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行政复议权交由区县人民政府统一行使

自今年8月起,重庆市开始全面推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改革确定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政府部门不再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那么,此次改革有何亮点?对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有何影响?日前,记者采访了重庆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

  ✦改革整合了行政复议资源配置,改变了行政复议过去繁琐的管辖模式,更有利于人民群众找到行政复议机关。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按照“一级政府只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的改革要求,重庆市行政复议职责统一至市人民政府、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行使,并实行行政复议案件“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通过改革,全市的行政复议机关由375个减少到了42个。

  ✦实现全市二级同步改革,全面公开了申请行政复议的邮寄地址和咨询电话。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区县(自治县)同步推进改革。市司法局通过官网、官微和《重庆日报》发布了《关于市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的通告》,明确了市和区县两级同步实施的时间为2021年8月1日。同时,统一公布了整合职责后42个行政复议机关的邮寄地址和咨询电话,更加方便当事人。

  ✦加强了行政复议人员专业化的要求。今后,初次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并将探索建立专职行政复议人员由同级人民政府任命的制度。

  ✦重庆市推出了改革过渡期举措。为确保行政复议权稳妥集中,根据职能调整和工作需要,市和区县(自治县)政府均可从部门抽调人员到政府行政复议机构支持工作,直到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人员配备到位;同时,与市财政、市机关事务局等部门协商,增加行政复议经费预算,落实办案场所设置、设施设备、车辆配备和行政复议助审员配备,确保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同时,通过此次改革,能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职能作用。一是提高了便民服务效率。改革后,行政复议案件由政府统一受理、审理和决定,当事人只需要向一级政府提出复议申请,方便当事人更快找准行政复议案件受理主体;二是统一案件裁判尺度。避免了原先不同部门办案标准不同、尺度不一、行政复议权威性不高问题,有利于建立一套更加完善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三是提高办案质量。改革后,行政复议案件统一由稳定、专业的行政复议人员办理,有利于逐步实现行政复议的专业化、高效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有效解决原先各部门行政复议人员承担多项工作造成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不高的状况。

文章来源丨重庆日报

记者 | 黄乔

编辑丨徐千惠 操可

司法部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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