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住乡愁】 黄毛媳妇
黄毛丫头是指未成年的女孩。而黄毛媳妇,在故乡浠水就是“童养媳”的通俗说法。婚姻大事,现在的年轻人哪有不是自由恋爱的?很少有人再愿意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了。
《婚姻法》的条文也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而黄毛媳妇,就是过去包办婚姻和干涉婚姻的产物,这是很不幸的事情吧。人不能活两回,婚姻上的不幸要算人生的大悲剧之一。
黄毛媳妇,一般是生有儿子的家庭,从别人家领养一个年龄相仿的女孩,等到谈婚论嫁的年龄,大人们就一手操办了婚姻大事。
把女儿抱养送人的,往往是自身经济条件不好的家庭,家大口阔的,还想再生个传宗接代的细落儿,于是就忍痛割爱了。
领养女儿的人家,往往是家庭条件相对较好的,但是儿子可能有这样那样的残疾。哪怕是从小迟钝和木讷的男孩,故乡称为“老实坨子”的那种类型,也要提前“备一手”(黄毛媳妇),长大了很可能不大讨女孩喜欢,讨不上老婆。
当然,两人长大了,儿子如果有出息了,或者死活看不上女孩子的,也是可以解除婚约的。如果女孩特别能干,在逼婚不成的情况下,难以成事,“捺蛮”(逼迫)就可能出人命。总之,只要原定下来的婚事办不成,“准媳妇”就只好当女儿出嫁。
黄毛媳妇,多数比丈夫大几岁,个人能耐也大一些。互相看着一起长大的异性姐弟俩,完全不知情,可能打打闹闹,懵懵懂懂,一个锅里吃饭,甚至儿时天真无邪地在一个床上还困过(睡觉)。等到长大了,忽然要转变为同床共枕过日子的夫妻,这让他们在社会角色扮演和性心理上恐怕不大好调适吧。
从姐弟关系到夫妻关系,在人伦上多少有些扭曲。那种别别扭扭的心理作用,伴随着两个人一辈子的婚姻生活,很难说有多少幸福可言。因此,我见过的黄毛媳妇的婚姻,夫妻往往不和,故乡称为“爱搏嘴”、“爱叮叮磕磕”的人家多。
自古以来,男女结合,为什么讲究门当户对呢?两个人的结合,其实是两人背后两个家庭文化的对接,也是两个家庭经济体的联合。
如果两家经济上、文化上差距太大了,哪怕当初一见倾心,一见钟情也好,真要长久地过日子,就很难说彼此舒舒服服接受对方、包容对方的。甚至,恩爱的夫妻背后的家族力量也在起反作用。
男女最可靠的组合,就是门当户对,在两个相似相近的家庭中,最容易找到共同点,日子也就最踏实最长久。
然而,黄毛媳妇本来就是经济上不对等的两个家庭之间的利益交换。一方提前转嫁了养活一个女孩子的家庭经济负担,另外一方在未来的儿子婚姻中降低了“交易成本”。
这样说来,黄毛媳妇很少能得到来自娘家的经济援助。甚至因为过早就被抱养,离开了娘家,和亲生父母没有多少感情交流,和娘家的兄弟姐妹更没有多少感情培养的机会。
事实上,黄毛媳妇组建的“新生家庭”,不仅仅是经济上少了一个“原生家庭”的外援,在情感上也少了一个家庭的外援,而且那是女性一辈子最可信赖的娘家人,等于少了一座很坚实的“靠山”。
故乡的女人们,要是受了丈夫和婆家人的气,可以一翘嘴,或哭哭啼啼,或悄无声息躲到自己娘家去。或者是搬救兵来评评理,或者摆开架势准备长住不归,等着丈夫低三下四去求她回来,并且保证“下不为例”才罢休。
然而,黄毛媳妇就没有这样好的待遇,如果婆家不爱,娘家不亲,那是真叫人活着很是无奈,很是悲催呀。因此,过去有黄毛媳妇在一时气头上,属于那种气性大的烈女子,可能会喝下农药,可能一跃跳河,可能上吊自杀……
那些聪明伶俐的黄毛媳妇,善于做人处事的,往往等到结婚以后,有了一定的自主权,会主动修复与自己娘家隔断多年的亲情。从经济上帮助一下年迈的亲生父母,扶助一下年幼的弟弟妹妹,也可以寻找心理上和情感上的慰藉。
黄毛媳妇,是故乡旧时的经济制度和婚姻制度下的一种落后形态。即便如此,我很少听说哪个黄毛媳妇“打脱离”(离婚)。他们能够隐忍一辈子,那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呀。为了自己那“一窠子”伢儿,为了那个不值得爱,但是值得同情的男人,他们维系着并不幸福的婚姻。
离开故乡二十多年了,我依然深深地懂得,故乡的女人们吃苦耐劳的天性,还有骨子里的那种通情达理、善良如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