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皇、君、王
昔在黄帝,生而神灵,弱而能言,幼而徇齐,长而敦敏,成而登天。
——《上古天真论》
黄
黄,甲骨文
是指事字,在“矢”的字形
(箭竿)上加一圈指事符号
,表示箭竿穿透其中,即用来练习射箭的箭靶的靶心。
古人在箭靶上涂抹出一圈赤碣色的靶心,使之醒目,便于瞄准。金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当表示靶心的圆圈指事符号被淡化后,有的金文
在字形上端再加“口”
,表示靶心。有的金文
则误将“口”写成“廿”
,使字形复杂化。篆文
误将金文字形中的“矢”形
写成“火”形
,导致“矢”形消失。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箭尾形象
简写成两点
,至此字形面目全非。
造字本义:古代箭靶上用赤碣色泥浆涂抹的醒目靶心。“黄”是古代箭耙的靶心,引申为中心之意。
帝
帝,甲骨文
是指事字,字形在木柄
(木)上端加一横指事符号
,表示装在木柄顶端的锋刃,在木柄
(木)中间加一圈指事符号
,表示捆扎、固定木制武器的锋刃。有的甲骨文
淡化“木”
形,同时把顶端的一横指事符号
写成锋刃形
,把一圈指事符号
简化成横写的“工”
,表示紧束、固定。有的甲骨文
加双手
,表示手持“帝”
的武器。
金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有的金文
将甲骨文字形中表示紧束的指事符号“工”
写成“冂”
,将甲骨文字形中“木”
的下端
写成“巾”形
。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
造字本义:带利刃的木柄武器。在以竹木为武器的原始部落时代,带刃的武器“帝”威力无比,所向无敌。使用带刃的木制武器的首领被称为“帝”。
皇,金文
(发光的帽子)
(王,最高统帅),
是
的变形,是“冒”
的省略,表示金属护盔;在护盔
上加三点
,发光的帽子
就是王冠,代表最高统帅。
有的金文
误将与闪光的王冠
写成“白”
。篆文
误将金文的“白”
写成“自”
。隶书
又将篆文的“自”
写成“白”
造字本义:头戴金制闪光冠冕的帝王。
君,甲骨文
(手执权杖)
(口,命令),表示握权执政,管理事务。
金文
将甲骨文字形中的手和权杖
连写成
。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
造字本义:发号施令,执政治国。
王,甲骨文字形
像带手柄
的宽刃巨斧
。有的甲骨文
在战斧
(士)的基础上加一横指事符号
,表示“王”是超级的“士”。
金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
。有的金文
将斧形的
简化成
,淡去了斧形。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
造字本义:最大的战斧,借代战场上所向无敌的统帅。
黄帝:黄,中央之意。帝,部族首领。黄帝,上古时期的位于中央地位的部族首领,取象于五行之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