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针灸学习笔记:夫妻法则
2018.07.10绿墨
夫妻法则
一、阴阳关系:
“凡阴阳之要,阳密乃固,两者不和,若春无秋,若冬无夏。因而和之,是谓圣度。故阳强不能密,阴气乃绝;阴平阳秘,精神乃治;阴阳离决,精气乃绝。” (《黄帝内经·素问·生气通天论篇第三》)
“阴在内,阳之守也,阳在外,阴之使也。”(《黄帝内经·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篇第五》)
传统社会中一般认为夫主外,妻主内。人自身亦有“夫”、“妻”两面,即阴阳。无论男女,其“夫”面,包含君主之官——心。左为阳,右为阴。左脉称为“夫”脉,右脉称为“妻”脉。夫妻法则表示左手脉力应该略强于右手脉力。正常情况下,左手脉力(夫脉)应该略强于右手脉力(妻脉),表示君当其位。反之,则心失主宰,生命危矣。
二、夫妻不和的诊断
病因:某种创伤、打击,尤其来源于人与人的冲突、不愉快。(关系)
人的状态:绝望,无望,放弃,目光无神,“我坚持不下去了”,“我想放弃”,“我看不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脉象:左手三部脉甚虚,而右手脉象十分有力。(最重要标志:心和小肠之脉严重不足,因为它们正挣扎以求生存;另一标志:右手三部脉出人意料地有力,使病人给我们以绝望、无可奈何之感。)
一旦诊断确定,夫妻不和必须立即予以治疗。如此不和未得纠正,君主之官可能因不堪重负而即将倒下,最终危及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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