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减负措施比制定减负清单更重要
黄文辉
近日,山西省发布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统筹规范教师管理事项、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及相关报表填写事项、统筹规范中小学教师借调事项等4方面提出21条规定,确保中小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任友群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也表示,“十三五”期间,教育部出台了中小学教师“减负20条”。目前全国20个省份已出台减负清单,预计年内所有省份将全部出台。(12月16日 中国教育报)
从媒体公开报道的情况来看,全国绝大多数省市的党委、政府都按照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出台了教师减负清单。相较于其他省市,山西的减负清单更为具体、全面。比如,“严禁强制要求中小学教师填写班主任家访记录、例会记录等材料,不得规定教师撰写政治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的具体次数及字数。”“严格精简中小学教师培训活动,除国家及省规定的中小学继续教育每人每年72学时的培训任务外,不得再硬性要求教师参加与专业发展有关的其他培训活动,中小学校和教师有权拒绝参加非教育教学方面的培训。”
但是,有减负清单并不等于就减轻了教师负担。如何确保减负清单落地,让中小学教师的负担真正减下来,是各级党委、政府需要解决的问题。
首先,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减负清单清零制度。有了减负清单,就要按照清单进行管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清单清零,否则,建立清单就没有实际意义。有的地方和单位迫于上级要求,建立了减负清单,但没有建立如何落实减负清单的制度,没有规定清单清零的具体时间和措施,减负只是减在纸上,并没有减在实际中,减负的政策效力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其次,要允许学校和教师对额外负担说“不”。有的地方和部门采用“减一增二”“明减暗增”的方法,减掉清单里的一项负担的同时,又另外增加一项清单以外的负担,其结果是教师负担不减反增;有的地方说一套做一套,毫无规矩和章法;还有的地方有理无理增加教师负担,教师稍有异议,就拿政治站位和师德考核说事。要使减负清单落到实处,首先要规范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权限,列出“管理清单”。对于上级行政部门要求的不合理负担,要允许学校和教师大胆说“不”。
再次,对拒不执行减负清单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追究责任。有的地方和部门表面积极,实则消极,对减负清单落实不力,学校、教师、学生负担不减反增。对于此类拒不执行减负清单的部门和人员,纪检监察机关和教育督导部门要充分发挥正纪、督政的功能,严格追究责任,使减负清单落实在行动中。
山东省青岛市将把贯彻落实负面清单情况纳入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所辖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绩效考核和督导范围,学校出现负面清单所列情形的,在当年绩效考核或督导评估中给予减分处理;清单内容同步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校园、阳光校园等学校综合性评估负面清单事项,按评估要求予以处置。青岛市强化督导考核,确保负面清单管理落到实处的办法,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作者黄文辉,蒲公英评论独立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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