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鹏程谈傅青主:艰难的美
傅青主的学问很凌杂,因他本身即主博雅,故道、释、儒、墨、医、兵、诗、文、书、画等,东麟西爪,无不涉笔。这样的人,是很难讨论的。要说,似乎只能分门别类,就其经、史、诗、文、书法、医……等各个部分去分别说明他的见解与造诣各如何。
这样谈,并无不可。因为做学问虽有其原则,如傅青主所云博雅、觉、空灵眼睛、妙于一心等等。但各种学问门类既有其门类之分,便各有其特性。这些特性,也不全然出自人为臆造,其间也确实有其客观意义在。面对这些不同的学问领域,有时不是空讲一些原理原则就够了的,而须讲究一些不同的方法。正如割牛筋和切豆腐,用刀用力都不可能会一样。研究对象决定研究方法,不同的领域间,当然也各有其学术的问题点、待解决的课题、典范先例,彼此很难合并讨论。
傅青主自己的学问就表现出了这一点。例如他在卷三十《杜遇余论》中有好几则强调作诗不能法古:
△人想要做杜,断无抄袭杜字句而能为杜者。即如僧学得经文中偈言即可为佛耶?……法本法无法,法尚应舍,何况非法?非法非非法。如此知,如此见,如此信解,不生法相。一切诗文之妙,与求作佛者境界最相似。
△曾有人谓我:“君诗不合古法”。我曰:“我亦不曾作诗,亦不知古法,即使知之亦不用”。呜呼!古是个甚?若如此言,杜老是头一个不知法《三百篇》底。
这都是阐发勿效法古人、而应自觉其心的说法,谓如学佛者非效法佛,而是自觉其心以成佛。骂人法古,确实淋漓痛快。卷三《偶借法字翻杜句答补岩》所谓:“问诗看法妄,索解旁人痴。知此不知彼,一是还一非,情性配以气,盛衰唯其时。”“风有方圆否?水因搏击高,偏才遇乱世,喷口成波涛。”亦是此理。
但是傅青主在谈书法时,却不是这样的。卷二五云:“字与文不同者,字一笔不似古人即不成字。文若为古人作印板,尚得谓之文耶?此中机变不可胜道,最难与俗士言”。又批评山西学书法的少年“皆不踏实,积久稍成狂廓,则以为是矣,故无一成就者。此实笨事,有何巧妙?专精下苦,久久自成近古人矣”;其中也有不用古法而写得好的人,如梁乐甫,他也很称赞,但列为别格,说:“梁乐甫先生字全不用古法,率性操觚,清真劲瘦,字如其诗,……别一天地也”。
诗文和书法,相同之处,依他看,在于都必须以学问人品为根柢,所谓:“作字先作人,人奇字自古”(卷四《作字示儿孙》)。可是书法却须下苦功法古,且其审美判断也不在于创新,而在于合古。这是与他论诗文极不相同的。
他曾在孔林中见一碑,作诗说:“有字驳难识,抚心领师灵。尔爱五凤字,戈法奇一成。当其模拟时,彷彿游西京”(卷四),又自述作字之经验云:“吾八九岁时即临元常,不似。少长如《黄庭》《曹娥》《乐毅论》《东方赞》《十三行洛神》,下及《破邪论》,无所不临而无一近似者。最后写鲁公《家庙》,略得其支离。又溯而临《争坐》,颇欲似之。又进而临《兰亭》,虽不得其神情,渐欲知此技之大概矣。老来不能作小楷,然于《黄庭》日厊其微;才欲下笔,又复千里。平水卢某,能为《黄庭》法,最为步趋之正。吾曾嘱临一扇,爱而藏之”(卷二十五)。可见他的书法,是从临写古代书迹为主的,模拟彷彿,以求近似。
这种过程,是须下苦功的,并不像一般人所想象的那么容易,所以他说:“作小字须用大力拄笔,着纸如似千金铁杖柱地。若谓小字无须重力,可以飘忽点缀而就,便于此技说梦。写《黄庭》数千过,了用圆锋笔、香象力,竭诚运腕,肩臂供筋骨之输,久久从右天柱涌起,然后可语奇正之变”。
从每一种字体及字帖中去学习用笔之法,大抵如是。要经过这样下苦功去法古之后,才能了解各家及各时代的笔法。这种法度,不能随便踰越、任意混淆。
以古为法,尊重古法。在这些讲法中,古法只是客观性的存在,做为依循的对象。但傅青主所谓法古,尚不仅止于这个层次,“古”本身更具有评价意义。
这种意义,傅青主大抵从两方面表现出来。一是从字体上说,楷体要写得好,必须上溯于篆隶,不但要知篆隶等字体演变之轨迹,要强调写楷体的笔法就和古籀篆棣相同。卷廿五:“楷书不自篆隶八分来,即奴态不足观矣”,卷三十七:“楷书不知篆隶之变,任写到妙境,终是俗格。锺王之不可测处,全得自阿堵。老夫实实看破地,工夫不能纯至耳。……觉古籀真行草隶本无差别”。所说均指此理。
傅青主《行草读传灯七言诗轴》
其次,这种古籀真行隶草都有一样的美感质素,其笔法所欲达成的效果,其实也就是“古”。他自己说他们家三代都擅长隶书,“汉隶一法,三世皆能造奥,每秘而不肯见诸人。妙在人不知此法之丑拙古朴也”(卷三七)。丑拙古朴,既是他所理解的汉隶之美感特质,事实上也是所有好书法所应具有的性质,否则他不会说楷书若缺少此等质素便是俗书。
