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进喜教授谈《伤寒论》“合病”与“并病”
关于《伤寒论》的“合病”与“并病”。一般认为合病是两经或三经(两个系统或三个系统)同病,而并病是一经病证未解,又传入另一经。果真是这样吗?
我们认真研读《伤寒论》原文后发现,这种理解并不符合张仲景本意。何以见得?还是应该通过原文来分析。
如太阳系统病变与其他系统的“合病”。包括第 31条、32条,太阳与阳明合病下利,或呕吐,葛根汤证与葛根加半夏汤证,此合病显系两个或多个系统同时发病 , 两个或多个系统同病变的症状同时出现,而以太阳系统病变为主,影响到了阳明系统胃肠功能。可见于胃肠型感冒。所以治疗以治太阳系统为主 , 解表散邪,逆流挽舟。而 36 条所谓太阳与阳明合病,喘而胸满者,也是太阳系统病变为主,即使大便不通,也当用麻黄汤解表为主,不能妄行攻下。
至于 172 条与 32 条和 256 条,都是下利相关合病,包括太阳与少阳合病下利黄芩汤证,太阳阳明合病下利葛根汤证,阳明少阳合病下利大承气汤证,或少阳郁热为主,或太阳表证为主,或阳明系统病变为主,所以治疗或以清解少阳为主,或发汗解表为主,或通泄阳明为主。提示合病,实际上是指一个系统病变为主,影响到其他系统功能,而出现其他系统症状。如219 条三阳合病发热白虎汤证,也是阳明系统病变为主,影响周身出现三阳系统同病的表现,所以治疗应该清泄阳明邪热为主,方用白虎汤治疗;而268条三阳合病,则是以少阳系统病变为主,影响到其他系统功能发生异常,治疗当用小柴胡汤之类,重点在清解少阳郁热。
关于“并病”,包括”二阳并病”与太阳少阳系统并病。第48 条所谓“二阳并病”,是太阳病转属阳明,太阳病证不罢,显系两系统病变症状同见,治疗当两系统并治,因太阳病证仍在,以先解表后攻里之惯例,当然应解之熏之而不可妄行攻下。而 220 条也是“二阳并病,太阳证罢,有阳明系统病变表现为潮热 , 手足濈然汗出,大便难而谵语者,治当以下为法,可用大承气汤。与 48 条相比,同为太阳阳明并病,两系统症状同时出现,但随着病情的发展,太阳系统病变转属阳明 , 如太阳系统病变仍在,当重视解表,太阳证罢,则当行大承气汤通下。充分体现了《伤寒论》“随证治之”的精神。
而 142 条、150条、171条所谓“太阳与少阳并病”, 均为太阳系统病变的症状头项强痛等,与少阳系统病变的头眩、胸闷、心下痞满等症状同见,是太阳少阳两系统同病 , 所以治疗当太阳系统与少阳系统同治。选穴包括太阳系统相关的大椎、肺俞与少阳系统相关的肝俞、期门,就体现着太阳、少阳同治的精神。
可见,“并病”才是两个系统同时发病,两个系统症状同见,治疗当两个系统同治;而“合病”则是一个系统病变为主,影响到其他系统功能,出现其他系统症状,所以治疗需要以治疗一个系统病变为主。这种认识,与一般理解的“合病”两经或三经同病而“并病”是一经病证为主,又传入另一经的认识,是完全不同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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