从2014年开始,当地“倒贴彩礼”的现象逐渐呈现出两个比较明显的趋势:一是“倒贴彩礼”的金额越来越大;二是遵从这种习俗的人越来越多。

(一)“倒贴彩礼”现象形成的社会基础:熟人社会中的面子竞争

“倒贴彩礼”是江汉平原部分农村存在的婚姻习俗文化现象,形成这种现象的社会基础条件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倒贴彩礼”的社会结构基础:熟人社会。

通婚圈通常指某个区域内人们的婚配对象来源空间范围,反映出一个家族、村落或地区与其他区域之间的社会经济交往状况[6]。在监利县北部地区的农村,大多数村民在全国各地从事玻铝行业,他们的创业活动有着流动性高、流动范围广、流动距离远等特点,因此,他们的通婚地域和范围可能会随之扩展。然而,笔者在北村调研发现,1990~2019年村中只有26人迎娶了外地媳妇,35人嫁到外地。据57岁的妇女WMI讲,北村村民不喜欢与外地人通婚的主要原因有:“跟外面的人结婚,一个是我们不清楚别人家的底细,再就是娶外地媳妇走亲戚太麻烦了,女儿嫁到外地,回来一趟也不容易。”50岁的妇女YYZ也说:“我儿子在云南玉溪做玻铝生意时娶了个那边山里的媳妇,儿子陪儿媳妇回一趟娘家太麻烦了,要花费3天的时间,倒好几趟车才能到。”58岁的男性ZJM则说:“我女儿是通过亲戚介绍嫁给了隔壁镇上一个知根知底的男孩,巧的是我年轻时跟他爸爸打过交道,而且我们两家都是搞铝合金的,也算是门当户对。”由此可见,相互信任、家庭距离、社会关系网的再构建及亲情关系的维系等成为当地村民偏好在本地范围内缔结婚姻的重要原因。

布劳强调,社会交换会引起个人的义务感、信任感和感激之情,因此要求人们要信任别人会履行他们的义务[7](159~160)。熟人社会是一个成员之间彼此熟识、关系密切并容易产生相互信任的社区,在其中进行的各种交换能够比较顺利地实现。在熟悉的本地通婚圈内,男女双方家庭由于信任关系的存在,都会在婚姻交换关系中履行对方所期待的义务:男方家庭会提供给女方家庭一定的彩礼钱来履行义务;作为对男方家庭的回报,女方家庭则会在婚礼当天把翻倍之后的彩礼钱带到男方家里。因此,具有浓厚地方性色彩的通婚圈是“倒贴彩礼”在当地形成的社会结构基础。

2.“倒贴彩礼”的社会心理基础:面子竞争。

面子是中国人特有的一种文化心理现象[8](129),它是群体生活的产物,栖身于群体生活之中,主要表现为群体之间的互动[9]。村庄是村民生活价值和生命意义的来源之所[10],虽然北村的很多村民常年在外经商或务工,但他们并未完全断绝与村庄的社会性关联:大多数老人和孩子依然生活在村中,外出的村民会在每年春节前返回,并积极参与村里的人情往来。外出的北村人家庭生活主要还是面向村庄,他们仍然需要参与到村里的面子竞争中,以此实现自己的生活价值,并获得其他村民的尊重或认同。

监利县北部地区嫁女儿“倒贴彩礼”新风俗的形成与村庄中富人的面子竞争直接相关。富人作为村庄中财富的主要代表者,往往可以主导村庄中的面子竞争规则。66岁的男性ZJL说:“前几天,我们附近村里有个玻铝老板嫁女儿,直接丢了50万元到男方家里,这样显得自己在村里和生意场上多有面子呀。”受消费主义价值观的影响,富人将金钱作为村庄面子竞争的新载体,他们通过嫁女儿时贴钱赢得自己在村庄和生意场上的面子,并借此机会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

由富人为了面子竞争而引发的“倒贴彩礼”个案逐渐影响到普通村民的价值观,再叠加村庄舆论的压力,他们不得不参与到由富人主导的以“倒贴彩礼”为内容的村庄面子竞争中。50岁的妇女PYZ说:“我女儿还没有嫁人,家里条件不太好,儿子还在读大学,我们准备在女儿嫁人时丢个七八万元吧。不丢钱面子上过不去啊,以后在村里也抬不起头来做人做事。”在熟人社会中,村民们共享的价值观一般由强势群体所引领,弱势群体无法提出对立的价值观,村民们只有遵循这套价值观才能获得承认[11]。因此,村民们都要在熟人社会场域中参与到由富人主导的面子竞争中,否则就会被其他村民瞧不起,在村里也抬不起头。

(二)“倒贴彩礼”的本质:面子观念下的权力竞争游戏

在中国社会,面子涉及一个人可能享受到的特殊权力,“顾面子”是一件与自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情[12](23)。人们在与他人的互动交往过程中,会积极地运用各种“面子功夫”来顾全和维护自己。

1.熟悉的本地通婚中的权力竞争。

“踮着脚做长子”是监利县北部农村流行的一句俗语,意思是自己再苦,为了面子也要和别人差不多。因此,很多村民在村庄舆论和生活压力下,为了争面子,也要想尽办法在嫁女儿时多贴钱。