丑拙古朴的美感特质,是属于“不美”的范畴,亦即非一般所谓之优美、柔美、秀美。是“艰难的美”,而非“简单的美”。简单的美,是一般人都可以立刻察觉的;艰难的美则乍见或以为丑怪、荒诞、怪异、拙稚,须仔细品味,并具若干学养,才能慢慢察见其美感。如卷四十论“万京兆仰山公写《急就章》亦娟洁。吾及见其题沈青门花卉书一帧,字仅半指大,一笔一画,烟视媚行。以书法论,如初学耳”。字太娟秀洁净、太媚,被他认为只是种简单的美,所以说此仅如初学。全谢山《阳曲傅先生事略》说傅青主本学赵孟頫董其昌字,爱其圆转流丽,后来认为这种字“浅俗”,弃去。又“语人学书之法:宁拙勿巧、宁丑勿媚、宁支离勿轻滑、宁直率勿安排”。巧媚轻滑、圆转流丽的美感,正是他所排斥,以为浅俗者。欲避浅俗,即须追求丑拙古朴。
为何傅青主如此重古呢?这里便涉及了傅青主对艺术特殊的看法。
古,对傅青主来说,不只含有古法的意义,更具有超越人为法则之涵义,卷四十云:“旧见猛参将标告示‘日子初六’,奇奥不可言。尝心拟之,如才有字时。又见学童初写仿时都不成字,中而忽出奇古,令人不可合亦不可拆,颠倒疏密,不可思议。才知我辈作字,卑陋捏捉,安足语字中之天?此天不可有意遇之。或大醉后,无笔无纸复无字,当或遇之”。书法之艺术创作,有人为所能掌握者,他称为人、称为正;有非人力所能有意营造控制之处,属于天,属于奇,也属于古的范畴。所谓丑拙古朴,正是这么一种状况,在“有意无意之间”,穷正变而达于天人之际。
如卷二十五说:“楷书不自篆隶八分来,即奴态不足观矣”,原因就是:“俗字全用人力摆列,而天机自然之妙,竟以安顿失之。按他古篆隶落笔,浑不知如何布置,若大散乱,而终不能代为整理也。写字不到变化处,不见妙。然变化亦何可易到?不自正入,不能变出。……但能正入,自无卑贱野俗之气。然笔不熟不灵,而又忌亵,熟则近于亵矣”。写字,入手要正,这就需要遵循古法。依古法把字写熟了,然后就得变化而出。忘其人力安排、刻意布置,如古篆隶般散乱落笔,如不会写字的小孩般彷彿不成字,才显得奇古,得天机之自然。
此由人而天之路也。卷三八云:“凡事天胜。天不可欺人。纯天矣,不习于人而自欺以天,天悬空造不得也。人者天之便也。勤而引之,天不深也。写字一道即具是。倪积月累,岁自知之”。必须由人之天,犹如必须由正至变,此所以古法不可废。而达到“天”的境界时,亦只是古。因古人之好字,就是如此天机盎然的:“汉隶之不可思议处,只是硬拙,初无布置等当之意。凡偏旁左右宽窄疏密,信手行去,一派天机”。
傅青主《自书诗卷》(局部)
他评论书家,即持此标准,如云:“写字无奇巧,只有正拙。正极奇生,归于大巧若拙已矣。不信时,但于落笔时先萌一意:我要使此为何如一势。及成字后,与意之结构全乖。亦可以知此中天倪,造作不得矣。手熟为能,迩言道破。王铎四十年前字极力造作,四十后无意合拍,遂能大家。”“余极不喜赵子昂。薄其人遂恶其书,近细视之,亦未可厚非:熟媚绰约,自是贱态;润秀圆转,尚属正脉,盖自《兰亭》内稍变而至。”(卷二十五)
这种观念之特殊处,在于它的辩证性。他先区分出两组对列的状态,“A与非A”,如:正/变、人/天、有意/无意、巧/拙、媚/丑、熟软/生硬、安排/直率、俗/古。在这样的区分中,他贬抑A而推崇非A,认为这种区分不是平列的,而是有层级的。但二者又是关联的,没有A就不可能出现非A,非A即由A生出。所以写字的人,应当由A走到A的对立面,变成非A,然A毕竟不能舍去。
不了解他这种讲法,就可能会对他一下子说必须法古,“一笔一画,平平稳稳结构得立”;一下子又说如此“兢业谨慎,惜乎死矣”(卷二五),感到大惑不解。也不能理解他为何说“正极奇生,归于大巧若拙”。
但从理论上看,为何“正极奇生”?A怎么能逐渐发展成非A呢?傅青主在此并无理论性的解释,他只是以论断的方式,宣称这个道理罢了。真要讲,他就只好说:“吾极知书法佳境,第始欲如此而不得此者,心、手、纸、笔,主客互有乖左之故也。期于如此而能如此者,工也。不期如此而能如此者,天也。一行有一行之天,一字有一字之天。神至而笔至,天也。笔不至而神至,天也。至与不至,莫非天也。吾复何言?盖难言之。”(同上)
可是,若如此说,所谓天、所谓无意,就纯属机遇偶然之物,是在创作活动中因心、手、纸、笔四者互相配合参错而出现的不可知、不可掌握状况。这种状况,并非合理地由“工”生出,故并不是正极而奇生。且若至与不至都是天,那么天也就不能成为价值追求之境界,说写字者应由人之天,便无意义。还有,此种不期然而然的状态,为什么必能产生“大巧若拙”的效果,而不是拙劣的失败作品?傅青主没有深思这其中的问题,勉强去说,结果反而和自己的一贯论点大相乖刺,恐为其始料所未及。
龚鹏程
龚鹏程,1956年生于台北,当代著名学者和思想家。著作已出版一百五十多本。
办有大学、出版社、杂志社、书院等,并规划城市建设、主题园区等多处。讲学于世界各地,现为世界汉学中心主任。擅诗文,勤著述,知行合一,道器兼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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