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曾迷恋过一些事物

人活到一定年纪,就学会了放下,许多曾执着一念揪住不放的东西,渐渐地,就不那么重要了,甚至在回想过往的时候,还会觉得自己当时有多么幼稚和可笑。可是,有时候又发现,如果将迷恋过的事物从回忆中剔除,那一页时光,就立即变得黯淡无光了。

我的出生地是整个村子里最小的一个屋场,几乎没有同龄的玩伴,往上数,年纪最接近的一拨人也至少比我大六七岁,流行穿喇叭裤,留长发,水塘捉鱼,山上打鸟,提着半导体录音机招摇乡村,他们从不愿意带着我。比我小的,至少也有三四岁的差距,我亦不愿与他们为伍。自然而然,我很快就迷恋上了一些事物,以此来对抗那一段乡村时光里,如鹰一样盘旋在身边的孤独。

童年时,迷恋上了小人书。喜欢赶时髦的小叔除了藏有一台录音机,无数条喇叭裤和一头爆炸式的卷发之外,竟然还有满满的几大抽屉的小人书,旧的,新的,手绘版的,电影剧照版的,古今中外,鱼龙混杂,我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发现它们的。因为那时我们整个一大家住在一排土砖青瓦房里,房门紧挨,从这屋到那屋拿点什么方便得很。趁着小叔不在家,最先我偷拿几本,很快就成摞成摞地搬回自家,全然不顾被小叔发现了会是什么后果。

这些小人书有些是某一个故事的系列绘本,比如《西游记》、《水浒传》、《福尔摩斯探案集》,有的是单本,一本一个故事,比如电影剧照版的《雷雨》、《日出》、《智取威虎山》,童话绘本《卖火柴的小女孩》,等等等等。那时,少得可怜的课外书籍根本无法填充大面积的空白时光,这些书便如同至宝,本本精彩,册册勾人。

放学路上,早先的孤独感无影无踪,思绪沉浸在故事里,还没回味够就已到了家门口。完成了家务的黄昏时分,借着最后一抹夕照,将一天中最乏味的时刻读成了刀光剑影里的快意恩仇,连晚上的梦境都变得丰富多彩起来。

最惬意的,无疑是农忙时节的夏日午后,我被父母指派到屋后山坡上的晒谷场里看守一坪新谷,以防鸡鸟啄食,并偶尔翻晒一下。我依靠在树荫下的一剁稻草上,津津有味地读着,眼睛在每一张图画和每一句文字上细致地摩挲,脑海里还要一遍又一遍地回味。尽管炙热的太阳蒸腾起滚滚热浪,裹挟烫人的南风掠过脸庞,酷热难耐的知了和虫子们发出阵阵喧嚣。但,于我而言,整个世界都是安静的,美好的,贫困不见了,劳累不见了,甚至眼前群鸡偷食谷子也被我视而不见了,生活忽然间变得像一本小人书,充满了神奇,画满了生动的线条与色彩。

渐渐地,小人书一本本地消失了,最后竟然一本不见,似乎它是以这样的方式在宣告我的童年的结束,当然,小叔也并没有因此责怪过我。虽然现在想来很是遗憾,童年迷恋过的事物竟然没有留下一丁点纪念,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但内心里关于那段时光因为迷恋而产生的美好,却从没有忘记,如果没有那些小人书的陪伴,我无法想象,自己将怎样打发一贫如洗的光阴。

年纪稍大一点,我开始迷恋起传奇小说,因为偶然发现村子里很多人家竟藏有这一类书。这些书大都已陈旧不堪,页面泛黄,一些线装本已是纸张散乱,残破不全,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哪怕是几页纸,几个小小章节,便足够让我欲罢不能。于是,我从这家借到那家,从这个屋场借到那个屋场,几乎借遍大半个村子,以致于乡亲们一见到我,就会开起善意的玩笑,说,秀才来了,借书可以,以后你做了官,可不要忘了借过我家的书哦。我羞得满脸通红,但只要一见着他家的书,就毫不客气地拿起就走。那些书当中,印象最深的是《西楚霸王》《说岳全传》《杨家将》《隋唐演义》,许多情节,至今念念不忘。

回想过往,发现自己对这些书的迷恋,带给今天的回忆已远远不止是书本本身,以及由这些书所点缀过的年华滋味,更有着对那些善良的乡亲们深刻而美好的认识。如果不是因为迷恋这些书,我又怎么会知道,那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乡亲,他们中的很大一部分,如泥土般灰暗的面孔中也曾存有一股书卷气,粗糙开裂的手掌也曾在深夜蘸满一页页书香,和稻谷一样朴实与平静的内心,也曾随书上的故事摇曳起伏过。

今天的我没有成为做官的人,在乡亲们眼中却勉强称得上一个秀才,总算没有过分辜负他们的期许,有或许,这又是他们鞭策与鼓励的结果。如今每一次回到老家,在田埂上与他们相遇,虽然已是许久不见,曾经的少年郎变成了面目浑浊的中年,曾经生气勃勃的庄稼汉头上落满了岁月的霜花,彼此的问候有了些许生疏与隔阂,但擦肩而过的时候,温暖依然会漫过我的心头,动人的画面倏忽显现,仿佛他们又回到那低矮的屋檐下,向着我,大声地说:到我家吧,我家有好多书哩!然后是明亮而爽朗的笑,如乡村正午的阳光。

曾迷恋过的事物,终究随着时光远去了,而今天对许多事所谓的放下与淡然,大约也只是生活的态度,算不上什么智慧与境界,那些倾心迷恋一些事物的人,也一定有其理由,有其快乐。所以,至今,我还在继续这平淡而平庸的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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