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皇、君、王

昔在黄帝,生而神灵,弱而能言,幼而徇齐,长而敦敏,成而登天。

——《上古天真论》

,甲骨文

是指事字,在“矢”的字形

(箭竿)上加一圈指事符号

,表示箭竿穿透其中,即用来练习射箭的箭靶的靶心。

古人在箭靶上涂抹出一圈赤碣色的靶心,使之醒目,便于瞄准。金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当表示靶心的圆圈指事符号被淡化后,有的金文

在字形上端再加“口”

,表示靶心。有的金文

则误将“口”写成“廿”

,使字形复杂化。篆文

误将金文字形中的“矢”形

写成“火”形

,导致“矢”形消失。隶书

将篆文字形中的箭尾形象

简写成两点

,至此字形面目全非。

造字本义:古代箭靶上用赤碣色泥浆涂抹的醒目靶心。“黄”是古代箭耙的靶心,引申为中心之意。

,甲骨文

是指事字,字形在木柄

(木)上端加一横指事符号

,表示装在木柄顶端的锋刃,在木柄

(木)中间加一圈指事符号

,表示捆扎、固定木制武器的锋刃。有的甲骨文

淡化“木”

形,同时把顶端的一横指事符号

写成锋刃形

,把一圈指事符号

简化成横写的“工”

,表示紧束、固定。有的甲骨文

加双手

,表示手持“帝”

的武器。

金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有的金文

将甲骨文字形中表示紧束的指事符号“工”

写成“冂”

,将甲骨文字形中“木”

的下端

写成“巾”形

。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

造字本义:带利刃的木柄武器。在以竹木为武器的原始部落时代,带刃的武器“帝”威力无比,所向无敌。使用带刃的木制武器的首领被称为“帝”。

········
顺便说说皇、君、王
········

,金文

(发光的帽子)

(王,最高统帅),

的变形,是“冒”

的省略,表示金属护盔;在护盔

上加三点

,发光的帽子

就是王冠,代表最高统帅。

有的金文

误将与闪光的王冠

写成“白”

。篆文

误将金文的“白”

写成“自”

。隶书

又将篆文的“自”

写成“白”

造字本义:头戴金制闪光冠冕的帝王。

,甲骨文

(手执权杖)

(口,命令),表示握权执政,管理事务。

金文

将甲骨文字形中的手和权杖

连写成

。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

造字本义:发号施令,执政治国。

,甲骨文字形

像带手柄

的宽刃巨斧

。有的甲骨文

在战斧

(士)的基础上加一横指事符号

,表示“王”是超级的“士”。

金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

。有的金文

将斧形的

简化成

,淡去了斧形。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

造字本义:最大的战斧,借代战场上所向无敌的统帅。

黄帝:黄,中央之意。帝,部族首领。黄帝,上古时期的位于中央地位的部族首领,取象于五行之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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