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大型露天宗教造像?

《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规定,大型露天宗教造像,是指单体的造像高度(含基座)或长度超过10米的露天宗教造像,或者群体造像数量超过10尊的露天宗教造像。

具体说,大型露天宗教造像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指单体的造像,其高度(含基座)或长度越过10米;一类是指群体的造像,每尊虽高度(含基座)或长度未超过10米,但群体数量超过10尊。

对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申请主体

有什么要求?

《宗教事务条例》及《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对在宗教活动场所内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作了相关规定。《宗教事务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宗教团体、寺观教堂拟在寺观教堂内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宗教团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国家宗教事务部门审批。宗教团体、寺观教堂以外的组织以及个人不得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禁止在寺观教堂外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

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

必须符合什么条件?

(1)该宗教在当地有悠久的传播历史,信教公民众多;(2)当地信教公民有强烈要求,并征得周围居民的同意;(3)拟建造像符合宗教教义教规的要求;(4)有必要的建设资金,资金来源渠道合法;(5)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工程建设、文物保护、风景名胜区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且造像与寺观教堂及周边环境协调;(6)布局合理。

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

怎样报批?

申请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由拟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宗教团体或者寺观教堂,将申请材料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宗教团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宗教团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

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国家宗教事务局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意见前,应当征求拟建造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及县级人民政府的意见,必要时,征求当地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建设、环保、文物、旅游等部门的意见。大连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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