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商场的化妆品公司如何进行税务筹划?
刘总有一家化妆品销售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在成都的6家知名商场都有门店,年销售额3000万,销售成本1200万,租金、工资其他成本共计500万,利润1300万,70%都为个人客户,不需要发票。刘总应如何筹划?
化妆品公司正常缴税:
增值税=(3000万-1200万)*13%=234万
附加税=234万*12%=28.08万
企业所得税=(1300-234-28.08)*25%=259.48万
股东分红=(1300-234-28.08-259.48)*20%=159.69万
税费合计=234+28.08+259.48+159.69=681.25万
利润1300万,缴完税实际到手618.75万
方案一:顶层设计-调整公司形态
调整前:商场直接与公司结算。
调整后:30%开票的直接由公司结算,70%不需要开票的由个人独资企业账户结算。个人独资企业个税可以享受核定征收,小规模商贸业综合税负超过2.03%,不用重复缴纳20%的分红个税;除去公司运作成本,利润部分,公司账户转到投资人个人账户属于投资收益,不用重复缴纳分红的个税。实现收益最大化。
方案二:延长供应链-采购环节避税
调整前:商品由供应商直接到公司再到商场
调整后:现在由新设立的商贸型的个人独资企业(即采购平台)跟供应商发生业务往来,再提价卖给公司,如此可实现将利润截留在商贸型个人独资企业内,由个人独资来纳税,以实现整体的税负的降低。
方案三:业务拆分-销售+服务
调整前:商场直接与公司结算
调整后:会员卡+产品销售,运行会员卡销售模式,将收入拆分为会员卡和产品销售收入,会员卡属于服务,按6%征税;
方案四:改变用工模式
公司员工进行劳务外包,跟员工签外包协议,开对公票付款,外包公司可以代发工资和买社保,开具进项发票作为公司抵扣。
方案五:在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园区成立有限公司享受增值税返还、企业所得税返还政策。
增值税:按照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40%-80%予以财政扶持。
企业所得税:按照地方所得部分的40%-80%予以财政扶持。
增值税扶持比例在20%-40%,企业所得税扶持比例在16%-32%。
交易产生税,而不是做账产生的,交易不同,纳税不同;交易的地点不同,纳税不同;交易方式不同,纳税不同;企业进行节税筹划的最佳时机,在纳税行为发生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的涉税事项做出安排,最终降低涉税风险,减少整体涉税负担。合理合法的税筹方案请感兴趣的亲们欢迎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