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科的“针灸取穴”有什么特殊的原则吗?
孺儿与成人不同,古人称其体质为“稚阴稚阳”,形体未充,脏腑娇嫩,其发病也多较单纯,不似成人病之胶滞,也不似妇人病之隐曲。
我们临床观察发现,小儿病证,不是外伤,便是内虚。其外伤多是六淫、饮食、虫兽金石所伤,内虚则为先天之禀赋有亏。
由于小儿发病单纯,其处方用穴,亦有规律可循。现就儿科病证的用穴规律谈谈个人的体会。
感受外邪,入里化热,宜取督脉与五输穴。
对于外感病,治当发散外邪。
小儿发热,治当发散阳邪,则取督脉的大椎、风门等;
若邪犯肺卫,可宣散其手太阴或手阳明,可用其经的五输穴。发热用曲池、合谷,咳逆用鱼际、太渊等,均属此法。
内伤饮食所致吐利诸症,应取脾胃的俞募穴。
小儿“脏腑娇嫩”,易于受病。食少则胃弱,过食则积滞,若兼受外寒,亦可致胃肠寒凝气滞,出现腹痛腹泻之证。
对这一类病证,一般治取其俞募,迫脏刺背,一前一后,一阴一阳,对脏腑胃肠具有较好的调节作用。
先天禀赋不足,宜取脐周穴。
对于先天不足,发育迟缓或重病元气亏耗的病儿,一般取关元、气海以补益肾元;
命门火衰并见吐利、腹胀者,可用神阙隔盐灸。
疮疡、虫蛇所伤,应直取病所。
一般的湿疹、皮炎等皮肤病变,可用局部艾灸的办法,或艾炷灸,或艾条悬灸。
对于虫蛇咬伤,或尽出其血,亦可于局部艾炷灸,若肿胀严重者,可三棱针局部散刺出其恶血,则病可愈。
但对于神经毒性咬伤,则应早期尽出其血,当然结合西医的全身急救是必需的。
当然,儿科病证还有很多特殊用穴的方法,存在不少经验用穴的内容,这是以后应该不断发现和补充的东西,可作为上述用穴原则的补充。
总之,儿科病因小儿脏气清灵,发病单纯,及其发病,所涉亦不广,故其治疗亦较单纯。
《针灸大成》曾说“夫小儿之疾,并无七情所干,不在肝经,则在脾经,不在脾经则在肝经,其疾多在肝脾两脏。”
清·光绪间,岭南程康圃《儿科秘要》认为,治儿科病证无非“平肝、补脾、泻心”三法,称为儿科治疗的“六字法则”,其基本核心就是强调小儿病的病因变化的简捷,劝诫其不可广为克伐,伤及无辜,影响小儿的日后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