“做面子”实际上也是个人炫耀其权力的一种手段[12](24),在社会交换中,义务不平衡会造成权力上的差异[7](221)。在熟悉的本地通婚中,人们都想拥有主动权和话语权。女方家庭倒贴(为女儿婚姻付出的费用)得越多,意在提醒男方家:他们为嫁女儿作出的贡献并不比男方家少,这无疑增加了女方家在姻亲关系力量对比中的砝码。“倒贴彩礼”一方面使女方家在姻亲关系中拥有更多话语权,另一方面也会换来女儿在婆家较高家庭地位的社会报酬,从而拥有更多的自主权、话语权和决定权。布劳认为,在一个群体中,随着群体成员间交换关系和竞争关系的发展,会出现社会地位分化现象,社会地位的分化在一定条件下会转化为对权力地位的竞争[7](203~204)。在“倒贴彩礼”婚姻交换模式中,男女双方家庭实际上是在为权力地位展开竞争,男方家庭给的彩礼越多,女方家庭则倒贴得更多,最终女方家庭的权力优势地位也就越高。此外,“倒贴彩礼”还可以使女方及其家庭在将来有可能获得男方家庭给予的义务性恩惠的回报。

2.男女双方家庭在婚姻交换中的权力竞争过程。

竞争的结果是女方家庭在双方的村庄场域中都赢得了面子。结婚前,男方家里把彩礼送到女方家里,这时女方家庭会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和能力就倒贴金额进行权衡:倒贴得少,自己家庭的经济压力会小,但自己在村里没面子,也怕男方看不起自己的家庭和女儿;倒贴得多,自己家庭会有一定的经济负担,但在熟人圈里会很有面子,男方家庭也会尊重自己的女儿。因此,大多数村民在权衡利弊之后,都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多贴钱。47岁的妇女LHY说:“我嫁女儿的时候,男方拿了10万元的彩礼过来,我们又想尽各种办法凑了12万元,在婚礼当天丢了22万元到男方家里,这样的话,我们在自己村里有面子,婆家也不敢瞧不起我女儿的。”女方家庭选择多贴钱到男方家庭是基于面子和权力竞争的考虑,这样使得他们不仅在村里获得了足够的面子,也在婚姻交换中获得对男方家庭更多的权力资本。

结婚当天,男方家庭在婚礼仪式上“丢磕头钱”的环节是女方家庭在男方村庄场域中做足面子的重要仪式。女方的兄弟会在男方亲朋好友面前“丢”一大笔现金到桌子上,人们会对此进行议论,这成为女方家庭“争面子”的行为方式。58岁的妇女YXZ说:“我们村里老张家的儿子娶媳妇的时候,给了女方10万元的彩礼。在婚礼当天,我们看到女方的哥哥丢了30万元的'磕头钱’,女方家里好有钱,真是给她家挣足了面子呀。”在中国社会语境中,“做面子”是要他人在场,而且是在与他人的互动中得以体现。婚礼仪式上的“丢磕头钱”环节是在男方众多亲朋好友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的,并且能够得到人们的正面评价,这也成为女方家庭在男方村庄场域中“争面子”的原因。女方家庭在婚礼仪式上做足面子,实际上是炫耀他们获得对男方家庭权力的一种手段。

(三)“倒贴彩礼”的强化机制:地方性共识的维系作用

在某一区域的村庄内部,往往有一种熟人社会成员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共享具体知识[13],这种具有广泛性和普遍性的知识即为地方性共识,它构成了生活于其中的人们行动的潜规则,为他们的行动提供了无意识依据[14]。本文中的地方性共识主要指支配着监利县北部地区婚姻模式的一系列规则和习俗。

1.富人阶层行使权力使得“倒贴彩礼”成为一种地方性共识。

在监利县北部地区,外出经商或务工使得村民之间的收入出现了明显分化。在北村,嫁女儿“倒贴彩礼”的习俗首先是由村子里的富人阶层带起来的,随后逐渐被村子里其他村民效仿,最终发展成全村人遵从的一种习俗。财富一般被看作是一个人社会地位和权力的象征,拥有大量财富的成员往往有着较高的社会地位。布劳指出,在一个群体中,一个具有高级地位的人往往能获得其他人的服从,这表明他的意志对别人产生了影响,他对其他人行使了权力[7](207)。“倒贴彩礼”体现了婚姻习俗中上层带动机制发挥的作用[15],富人逐渐影响和带动其他阶层的村民在行动上尽力跟随。

