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中的天人关系
文丨南鸢 · 主播丨苏木
在中国文化中,天人关系占有重要地位。如何认识天人关系是一个人如何认识天地宇宙、人生的重大问题。
天人合一的概念在不同的领域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有人觉得这是一种人融于天地的和谐状态;有的人觉得是一种倾听自然、感受自然的亲近方式;有的人甚至觉得这是一种人神对话的神秘体验……
天人合一是一种将己身回归到自然的释放身心的状态,也是一种无有差别,与天地融为一体的理想境界。
天自古以来有多重含义,比如命运天——宿命论认为人无法对抗的来自于自然的、拥有神秘力量的天;道德天——俗语言之:人在做天在看,认为天可以赏善罚恶将天视为公正、正义的代表;自然天——天不过是人头顶的苍穹宇宙,不具有任何神秘、道德、情感色彩的客观自然物。
那么,所谓的天人合一观念中,人能与之合的又是哪种天呢?
普遍意义上,道家的天人关系中的天属于自然天,儒家天人关系中的天具有天命、天性、人格神的含义。但无论是自然天、命运天还是道德天,既有天人合一的最高理想,也有天人之分的认识途径。
1.道家的天人关系
自然意义上的天,具有代表的即是道家所谓的“天”,如老子曾言:“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天地之不仁即天地无人之性情,此处的天地是一种客观存在,不具有人格意义,天与人是分有的。
但是老子又说:“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法”即效法,即人应该效法天地,做到无为,达到自然的境界。老子的天人合一观中,即在广大的天地之中亦充分肯定了人的价值和作用。
庄子则将老子的天、人与道的关系进一步推进,他说道:何谓道?有天道,有人道。无为而尊者,天道也;有为而累者,人道也;主者,天道也;臣者,人道也。天道之于人道也,相去远矣,不可不察也。
《庄子·山木》中记录道:“有人,天也;有天,亦天也”。
说的是,有人类的存在是自然使然,有天的存在,也是自然使然。所以,庄子认为要认识人道与天道的区别,即“相去远矣”,天道是无为,而执着于人道是作为。人道应效法天道,实现最后的无为,即应该去除人为而回归到自然之无为:无为为之之谓天。
他认为牛马有四足是天生的,而人为了自己的便利落马首、穿牛鼻。在天人关系中,庄子认为要去除人为回归自然,要“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
而天人合一在他看来是“齐万物为一”,以道的视角来看待天与人、万物的一种无差别无贵贱的态度。
道家思想中,天与人的关系是一种自然顺应,借天以言道,借人来认识道的关系。
这种思想传至后人就成为一种逍遥自在的生活状态,认为天人无分,不受拘束。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是,“竹林七贤”之一的刘伶,极好老庄之学,常常纵情饮酒,性情豪迈,无拘无束,有时候醉酒之后赤裸在屋里,有人讥笑他,刘伶却说:“我把天地当房子,把房屋当裤子,诸位为什么跑到我裤子里来?”
2.儒家的天人关系
而道德意义上的天,具有代表性的是儒家思想中的天人关系。儒家认为在入世的有为的现实世界中,即可以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
孔子认为,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
天是高于人的神,它能统治万物,推动时空、万物运行,
由此孔子发出了由衷的赞叹和景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七十则从心所欲不逾矩”,一生的道德修行到了七十岁才能做到天与人合而为一的和谐状态。又认为:“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
天与人既有上、下之分,那人与天相合,就需要从下学以上达。下学、上达就是孔子认为自下而上人与天合一的途径与方法论。
孟子的性善论,认为天的本质是善的,人的本性也是善的,“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这种“天生”就是一种承应天之自然的人之应然。故孟子认为天是善的,人秉持的天性也应是善的。
但是孟子亦有对天人进行区分。
孟子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
仁义礼智虽在人心,但并非人人、事事都能做到仁义礼智,即不能真正做到“尽心”。而只有发挥、扩充心中的四端才能尽心,以达到知性,即人与天相同之本性。故 “尽心 ”、“知性 ”、“知天 ” 的 “天人合一 ”思想中内在地包含了 “天人不一 ”或 “天人二分 ”的思想 , 因为只有处在二分 、 不一的状态下,人们才需要沿着 “尽心 ”、 “知性 ” 、 “知天 ” 的进路实现人与天的和谐统一 。
《中庸》的开篇:“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也是认为人之秉性是天所赋予的,但人与天之性又有一定的距离,需要“教化”来修道。
汉代董仲舒提出了“天人之际,合而为一”,认为人完全承继天之属性,天人之间是合一的。
宋明时期,陆九渊认为“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宇宙不曾限隔人 , 人自限隔宇宙 。” “道不远人,人自远之耳 。”陆九渊认为宇宙与人心无有分别,宇宙在心之森然方寸之间。
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孔子的下学上达还是孟子的尽心知性知天,以及道与远人,都旨在说明除了天人合一之外,天人之分的关系则是界定人与天的不同属性,以及生成关系。
如《管子》中有言之:凡人之生也 , 天出其精 , 地出其形 , 合此以为人 。
在《国语·晋语》中史伯认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生成万物的必是不同的两物,同则不继,即是说完全相同、一致是无法继续延伸和发展的。
在儒学思想家中有一个特例——荀子。荀子是天人之分的重要代表人物。荀子认为,“明与天人之分,则可谓至人矣。”
他认为天是客观存在的,这与前面所说的儒者普遍意义上认为的道德之天有所区别,荀子认为的是“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以及在《荀子》一书中提到的天职、天功,而人对天是“大天而思之”、“制天命而用之”,可看出荀子思想中的天多是自然意义上的天。
结语
荀子之后,还有柳宗元的天人不相预、刘禹锡的天人交相胜等天人相分的思想。
有学者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人关系中,对近代科学有真正影响的是天人相分的观点,在“分”的基础上,才有学科划分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天人合一在许多古代思想家的思想中更多的是一种于人之上而求索的理想境界,有见之道家的与自然合而为一的返璞归真的自然境界,以及儒家的修习、教化以达于天的道德境界。
而无论是道家还是儒家,我们都可以从他们的思想中找到人之于天地中的寄托,这是在现实世界之上建立的自我完善的道德形上境界,同时也可在现世中朝着理想境界不断完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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