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2.6亿元!316.3万人!杭州公积金年度报告出炉!

近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杭州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缴存主力军是谁?提取政策有哪些调整完善?都能在报告中找到答案。那么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提取额度是多少?赶紧收好这份攻略!

缴存

根据报告显示,2020年,杭州新开户职工达61.2万人,其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占6.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88.1%。全市缴存比上年增长13.6%,缴存余额比上年末增长17.3%。

Q
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必须由单位代理人办理吗?
A

是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实行单位代理人授权登记制。单位代理人由单位授权,经公积金中心登记后,持本人身份证办理各项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

如未入职任何单位,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可自行选择缴存住房公积金。
Q
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如何缴存公积金?
A

办理条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符合这些条件的,可自愿按照本办法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年满18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 具有本市户籍或取得本市居住证;在本市正常缴纳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以上。

证明材料:需由个人缴存者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办理,并提供这些材料: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杭州市户籍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杭州市近一年城镇基本养老金缴费证明(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缴存方式:个人缴存者支付宝代扣代缴。

提取

根据报告,去年全市公积金提取金额是524.6亿元,比上年增长20.4%。主要为住房消费类提取,有469.7亿元。调整完善部分提取政策,实施省内购房提取“全省通办“、即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提高租赁提取限额等政策,加大对住房消费的政策支持。

Q
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
A
住房公积金提取分为住房消费类和非住房消费类两大提取类型。

“住房消费类”提取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杭州市本级及萧山、余杭、富阳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市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其他县(市)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当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非住房消费类”提取有:离休、退休(退职)的;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本市户籍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的;非本市户籍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满六个月的;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出国、出境定居的;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Q
提取额度是多少?
A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可提取本人个人账户内的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账户余额可截止签订购(建、修)合同后满一年;申请住房贷款的,账户余额截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修)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每次提取的账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已发生的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的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租赁自住住房提取的
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本人及配偶个人账户内的余额。租赁其他住房的,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为每人1200元/月,桐庐县为每人840元/月,淳安县为每人600元/月,建德市为每人480元/月,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可提取救助证有效期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非住房消费提取的
可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Q
每年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是否有限制?
A
目前,对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年次数没有限制。
Q
什么情况可以直接支付宝提取?
A

公积金提取的方法越来越方便,除了去网点办理离休退休提取,无房租赁提取、非本市离职提取、贷款首付提取、全额付清提取这几种情况都可以直接在支付宝上操作。

网点分布请看这里

贷款

根据报告,去年,杭州全市发放贷款349.7亿元,比上年增长25.4%。

Q
买房申请公积金贷款要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A
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
购买住房为本市普通自住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建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且同意以所购、建住房作为贷款担保;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销售楼盘已与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称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
购买二手房的,房产代理中介公司已向公积金中心备案;
购买公有住房的,须经房改部门审批同意,全部房价款已付清;
拆迁安置的,安置房已由拆迁单位办妥权属证明,全部房价款已付清;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属国有土地性质且取得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政府部门批准建、修住房文件。
职工家庭名下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或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Q
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
A
职工家庭(包括主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购买商品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同时不低于公积金中心楼盘合作协议规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购买二手房的:房龄为20年(含)以内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房龄为20年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购买公有住房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总房价的70%;
拆迁安置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房款的70%。
首付款比例还需根据房屋状况、价格、家庭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如申请商业组合贷款或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需同时满足商业银行的相关要求。
Q
公积金贷款期限?
A
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男性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贷款期限可按职工和配偶期限较长的一方确定。购买二手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加房龄最长不超过50年。
Q
公积金异地缴存职工,如何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
A
在杭州市域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杭州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可向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其贷款条件、贷款额度、办理程序等执行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规定。

证明材料

职工申请时,另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其他资料等同于本地职工):
①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②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职工近12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或明细对账单(含每月末账户余额);
③缴存地所属房管部门出具的职工家庭(含未成年子女)住房情况证明,并在申请公积金贷款面谈时具结说明户籍所在地的职工家庭(含未成年子女)住房情况。
其中,住房公积金缴存在长三角区域内(上海、浙江、江苏、安徽)的职工,可通过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含近12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

资料/杭州公积金中心

编辑/柳菁

版式/柳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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