在外从事玻铝行业的人做生意赚到钱之后,将“倒贴彩礼”作为他们新的消费主体,并逐渐影响了当地婚姻习俗的变迁,带动了嫁女儿“倒贴彩礼”之风。63岁的妇女LME说:“哎,现在我们监北这边嫁女儿要'丢钱’的习俗,都是被那些玻铝老板们给带起来的。他们在外面做生意赚到钱了,开始在婚礼当天的仪式上丢钱到男方家里,慢慢地就搞出嫁女儿贴钱的牌子了。”66岁的男性ZJL则说:“别人都是这样嫁女儿的,你只能顺着别人的大潮流,你如果不跟着搞,会被别人瞧不起,还会说自己的女儿不如别人的女儿。”有些社会心理学家认为,个人以权力影响他人的过程,也可以看作是一种“社会交易”[12](4)。在熟人社会中,人们共享一套婚姻规则和习俗。“倒贴彩礼”是富人在无形中行使他们权力的结果。富人的经济实力代表了他们的权力地位,他们的行为方式和消费模式也会成为其他人跟从和效仿的标准。其他人愿意接受富人权力的影响,在嫁女儿时选择“倒贴彩礼”,是因为这样做可以帮助他们避开自己所厌恶的惩罚,以及在熟人社会可能受到的负面评价,比如,被人看不起,别人在背后议论自己家庭和女儿的不好,等等。

2.地方性共识强化了人们对“倒贴彩礼”婚姻习俗的遵从。

地方性共识为人们的行动提供了规则和依据,是人们行动的重要指南。在监利县北部地区,在当地历来的通婚地理范围内,人们对“倒贴彩礼”习俗的遵从还表现在即使男方没有这种习俗,人们还是会选择贴钱。2018年12月,北村47岁妇女LAX的女儿嫁到邻近的仙桃市三伏潭镇,她说:“男方那边没有'丢钱’的说法,为了怕别人在背后议论,我们讨论过后决定还是按照我们这边嫁姑娘的习俗,把男方拿过来的10万元彩礼,凑成20万元准备在婚礼当天丢到男方家里。结果那天没有机会给,只好在女儿女婿三天回门的时候给他们了。”后来我们从其他村民处了解到,她家的条件不太好,儿子还没有结婚,他们倒贴给男方家里的10万元彩礼,是他们辛苦种田、四处打零工的积蓄,再加上向亲戚朋友借的钱。虽然邻居们都说她家很不容易,但还是觉得应该按照监北当地的习俗嫁女儿。

由此可见,这种地方性共识已经深深印在了监北地区人们的心里,成为他们社会行动中理所当然遵循的准则,并进一步巩固和强化了他们对“倒贴彩礼”习俗的遵从。当“倒贴彩礼”习俗慢慢地内化为村民无意识要遵守的规则时,它就会逐渐影响和改变当地婚姻仪式中的某些内容和形式。

四、结论与讨论

江汉平原北村的“倒贴彩礼”现象说明,这种农村新婚姻风俗的出现是随着村民的外出流动、村民收入的不断提高以及现代性对村庄的影响而出现的。形成“倒贴彩礼”的两个社会基础性条件分别是村民对熟人社会的较强信任而偏好本地通婚,以及由富人在熟人社会主导的面子竞争。“倒贴彩礼”的本质是男女双方家庭在面子观念下进行的一种权力竞争,即双方都想在熟悉的本地通婚交换中获得权力地位,拥有主动权和话语权。女方家庭选择“倒贴彩礼”意在说明其在婚姻交换中的贡献和付出大于男方家庭,从而可以获得对男方家庭的权力,并换来男方家庭对自己家庭和女儿的尊重,还可以得到男方家庭在未来给予义务性回报。富人行使他们的权力而带动起来的“倒贴彩礼”逐渐成为当地的地方性共识,人们对这种共享婚姻规则和习俗的无意识遵从进一步强化和维系了“倒贴彩礼”习俗在当地的盛行和发展。

一般来讲,社会生活中的风俗、习惯、道德和惯例等不成文的非正式制度[16]对人们的行为选择具有很大的约束力。对农村社会影响较大的非正式制度包括风俗习惯、意识形态、传统观念、村规民约等[17]。正如农村社会中盛行的请客办酒席的风俗,它一旦成为一种非正式制度,就会具有超强的生命力和持久的有效性[16],在短时期内很难纠正过来。因此,江汉平原部分农村的“倒贴彩礼”习俗有一个制度的起点,当它逐渐成为一种非正式制度以后,就会有一种制度惯性,它会以自己的方式运行和延续下去,并在约束人们的婚嫁行为中不断得到强化。

“倒贴彩礼”现象中有两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一是“倒贴彩礼”的渗透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倒贴彩礼”已经开始慢慢渗透到与监北地区紧挨着的监南地区以及邻近的洪湖市一些乡镇,只不过这些地区目前还没有监北地区倒贴得多。监北地区历来有与周边区域保持通婚的传统,那么周边地区未来是否也会出现像监北地区这样高额的“倒贴彩礼”。这个有待我们继续观察。二是“倒贴彩礼”的后果及其对农村婚姻伦理的影响。相互攀比竞争的“倒贴彩礼”容易带来一种极不正常的攀比风和人情风。有些村民为了争面子和炫耀自己有钱,就会抬高倒贴彩礼的金额,从而导致倒贴标准水涨船高。这会给当地农村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金钱也就成为衡量婚姻的重要尺度和人们争面子的主要工具。“倒贴彩礼”的盲目攀比竞争不仅会误导农村青年的婚姻消费和婚姻观念,也会造成乡村婚姻伦理的失序,因此必须遏制这种倒贴攀比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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