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总是视自己和孩子为至尊,怎能守护校园这方净土?

近日,杭州市文澜实验学校某家长的一份“请愿书”传得沸沸扬扬。请愿书中说,班上几十名学生已经请假三天,原因是班上一名同学从2年级转到班上之后,就享受各种优待,这名学生的母亲多次单方面听信自己孩子所言,对班级里的孩子及家长进行辱骂、威胁、骚扰。老师一旦介入,也会遭到同样对待,这也导致了班上老师的频繁更换,正常教学进度难以维持。(9月12日“浙江之声”微信号)

现代社会,很多孩子都从小生活在“421”独生子女家庭里(4个祖辈——爷爷奶奶、姥姥姥爷,2个父辈——爸爸和妈妈,1个孩子——自己),父母或其他长辈都视他们如掌上明珠,百般呵护,疼爱有加。加上他们本身还是孩子,还很幼稚,还处于懵懂状态,难免有一些不好的思想和行为习惯。平时,他们与班上其他同学发生一些矛盾也是在所难免的。在这时,作为家长,我们应该公平、公正和客观对待,千万不能站在利己的立场,不能总是视自己和孩子为至尊,一味地指责其他学生或家长,否则,不仅不利于彰显班级管理的公平,赢得他人的信任与尊重,更不利于学生形成良好的个性心理,养成健康的行为习惯。

杭州市文澜实验学校这名从2年级转入学生的母亲,总是单方面听信自己孩子所言,对班级里的孩子及家长进行辱骂、威胁、骚扰,甚至以同样的方式对待老师,这是典型的自我主义思想和行为表现,她总是视自己和孩子为至尊,而忽视了别人的存在和人格尊严,难怪其他学生家长要向学校“请愿”,提出“将该同学单独成班”的诉求。

为避免这种利己主义思想充盈大脑,总是视自己和孩子为至尊的家长扰乱学校、班级正常的教育管理秩序,杜绝那些无理取闹的“校闹”事件的出现,学校、家庭和社会应密切配合,通力合作。

当地政府和职能部门要向家庭和社会广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宣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家长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加强对家庭和社会等人员的管理和约束,真正维护教师教育管理学生的合法权益,让教师能理直气壮地教育管理学生,促进教育公平,还学校教育宁静和谐的环境。

作为学校,可通过召开家长会,举办家长学校、建立家校联系手册等方式,向家长介绍学校的基本情况、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工作举措以及班级管理等情况。可探索开展“家长开放日”“家长听课日” “家长执行班主任”等活动,让家长深入班级教育教学和管理实际,让他们真正体会到班级教育管理的艰难,从而理解和尊重老师的劳动,避免无理取闹的行为。还可成立家长委员会,在师生之间、家校之间出现问题,产生矛盾,学校或教师单方面无力解决时,可通过家长委员会来协调和化解,以此形成学校和家庭联系的纽带,达成家庭、学校和社会沟通的桥梁,化解学校和家庭教育之间的分歧和矛盾,使学校和家庭教育之间的配合得到组织上的保证。

作为教师,遇到家长袒护自己的孩子,找学校老师或其他学生家长闹事时,首先应平静心态,尽量避其锋芒,更不能向学生出气,以免造成互相争执,激化矛盾。然后等家长尽情发泄,心情平静以后,再向家长介绍事情的详细情况,也可找来同事或领导出面解释说明,相信家长弄清事实真相后,会正确对待的。

作为家长,当孩子与其他学生发生矛盾时,应学会换位思考,懂得站在老师或其他学生家长的角度看问题,学会站在孩子的角度看问题,充分尊重老师处理班级问题的意见和权利,有效避免以自我为中心、利己主义思想充盈大脑的极端行为,切忌避开老师私自深入班级找学生出气,找家长发泄不满,影响整个班级的教育管理秩序。

班级是一个和谐的大家庭,学生作为家庭中的成员,必须遵守其中的规矩,任何人都不得凌驾于他人之上。作为家长,不能肆意干扰教师的教育管理行为,更不能出现肆意辱骂、威胁、骚扰学生、家长和老师的“校闹”行为,真正还校园的宁静与和谐。我们学校、家庭和社会应齐心协力,恪遵教育规律,厘清教育权责,还教育的公平和公正,共同守护校园这方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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